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明确实施程序及审批程序。
由于加装电梯项目不具备立项条件,难以审批,为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在确保房屋安全、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装电梯审批程序实行区级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加装电梯新增部分,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实施程序如下:一是加装电梯前由申请人编制设计方案。二是由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双三分之二”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三是施工图审。加梯方案经业主充分协商、公示认可后,由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改建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四是联合审查。图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五是工程施工。施工前,申请人应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应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监督检验。施工过程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六是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依法在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在工程结束后将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
住建是主体牵头部门
3.明确实施程序及审批程序。
由于加装电梯项目不具备立项条件,难以审批,为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在确保房屋安全、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装电梯审批程序实行区级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加装电梯新增部分,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实施程序如下:一是加装电梯前由申请人编制设计方案。二是由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双三分之二”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三是施工图审。加梯方案经业主充分协商、公示认可后,由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改建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四是联合审查。图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五是工程施工。施工前,申请人应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应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监督检验。施工过程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六是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依法在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在工程结束后将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
住建是主体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