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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刚造的谣吗?看来是惯犯了
。。
两个id头像一个詹姆斯一个骑士
真实
坐等前几天支持刘鑫的那几个ID来
不是支持刘鑫,而是这案子对从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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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去年买了个表
失信名单,强制执行……现在对我来说,这两个词句跟闹着玩一样,人家根本就不在乎,以前刚出条的时候去起诉,要求强制执行,还能把它们房车等资产扣下。现在出条几年了,老赖名下的东西全转移了,我有个客户欠了我几万块货款几年了,人家直言你去告我吧,支持你们走法律途径,我们查了一下,判了的几个,两百多万,一毛钱没执行,天天还是中华抽着,小车开着
想哭不
我有一个疑问,时间长了就忘了,现在出结果了吗?刘鑫之前辩解道说,自己不透漏案情细节并非是不想帮江歌作证,而是为了保护隐私。江哥母亲一再逼迫她才不得已爆出实情,她跟江歌其实是女同,这个说出来一来死者影响不好,二来如果他们的关系是女同关系,陈世峰杀江歌就有了动机,可以划分为情杀。而在日本情杀不会判死刑。
还有刘的前男友也需要曝光
法院会强制执行的。列入失信名单。
这个判决非常的厉害。
因为抓住的是刘鑫请求帮助却隐瞒的事情。
不过个人认为精神损失费低了,因为对这位母亲伤害最大的是受帮助者对救助者的污蔑以及不屑。
自己的女儿为救人死去了,对于母亲来说,也许之后的人生最大的支持就是女儿是为了帮助他人而死,他的死是有价值的。
刘鑫的行为却是全盘否定了江歌的付出,江歌的生命。
这相当于杀死了江歌以后,将江歌母亲再杀一遍。
以大众的视角看20万低了…以法律人的视角看20万非常高。我是没见过的,办过数个死亡或一级伤残案件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多10万。
知乎上一大堆,刘鑫肯定是买不起水军的,所以这些人是什么货色,真的细思极恐。
都是社会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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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哪个球迷有啥关系啊,法律判决不找文本依据??
怎么变味了
没办法这个金额,好像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失费标准很低,记得最高额也就五万还是十万
是的 严重精神伤害 也就是分四档 最高5万。我也不知道这个20万是根据什么司法实践来的
这人死后一定下地狱
这话等于没说一样,死后下不下地狱,对于活人来说又不知道,也没影响。
笑死了,人家妈妈自己提起的就是民事诉讼还能判决刑事责任的,不懂法的也太牛逼了
这赔得是不是也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