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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刘鑫这几年吃的人血馒头钱都不止69万了..
……你这就扯了
坐等前几天支持刘鑫的那几个ID来
我直到昨天看了b站的总结视频,才知道江歌案来龙去脉,这个名字起的太不好了,应该叫刘鑫案,让大家记住这个垃圾
其实中国应该颁布一条法律,如果受害人和嫌疑人都是中国人的话,即使案发地不在中国,但是法院可以根据案发国家给出的案件结论追加审判。
像江歌一案,日本法院判决刘鑫前男友杀人事实清楚,因为日本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在司法实践中事实取消了死刑,所以根据我国法律判处刘鑫前男友死刑,那么刘鑫前男友只要还能活着出来,只要他还是中国国籍,他今后在中国都没有活路,这样可以震慑那些利用国外法律漏洞的人。
刑法第十条了解一下。
前两天那几个ID我都记着呢,都是老号了,一个个义正言辞,我就奇了怪了。
为了流量呗
总结:还是交友不慎
70万,应该再加判刑让她住几年
民事诉讼,只有赔礼道歉,赔精神损失经济损失。不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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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
没办法这个金额,好像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失费标准很低,记得最高额也就五万还是十万
我们广西这边的标准是 一般的侵权案件死亡结果一般支持4万左右 我经常做交通事故案件 大都不会差太多
两个id头像一个詹姆斯一个骑士
这俩人可以拜个把子
二审不会更重
江歌母亲不服上诉的话 还是有可能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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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20w,正常情况5w都难,只能说法院尽力了,意思也很明显
失信名单,强制执行……现在对我来说,这两个词句跟闹着玩一样,人家根本就不在乎,以前刚出条的时候去起诉,要求强制执行,还能把它们房车等资产扣下。现在出条几年了,老赖名下的东西全转移了,我有个客户欠了我几万块货款几年了,人家直言你去告我吧,支持你们走法律途径,我们查了一下,判了的几个,两百多万,一毛钱没执行,天天还是中华抽着,小车开着
刘鑫还年轻 又是留学回来的 失信还是影响挺大的
哪里看老铁,指条路
怎么大?
法院会强制执行的。列入失信名单。
这个判决非常的厉害。
因为抓住的是刘鑫请求帮助却隐瞒的事情。
不过个人认为精神损失费低了,因为对这位母亲伤害最大的是受帮助者对救助者的污蔑以及不屑。
自己的女儿为救人死去了,对于母亲来说,也许之后的人生最大的支持就是女儿是为了帮助他人而死,他的死是有价值的。
刘鑫的行为却是全盘否定了江歌的付出,江歌的生命。
这相当于杀死了江歌以后,将江歌母亲再杀一遍。
这个事上,费用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事了,而是直接从法律层面上给事件进行了定义。
因为这个案子更多的是道德层面上的,刘鑫不开门其实是没错的,开门可能就是双杀,就跟以前讲见义勇为,现在不推崇盲目的见义勇为一样,但是刘鑫一家恶心的是对江妈造成的二次伤害,事后的种种行为,但是这种很难量化,法院处理起来很难,而且全国人民都在看着,压力更大
开门了江歌大概率就不用死了,死的就是姓刘的
判罚太轻了,起不到弘扬正气的效果
老哥 讲讲这怎么恰钱?
[图片]
她还有粉丝的..你敢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