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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轮奸的情况…
强奸参与者都算共同犯罪吧,如果女的教唆未遂那男的怎么既遂,这逻辑不通啊
如果这女的和强奸犯串供了,咬定自己是男女朋友只是喜欢这种调调,入戏太深才报的警会怎么判呢
这种一调查就知道了,警察又不傻,聊天记录一翻人际关系一调查都出来了
当然不是,否则也不会开庭了啊?那女的在被强奸后选择报警,就说明她当时是认定被强迫。强奸这东西一旦有事实依据是不能撤诉的
好吧,很多人回复我是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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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原谅自己,应该不会被追究了吧
追究自己
好像是一个女人找人强奸她室友,那么这个女人也会被判强奸罪,但是她找的强奸犯不认识她室友,反而把她自己强奸了,那么这个女人会不会被判强奸罪,答案是会,就是自己强奸自己
姐夫,你说咱两会不会多行不义必自毙啊?
这特么就叫专业,柏浪涛给你点赞
这是对象错误还是打击错误?
该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道德是道德,法是法
@刑法于越:乙误将甲当做丙强奸,是对象错误,乙构成了强奸罪既遂;教唆的甲对自己被强奸的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损害的是她自己的利益,犯罪的实质是侵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不包括自己的利益。但甲对丙构成强奸罪预备的教唆犯(另一观点认为是强奸罪未遂的教唆犯)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部既遂。不会存在一个未遂一个既遂的情况
一个目标的情况下,不管采用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都成立既遂
面前一个目标这个说法是法考做题思路,不是刑法概念对男的来说是对象错误,把a错当成b,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都构成既遂但对a女来说,这是打击错误,她想强奸b,也没搞错,只是她使用的强奸工具把她自己强奸了,妥妥的打击错误。按具体符合说评价两次,对自己是过失,但强奸不惩罚过失,对b是强奸未遂。判断为未遂没太大问题
理论上犯罪了,实际处理应该是可以。除非还有别的有力证据。
报警的时候不是这样说的啊
对象错误
人才
一家子奇葩……
我觉得有点没懂,公公用威胁的方式发生关系,也应该是强奸吧
强奸共同犯罪。具体怎么判细节还不够明确
按法考思路来:首先看实行犯这男的,对室友是犯罪预备,对这女的是对象错误,想象竞合定既遂没问题。然后教唆犯这女的是打击错误,对室友是犯罪预备,对自己qj自己的事实无论是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都不再有讨论的意义,因为受害人不可能为犯罪负责,无需再用观点展示讨论对实害对象的责任。因此女的只定犯罪预备。关于为什么是犯罪预备而不是未遂,主要是预定目标未出现在现场、或出现在现场但没引起实行犯注意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未产生紧迫危险,因此只能是预备而不是未遂。
这老师专门整这种奇奇怪怪的案件,笑死
是谁强奸了我,而我又强奸了谁?
动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