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宦官制度,有其发生、发展、衰亡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并不是一条直线。随着各时期历史情况的不同,历代宦官人数之多少、机构之设置与统属、职责范围之广狭与权力之大小,均有异同。总的趋势是人数日益增多、机构设置日益庞杂、相对于外廷的独立性越来越强、职责范围越来越广而权力越来越大。这个发展趋势到了明代达到顶点,而在清代有较大的回落。下面将按断代,对这些情况加以阐述。
商代,在甲骨文或青铜器铭文中,均未见有设立宦官机构的记载,但从商代——王位是根据血缘关系而垄断承袭,统治者必须设法保证自己世系血统的纯正;商王已有了多达几十人的后妃,建有宫苑,必须有不能侵犯自己夫权而又能供奉杂役、奔走内外的人;商代宫刑普遍,商王关心被阉者的生死等——种种情况来综合判断,商代宫中使用宦官,大致上是可以肯定的,而对这些服役的宦官,必然也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甲骨文中可见有专管王室家务的“宰”,这宰,很可能也管宦官,也可能其中就有宦官。
周代,奴隶社会进入了鼎盛时期,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统治阶级的生活更趋于享乐,因而使用的宦官日渐增多,分工也比较明显,需要对他们加以管理;另一方面,这时周公制礼作乐,建立了一整套奴隶制度的规章制度,在这基础上,宦官制度也就开始出现。这时宦官机构的组织和职掌,散见于史籍中。如《周礼·天官》载,当时有宫正、宫伯、宫人、内宰、内小臣、阍人、寺人、内竖,他们均隶属于冢宰。其中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总领宿卫;宫伯协助宫正,同为宫中之长官;宫人职掌王六寝的整治修饰;内宰“掌书版图之法以治王内之政令”,“佐后使治内外命妇”;内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后出入则前驱,有祭祀等则相后礼,受后命馈赠诸侯,或劳问卿大夫,以及群妇御见之事;阍人“掌守王宫中门之禁”,每门五人,凡丧服、凶器、潜服(衷甲)、贼器、奇服、狂民,均不准入宫,为内外命夫、命妇出入开道,兼管洒扫等事;寺人,五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导其出入之事,有错则予以纠正;内竖,十人,“掌内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为内人跸。即他们的职掌范围仅限于在宫苑之内整顿秩序,门卫,侍候皇室舆服、起居、饮食等事。据《续通典》称,这时六寝六宫之阉寺内竖,不过几十人;而内小臣中能力较强,表现较好,得称为上士的,只有四人。这些人中并不全是阉人,但到后世,这些职务均由阉人负责,所以一般均将他们列到宦官之列。
宫内具体负责有关膳食、祭祀等用品的下层阉人,则和从事各种杂役的宫女、奚(没有技术、能力较差的女奴隶)一起劳作。如:
酒人:阉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掌祭祀庆典中有关酒的事。
浆人:阉五人,女浆十五人,奚一百五十人。掌有关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等事。
笾人:阉一人,女笾十人,奚二十人。掌四笾之事。
醢人:阉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掌四豆之事。
醯人:阉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掌祭祀之齐、菹。
盐人:阉二人,女盐二十人,奚四十人。掌祭祀时有关盐之政令。
幂人:阉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掌祭祀之巾幂。
内司服:阉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掌王后、嫔等衣服,是宫中裁缝官之长。
缝人:阉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掌缝制之事。
舂人:阉二人,女舂二人,奚五人。掌祭祀用之米。
饎人:阉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掌祭祀王与后等之食。
槀人:槀,同犒。阉八人,女槀每阉二人,奚五人。掌祭祀内外朝之食。
守祧:阉八人,女祧每庙二人,奚四人。掌守祖庙。
这些记载有的比较含混,内容不一定都可信,但从中亦可窥见当时宦官制度大致的情况,后代的宦官制度,正是在此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礼崩乐坏”,王权下移,使用宦官已不再是天子的特权,各国诸侯亦多有使用宦官的。如齐有寺人貂,晋有寺人披,鲁有寺人橑柤,宋有寺人柳,卫有寺人罗,曹有竖侯儒,楚有管苏,秦有景监等。据《册府元龟·内臣部·总序》载:“晋、宋、齐、楚、鲁、卫诸国,皆有寺人、司宫、巷伯、太子内师、大阍、内竖等名见于载籍。”战国时赵还有了宦者令。蔺相如就是宦者令缪贤的舍人。此外,见于记载的宦官职称,还有“典冠”“典衣”“主屦”“尚宰”“尚沐”等,但人数都不多,未见有系统的建制。
秦统一六国以后,开始确定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其中也包括了宦官制度。在历代正史以及《通典》《文献通考》《册府元龟》、各朝会要及清代的《国朝宫史》等史籍以及一些野史笔记、碑刻中,对宦官制度均有详略不同的记叙,可据以知道各代宦官机构的设置及职掌情况大致如下:
秦时,创置了系统化的、比较明确的宦官机构,它们分别隶属于少府、詹事及皇太后宫卿。少府属下有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还有诸仆射、署长、中黄门。詹事属下有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又有将行为皇后卿,有中常侍。有卫尉等皇太后宫卿。这些职务有些由士人担任。
汉代承秦制,但亦有些改变,如:景帝时,改将行为大长秋,职掌同于长秋,但位置在长秋之上。成帝时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并将掌皇太后宫之长信詹事改为长信少府。以后即以宫名为官称。武帝改永巷为掖庭;又因好游宴后庭,请奏机事不得不用宦官,于是将秦之尚书令改为中书谒者令,由宦官担任。成帝时,又改为中谒者令,复用士人。加置中太仆一人掌皇太后舆马。太后卿位在外廷正卿之上,无太后时则撤。
东汉时,始置于秦而在汉时成了加官的中常侍,已改为宦者专职,人数不定,“掌侍从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置小黄门,由宦者充当,人数不定,“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宫以下众事。诸公主及皇太妃等有疾苦,则使问之”。以后,中常侍、小黄门又“兼领卿署之职”,即既侍从左右,又关通中外,并拥有下属机构。“主省中诸宦者”的黄门令,亦由中常侍兼任。宦官之职责职权由是显著增长。又将永巷与掖庭分置,掖庭令一人,宦者,掌后宫贵人采女事。下有暴室丞,负责医治患病的中妇人。皇后、贵人有罪,亦发到暴室。永巷令一人,宦者,主管宫婢侍使。而原宦者的职掌合并到黄门令。又设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丙署长七人,均宦者。“各主中宫别处”。中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宦者。“主中黄门冗从。居则宿卫,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而中黄门“掌给事禁中”、钩盾管苑囿、尚方管宫用物品之制作等具体分工仍旧。
大长秋,景帝时兼用士人,东汉时常用宦官。“职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是皇后卿。改中太仆为中宫仆,仍主驭。中宫谒者令及其下之中宫谒者三人,“主报中章”。中宫尚书五人,主中文书。改私府令丞为中宫私府令,“主中藏币帛诸物,裁衣被补浣者皆主之”。中宫永巷令掌管宫人。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一人,“主中黄门冗从”。中宫署令一人,主中宫请署天子数。下辖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复道丞主中阁道。中宫药长一人。这一系列均由宦者担任,隶属于大长秋。大长秋系列与少府系列的宦官机构,名称多有相同,因为职掌基本都是一样,只是侍奉对象有别。
太后卿在西汉时多用士人。东汉时,由于他们职位显贵,并不执掌宫闱杂务,所以仍常用士人,如李膺就曾任长乐少府。但他们的下属“职吏皆宦者”。
从东汉宦官机构之调整,可见它已全部由宦者掌握,并逐渐偏离少府辖属。中常侍、大长秋职权不断膨胀,《后汉书·宦者列传序》载,延平年间,中常侍增至十人,小黄门增至二十人,他们已经“手握王爵,口含天宪,非复掖庭永巷之职,闺牖房闼之任”,即远远越出了服役宫廷生活的轨道而干预国政了。
三国两晋时期,宦官机构呈削减之势,职权更大大削弱,曹魏规定:“其宦人为官者,不得过诸署令”,即只限于内廷各署之中。中常侍、中尚书令、皇太后卿、大长秋等汉代宦官之重要职位,这时或者已改置,或者虽仍保存,而担任的却是士人。孙吴的宦官,一般只泛称为“宦者”“黄门”,他们是服役,没有显赫的地位。刘蜀虽然保留了中常侍、黄门令丞等宦官专任的官职,但其权势与汉代相比,已不如远甚。晋时,宫卿均由士人担任,散见于《晋书》中的有关宦官的记载,多只泛称为“宦者”“黄门”“阉官”等,官称明确的,只有“寺人监”“黄门令”,这都只是内廷署令,所以两晋时宦官人数虽然不少,但都是在内廷供杂役而已。
十六国是少数民族割据政权,他们基本上是接受了汉晋王朝的政治制度,其中也包括了宦官制度,由宦者担任的中黄门、中谒者令、中常侍等名称,可散见于史籍。但由于这些政权存在时间比较短,这些制度未得到稳定。
南朝时王朝更迭频繁,宦官机构无由发展,如萧梁时,以大长秋“主诸宦者,以司宫闱之职。统黄门、中署、奚官、暴室、华林等署”,即宦官机构已全部合并到大长秋属下。其中奚官署是新设。《通典》载:“齐、梁、陈、隋,有奚官署令。掌守宫人、使药、疾病、罪罚、丧葬等事。”此时宫禁多由军队负责,并非宦官专职,亦未见宦官管理皇室财务。
北魏是宦官势力发展最迅速的朝代之一,《魏书·官氏志》载,天赐年间,已经置内官员二十人“迭直左右”,其职掌与侍中、常侍相似。太和年间制定内官品级,有中侍中、中常侍、中尹、中黄门令、中谒者大夫、大长秋等共一二十种。这是宦官地位提高、人数增多、机构扩充的反映。还有内侍长四人,职掌顾问应对。这时的宦官品级比较高,可以高至二品,还可以直接出任朝职、军职和地方官职,握有实权,而且其普遍程度超过了汉、唐、明三代,使宦官职掌在干预政治中走得更远。
北齐官制多沿北魏,宦官机构有中侍中省和长秋寺。中侍中省是齐所设,“掌出入门阁”,设中侍中二人,中常侍、中给事中各四人;又有中尚药、典御及丞,并中谒者仆射,各二人。中尚食局有典御及丞各二人,监四人。内谒者局有统、丞各一人。长秋寺系大长秋演变而来,设卿、中尹各一人,均用宦者。下设丞、功曹等佐吏,掌诸宫阁,领掖庭、各署等之令,即集中管理了内廷的各种事务。北周宦官机构变化的特点,最明显的是官职名称的变化,如设司内上士、小司内中士、巷伯中士等,这些名称主要来自《周礼》。其次是地位下降,在把官吏等级从上到下分为十八命时,宦官中地位最高的司内上士,也仅为三命。
隋设内侍省,置内侍、内常侍各二人,内给事四人,内谒者监六人,内寺伯二人,内谒者十二人,寺人六人,伺非八人,并用宦者。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其中内侍即前之长秋,内常侍即原中常侍。宫闱局系隋置,有令、丞,令掌宫内门阁之禁及出纳神主,并内给使名帐、粮廪事。隋炀帝时,改内侍省为长秋监,置令一人,正四品。少令一人,从五品,丞二人,正七品,并用士人。改内常侍为内承奉,五品。改内给事为内承直,从五品,并用宦者。而所领只有掖庭、宫闱、奚官等三署,而且兼用士人。这样,内侍省虽得以集中管理了全部有关宦官的事务,但权势职掌却受到了制约。
唐代,宦官的组织机构是内侍省。太宗曾诏令内侍省不立三品官,最高的职位是内侍,阶第四,不任以国事,只负责门阁守御、庭内扫除、禀食。故内侍省设内侍四员,从四品上。掌在内侍奉、出入宫掖宣传之事。内常侍六人,正五品下。掌通判省事。凡皇后亲蚕,则升坛执仪。皇后大驾出入,则为之夹引。内给事八人,从五品下。掌承旨劳问,分判省事。内谒者监六人,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内谒者十二人,从八品下。掌诸亲命妇朝集时班位之安排。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负责纠察宫内不法。寺人六人,从七品下。掌皇后出入时执御刀冗从。
内侍省总辖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五局。开元二十七年(739),原隶属东宫的内坊,改为太子内坊局,亦归属内侍省。
掖庭局: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令掌宫人簿帐、女工之事。丞掌判局事。有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负责教习宫人书、算、众艺。监作四人,从九品下,掌监督习作,管理工役。
宫闱局: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令掌侍奉宫闱,出入管钥。丞掌判局事。有内阍人二十人,掌承传诸门,出纳管钥。内掌扇十六人,掌中宫伞扇。那些无官品,负责登记各门进物出纳之数的内给使,亦归属于此。
奚官局: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令掌奚隶、工役、宫官品命、宫人医药丧葬等事,由丞协助。
内仆局: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令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由丞协助。凡中宫有出入,则令居左、丞居右,而夹引之。有驾士二百人。
内府局: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令掌中藏宝货给纳名数,及供灯烛、汤沐、张设,由丞协助。
太子内坊局:其职级高于其他局,设令二人,从五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令掌东宫阁门之禁令及宫人衣廪赐予之出入,由丞协助。有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宫内仪式导引,通传劳问,以及纠劾违法犯纪。
此外,属中书省的内教坊,亦由宦官充使,练习雅乐。
这样,内侍省总管了包括中宫、东宫在内的宦官事务,而且全部职务自下而上均由宦官担任,即已形成了宦官独立的机构,不再受外廷部门的管辖,这就在客观上加强了宦官内部的凝聚力,并从制度上为他们抱成集团提供了条件。
唐初,宦官人数不多,但至中宗神龙年中,宦官已有三千余人,超授七品以上员外官者千余人。不过,达到三品,可以衣朱紫者尚少。玄宗时,各宫加上皇子、皇孙聚居的院落,宫嫔已达到四万余人,因而宦官人数大增。这时“中官稍称旨者,即授三品左右监门将军”,于是品官黄衣以上三千人,衣朱紫者达到千余人。到了元和十五年(820),高品白身之数,达到四千六百一十八人。
随着组织机构的变动,人数的增加,权力的扩大和品级的提高,唐代宦官已成了一股不容忽略的干政力量。
五代十国时的宦官,多是唐所残留,内侍省亦被沿用为最基本的宦官机构,但这时的诸司使兼用士人。后唐增置了内勾使,负责掌管全国钱谷簿书。还需要一提的,是南汉的宦官。南汉是十国之一,僻处岭南一隅,人口不过百万,但宦官却有两万人,其占人口总数比例之高,在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这时的朝臣宦官居多,“诸使名多至二百”,宦官可以任位极人臣、官居正一品的太师。
宋代,初有内中高品班院,后演变为入内内侍省;内班院后演变为内侍省,此后二省成为定制,直到宋高宗时,才将内侍省也并入入内内侍省。两省的分设,是宋代宦官机构的一个特点。
入内内侍省又号后省,负责“通侍禁中,役服亵近者”,比较接近后妃帝王。内侍省又号前省,负责“拱侍殿中、备洒扫之职、役使杂品”。入内内侍省设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均六品。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均从八品。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均正九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均从九品。内侍省设左班都知、副都知、右班都知、副都知、押从八品。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均正九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均从九品。自供奉官至黄门,以一百八十人为定员。凡内侍初补,为小黄门;经恩迁补,则为内侍黄门。后省官缺以前省官补。其官称则有内客省使等使;政和二年(1112),又易为通侍大夫等大夫;又分内侍官为十二阶,并改其名,如以供奉官易内东头供奉官,左侍禁易内西头供奉官,等等。
省下属的主要机构有:
御药院:设勾当官四人,由入内内侍担任。“掌按验方书,修合药剂,以待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
内东门司:设勾当官四人,由入内内侍担任,“掌宫禁人物出入,周知其名数而讥察之”。
合同凭由司:设监官二人,“掌禁中宣索之物,给其要验,凡特旨赐予,班,均六品。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均皆具名数凭由,付有司准给”。
管勾往来国信所:设管勾官二人,以都知、押班担任。“掌契丹使介交聘之事。”
后苑:设人数不定的勾当官,由内侍担任。“掌苑囿、池沼、台殿种蓺杂饰,以备游幸。”
造作所:监官三人,由内侍担任。“掌造作禁中及皇属婚娶之名物。”
龙图、天章、宝文阁:设勾当四人,以入内内侍担任,“掌藏祖宗文章,图籍及符瑞宝玩之物,而安像设以崇奉之”。
军头引见司:设勾当官五人,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阁门宣赞以上舍人担任,“掌供奉便殿禁卫诸军入见之事,及马步两直军员之名”。
翰林院:设勾当官一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任。“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凡执伎以事上者皆在焉。”
但实际上,宦官通过接受差遣所领的实际工作,范围要更广,而任职机构也并非限于前后两省,如东宫官属左右春坊承受官,由内侍担任。工部之军器所,秘书省下之三馆书院、国史院,殿中省下之尚衣等库,太常寺下的大晟府,宗正寺下的玉牒所及太庙等令,光禄寺下的御厨及供备库等库,卫尉寺下的军器四库、仪鸾司,太仆寺下的司、院、库,司农寺下的四园苑,少府监下的文思等院,将作监下的司、所、库,皇城司等衙署,均兼用朝臣与宦官。
辽、金、元是少数民族政权,其衙署设置情况,与前朝有很大差异,宦官机构亦是如此。由于相关记载不多,我们只能窥见其概貌。
辽代,宫廷有内省、内侍省、上京内省司、东京内省司。内省有内使、副省使。内侍省诸官有黄门令,内谒者,押班,内侍左、右厢押班,契丹、汉儿、渤海内侍都知,左、右承宣使。下属有内库,设都提点。尚衣库,设使。汤药局,设都提点,勾当汤药。在宦官传中,还可见有御院通进、监门卫大将军、观察使等职名。东京内省司设内省使、副使、判官。据《辽史·地理志》载:东京大内不置宫嫔,所以他们的职责,实际上只是留守。上京内省司情况未见载,可能与东京内省司情况相同。
金代初期,宦者只管掖庭、宫闱之事,其后职责亦渐广。宦官系列衙署分属于殿前都点检司、宣徽院和卫尉司,各部门长官基本上都是士人。其下亦有可能兼用士人。
属殿前都点检司的,如近侍局,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侍从,承敕令,转进奏帖。直长,正八品。近侍局最初选用官员很严格,“宦者少与焉”,后来则兼用宦者,海陵王时的梁珫,即任近侍局使。
属宣徽院的有御药院,设提点,从五品。直长,正八品。掌进御汤药,由亲信内侍担任。内藏库,设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内府珍宝财物,率随库都监等供奉其事,有直长。宫闱局,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宫中阁门之禁,率随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直长,正八品。内直一百七十人。内侍局,设令二人,从八品,掌正位阁门之禁。东门都监、同监。诸随殿位承应都监、同监,掌各位承应及门禁管钥。这些殿位有五十多处。宫苑司设令,从六品,掌宫廷修整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有直长。还有内侍寄禄官,用以提升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其中中常侍正五品。给事中从五品。内殿通直正六品。黄门郎从六品。内谒者七品。最低的是内侍高班,从八品。
属卫尉司的,有卫尉司,设中卫尉,从三品,掌总理中宫事务,副尉从四品。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给事局设使,正七品,副使,八品。其内谒者兼司宝二人,由内直担任。掖庭局设令,正九品,由内直担任,掌皇后宫事务。丞,从九品,亦由内直担任。下有宫令、食官、饮官、医官、主藏、主廪,分别由宣徽院下属各有关司、局、署兼。
元代,天子前后左右皆世家大臣及其子弟,即使是在掌内廷近侍之事,与唐、宋世内侍省相似的侍正府中,尚冠、尚衣、尚鞶、尚沐、尚饰兼尚辇、奉御掌簿等专职侍候皇帝生活的二十四员奉御,亦由四怯薛之速古儿赤担任,所以没有单独的宦官衙署,而且在各部门中,除个别外,宦官也只能担任副职。这情况直到元中叶以后,才有所改变。对此,下面可予以具体例证。
中政院,始置于元贞二年(1296),设院使七人,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事,汤沐之邑。至顺三年(1332),才以宦者铁木思哈里兀答儿黑狗者阔阔出并为院使。
仪鸾局,始置于至元十一年(1274),设轮值怯薛大使四人,正五品。掌殿廷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户。延祐七年(1320),增设大使二人时,才以宦官担任。
长信寺,始置于大德五年(1301),设卿四人,正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领大斡耳朶怯怜口诸事。至大四年(1311),增设卿、少卿各一人时,才由宦官担任新增的少卿。
太府监,始置于中统四年(1263),设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领左、右藏等库,掌钱帛出纳之数。直到大德九年(1305),改为院时,院判才参用宦官。
中尚监,至元十五年(1278)设,有监卿八人,正三品。太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监丞二人,正五品。掌大斡耳朶位下怯怜口诸务,及领资成库氊作,供内府陈设账房帟幕车舆雨衣之用。也是至大四年(1311)才“参用宦者三人”。这三人任何职,未见载,但从延祐二年(1315)加授宦者中尚卿续元晖昭文馆大学士来看,这三人中,可能有任卿或太监的。
秘书监,至元九年(1272)置,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设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监丞二人,从五品。但即使是监丞,亦全部由大臣奏荐,选世家名臣子弟担任。直到延祐元年(1314),才参用宦者二人。
在元世祖时即由宦官主管的部门,只有两个,一个是内藏库;另一个是御带库。内藏库至元十九年(1282)始置于大都,设提点四人,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缎匹、纳失失纱罗、绒锦、南绵、香货诸物,“以宦者领之”。御带库系至元二十八年(1291)置,设提点三人,从五品。提点连同下属官员,“俱以中官为之”。御带库属章佩监,章佩少监李邦宁,就曾任御带库提点。此外,李邦宁虽曾以礼部尚书提点太医院事,但也是成宗即位以后,才升为太医院使的。
宦官在其中供职的部门,尚有:侍正府,掌内廷近侍之事。典饮局,掌制酒供内府及祭祀、宴飨宾客赏赐之用。承徽寺,掌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长宁寺,掌英宗速哥八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宁徽寺,隶八不沙皇后位下。章佩监,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徽政院,为皇太后置。资正院,为完者忽都皇后置,后正宫皇后崩,册立完者忽都为皇后,改置崇政院,以后遂相沿。
明代,宦官用事持续二百多年,基本上与皇朝相始终。这时宦官人数多,机构庞杂,职掌范围广阔至囊括一切有关宫廷的事务,并直接介入军事、政治、财政、司法领域,这在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明初,宦官不过百人,但增加得很快,所以管理也在迅速加强。明初宦官之隶属,史籍记载不一,《万历野获编》谓“俱为吏部所领……至永乐始归其事于内”。《叶钊传》谓“悉隶礼部”。从《周礼》冢宰统阉人的先例,以及洪武二年(1369)定内侍官制时,给吏部诏谕中曾引《周礼》,并指明“驭之(宦官)之道,但当使之畏法,不可使之有功”;洪武四年(1371),“命吏部定内监等官秩品”来看,归吏部管的可能性较大。不过这一段时间很短,而且很可能只是形式上如此。因为洪武五年(1372)以后,内官系列的组织、人员、品级屡有变动,但未再见与吏部有任何关系。至洪武末年颁《祖训》时,内府衙门已正式定为十二监、四司、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从此直到明末,除东、西厂的设立和外派人员越来越多以外,机构与职掌均未有重大的变化。所以归其事于内,亦非“始于永乐”。
明代宦官在宫中的独立机构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它们和外廷政府一样,各有职掌范围和系列的等级职衔。
十二监是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宫、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洪武时,各监各有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人数不定,从六品。其后有些变动。
司礼监是宦官系列中的总领,有提督、掌印太监各一人;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内书堂掌司、六科廊掌司,典簿均无定员。提督负责督理皇城内外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堂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培训宦官中、高级人才的内书堂,储书籍名画的库,宦官的档案,汉、番、道各经厂,亦均由他总辖。掌印负责内外奏章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负责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传宣谕旨。秉笔太监中最得宠的,还兼管东厂。收发一切本章、谕旨、御札等的文书房,负责选婚与选驸马等事的礼仪房、中书房、御前作、宫内教书,亦由掌印或秉笔分别兼管。即司礼监总管了内廷宦官事务,各衙门要题奏任何事,均得先关白司礼掌印、秉笔、随堂太监;其他衙门的宦官,见了他们,亦要叩头称上司。掌司则各掌所司。典簿典记奏章及各出纳号簿。司礼监还有外差,包括守备南京、天寿山、凤阳、湖广承天府,镇守武当山、苏杭织造,以及皇城、京城内外各门。
内官监:掌印太监一人,总理、管理、命书、典簿、掌书、写字、监工人数不定。负责管理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等十作,米、盐、营造、皇坛等库,以及营造宫室、陵墓、铜锡妆奁器用并冰窖等事。
御用监:掌印太监一人,里外监把总二人,典簿、掌司、写字、监工人数不定。负责制造御前所用各种木器,以及象牙、紫檀等赏玩的物品。下辖制造兜罗绒及诸绦绶的绦作。
司设监:人员设置与内官监同,负责卤簿、仪仗、帷幙等事。
御马监: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人。腾骧四卫营各设监官、掌司、典簿、写字、拿马等员。象房设掌司等员。由于御马监掌管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里外相关,所以实权较大,内臣派出时,稍与军事有关的,都带御马监衔。一些较重要的差遣,亦往往派御马监太监承担。下辖里草栏草场、中府草场、天师庵草场,各设掌场太监一人。
神宫监:掌印太监一人,佥事、掌司、管理人员数额不定。负责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
尚膳监:掌印太监一人,提督光禄太监、总理各一人。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及各牛羊等房厂监工人数不定,负责御膳及宫内食用、筵宴等事。但《酌中志》载,御膳实际上长期由司礼监掌印、秉笔掌东厂者二三人按月轮流办理。
尚宝监: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人数不定。掌管宝玺、敕符、印信的使用与登记。
印绶监:官职设置与尚宝监同,掌管古今通集库并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等事,以及南京解到的文武诰轴。
直殿监:官职设置与尚宝、印绶监同。负责各殿及廊庑洒扫之事,工作最劳苦,也没有大厅公署。
尚衣监:掌印太监一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人数不定。负责有关御用冠冕、袍服、靴袜等事。
都知监:掌印太监一人,权力不大,佥书、掌司、长随、奉御人数不定,负责随驾前导警跸。都知监是下下衙门,监中宦官生活清苦而难以升转。
四司指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洪武时,每司各有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其后有些变动。
惜薪司:掌印太监一人,总理、佥书、掌道、掌司、写字、监工及所辖外、北、南、新南、新西等厂的佥书、监工人数均不定。负责宫中、二十四衙门和山陵等处使用的柴炭。
钟鼓司:掌印太监一人,佥书、司房、学艺官人数不定。负责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各种杂戏。钟鼓司在内廷中地位最低,被称为东衙门。
宝钞司:掌印太监一人,佥书、管理、监工人数不定。负责制造粗细草纸。
混堂司:掌印太监一人,佥书、监工人数不定。负责沐浴之事。
八局指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等局。洪武时每局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其后有所变动。
兵仗局:掌印太监一人,提督军器库太监一人,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人数不定。兵仗局负责制造军器,下属有火药司,又制造宫中用的小金属器具如铁锁、针剪等,以及做法事时的钟鼓等,故又称小御用监。
银作局:掌印太监一人,管理、佥书、写字、监工人数不定。负责制造金银器具、首饰。
浣衣局:掌印太监一人,佥书、监工人数不定。凡宫人年老、有罪退废,都发到这里居住,以免泄露宫内之事。二十四衙门中,只有浣衣局不在皇城内,而在德胜门以西。
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各设掌印太监一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人数均不定。它们分别负责宫内使及藩王之国时旗尉的帽靴,以及驸马的冠靴;制作宫中衣服;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提供宫内食用的酒、醋、糖、酱、面、豆之类,以及宫用蔬菜瓜果。
在二十四衙门外,宦官的机构还有:
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均设掌印太监一人,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均无定员。前者供应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白蜡、沉香等;后者负责守贮制钱以给赏赐。
内承运库:掌印太监一人,近侍、佥书太监十余人,掌司、写字、监工人数不定。内承运库下辖里库、外库,凡金银珠宝等,均由它收掌。南京供应机房太监一人,系本库外差。
十库:即甲、乙、丙、丁、戊、承运、广盈、广惠、广积、赃罚库,各有掌库一人,贴库、佥书人数不定,分别储存宫用的各种物资。赃罚库则收贮没收入官的财物。
御药、酒、茶、甜食等房,分别负责制造和供应各种药品、食品。
牲口房、猫儿房,分别负责收养珍禽异兽和猫。
刻漏房、灵台,分别掌管报时和观测天象。
更鼓房:由有罪内官负责打更。
盔甲厂、安民厂,分别制造各种冷、热兵器。
南海子,即上林苑,有总督太监及提督太监,掌管苑园事务。
安乐堂、净乐堂、内安乐堂,各有掌司数十人,分别管内官、宫人之治病、死后焚化等事。
宝和、和远、顺宁、福德、福吉、宝延等皇店,有提督太监一人,经营各处客商贩来杂货。
还有系列御前近侍,如乾清宫管事、打卯牌子、御前牌子……
在地方的则有镇守太监、市舶太监、各仓场监督太监、诸陵神宫监太监,以及人数不少,随时外派的采办、粮税、矿、关等使,各部队的监军。
除公务系列外,宦官内部另有附属于宦官私人的系列,所谓“各家私臣”,如掌家,职掌一家之事。管家,办理食物,出入银两。上房,掌管箱柜锁钥。掌班、领班,负责钤束东、西两班答应官人。司房,负责打发批文书、誊写应奏文书。其下还有分别负责管帽、管衣靴、茶房、厨房、打听官、看庄宅等琐事的。这些“私臣”有时也由匠役充当。人数亦有具体规定。成化中,掌印太监六十人,其余五十五人。左、右少监四十人,监丞三十人,典簿二十五人。其中以司礼监的“私臣”待遇最高,配备最整齐。其余各经厂、六科廊等处,各按资格递减。
总之,明代宦官系列机构、职掌名目之繁多,令人眼花缭乱,不可胜记。而宦官也就像蚂蚁一样,爬满从中央朝廷到地方重要权力机构的大小山头,其人数之多,有说十万,有说七万,这些可能有夸大之嫌。但从武宗时一次便收净身男子三千多人,万历元年至六年(1573—1578),又两次新增宦官共达六千多人来看,宦官有数万人,当是可信的。
清代入关以前未有宦官制度,天命六年(1621),清太祖努尔哈赤下谕:“凡尔诸贝勒家所蓄奴厮,宜乘幼时宫之。”这时,这些用于服侍女主的阉奴虽然带有宦官的性质,但人数少而分散,并未形成阶层,亦无特别的管理制度和机构,所以世祖遗诏中说:“祖宗创业未尝任用中官。”
清定都北京后,沿用明代宦官制度而归入内务府管理。顺治十一年(1654),裁内务府,将二十四衙门改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司设监、尚方司、惜薪司、钟鼓司、兵仗局、织染局共十三衙门。康熙帝即位,把十三衙门全部革去,以三旗包衣仍立内务府,置总管大臣,“收阉官之权,归之旗下”③。康熙十六年(1677),设敬事堂,又称宫殿监办事处,由内务府管辖,置总管、副总管等,专管宫内一切事务,奉行谕旨,及承行总管内务府各衙门一切文移。凡事俱以《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为准。从此敬事房成了清代唯一的宦官机构,康熙还亲自书写了堂额。康熙六十一年(1722),定敬事房设五品总管一名、五品太监三名、六品太监二名。从此清朝太监才有了官职。
雍正元年(1723),定内务府为三品衙门,下属之敬事房大总管为四品,副总管六品,随侍等处首领七品,宫殿等处首领八品。雍正四年(1726),定敬事房四品大总管为宫殿监督领侍,从四品大总管为宫殿监正侍,六品副总管为宫殿监副侍,七品首领为执守侍,八品首领为侍监。从此敬事房称宫殿监,有官职之太监均有加衔。雍正八年(1730),又改为太监官职不分正从,自四品至八品,共五等,其升迁降调,均由内务府移咨吏部。乾隆七年(1742),明确太监官职以四品为极限。乾隆十六年(1751),定太监额为三千三百名。乾隆三十四年(1769)修成《国朝宫史》,在“宫制”一章中,对太监名额、职官、职掌,又作了新的修订。据《国朝宫史》和后来的《则例》,太监部门的名称、职官、职掌仍然不少,但其人数及职、责、权,均远逊于明代。其部门主要有:
敬事房:宫殿监督领侍一人,宫殿监正侍二人,均四品。负责遵上谕办理宫内一切事务,应行礼仪;承行内务府各衙门来往文移;主管宫中太监的钱粮和人员升降调补赏罚;视察坐更、各门启闭、关防、火烛;掌管皇帝之交媾侍寝;记录皇子、公主出生情况,后妃之父的姓名、官职、帝后妃之死亡情况等,以备修玉牒用。敬事房下辖读清字房。
乾清宫:七、八品首领各二人。负责谨藏列祖实录、圣训,收贮赏用物品,御前坐更等。
乾清门:八品首领二人。负责御门听政之陈设,稽查大小臣工出入,呈报值宿名单,及门之启闭、洒扫、坐更等事。
交泰殿:八品首领二人。负责供奉御宝,收贮勋臣档案,记自鸣钟时刻,坐更等。
懋勤殿:七品首领二人。负责御用文具、书籍,记载内起居注,御前坐更。
养心殿内兼吉祥门、如意门:五品宫殿监副侍总管一人,七品执守侍首领二人。负责近御随侍,收藏内库钱粮,收贮古玩书画陈设,御前坐更等事。
四执事和四执事库:各设七品首领一人,分别负责上用冠服甲胄及铺设寝宫等事;四执事首领下辖奏事处,负责传宣谕旨、引领召对人员、承接题奏事件及随侍、御前坐更等事。
东暖殿兼永祥门、西暖殿兼增瑞门:各有七品执守侍首领一人,八品侍监首领一人。各自负责本处陈设、启闭、关防、坐更,并承应皇后差事。
景仁等东西十二宫:各有八品侍监首领二人,各自负责本宫的事。
尚乘轿:设八品侍监首领二人,负责承应请轿随侍及御前坐更等事。
御茶房、御膳房、御药房、御书房、古董房等房,各有七或八品首领一人,分别负责有关茶果、膳食、医药、古书字书、古董等事。其中御膳房是宫中主要部门,仁宗曾明白谕令:“茶膳房系办理御用口味之地,尤关紧要。”故御膳房掌案一人,其衔仅次于大总管,在清末时为三品。
南书房:负责内廷行走。
鸟枪处:七品首领一人,兼管弓箭处,分别负责上用鸟枪、弓箭。
鹰房、狗房、养牲处等,各有八品首领一或二人,分别饲养各种动物。
热火、柴炭、烧炕、造办四处,各有八品首领二人,分别负责有关取暖、柴薪、造办各种物件。
此外,还有皇太后、太妃、太嫔、皇子、公主等位下,各门,御花园,斋宫、雍和宫等寺宫,圆明园等园,避暑山庄等行宫,以及属内务府的掌仪司等:属礼部,负责有关僧道事的万善殿;属工部的门神库等;属太常寺的太庙等;属陵寝内务府的各陵寝,均各有额定品级的首领太监管理各种事务。
这些部门的职掌品级,有清一代大致沿用不变,但呈历代缩减的趋势。据李光介绍:乾隆时,宫监部门有一百二十七处,太监二千八百六十六人;嘉庆时一百零二处,二千六百三十八人;光绪时六十三处,一千九百八十九人;宣统退位后,只剩四五十处,八九百人。其中变动最显著的,仅是清末高级太监品级的提高。光绪时,李莲英提至二品,赐红顶戴、黄龙马褂。宣统大婚时,长寿宫大总管张谦和、二总管阮进寿、督领侍张德安,均提为二品。但毕竟是有违祖制的,所以连李莲英也不敢真的穿二品顶戴,经常只穿三品服。
从春秋战国开始,历代宦官均在不同程度上干预军政大事,有些宦官的职掌,已经远远越出宫苑的范围和侍奉皇室生活的轨道,因而亦拥有了属于宦官系列之外的职衔和职掌,这些情况,分别见于第四章各有关节,此处不加赘述。
中国宦官制度,有其发生、发展、衰亡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并不是一条直线。随着各时期历史情况的不同,历代宦官人数之多少、机构之设置与统属、职责范围之广狭与权力之大小,均有异同。总的趋势是人数日益增多、机构设置日益庞杂、相对于外廷的独立性越来越强、职责范围越来越广而权力越来越大。这个发展趋势到了明代达到顶点,而在清代有较大的回落。下面将按断代,对这些情况加以阐述。
商代,在甲骨文或青铜器铭文中,均未见有设立宦官机构的记载,但从商代——王位是根据血缘关系而垄断承袭,统治者必须设法保证自己世系血统的纯正;商王已有了多达几十人的后妃,建有宫苑,必须有不能侵犯自己夫权而又能供奉杂役、奔走内外的人;商代宫刑普遍,商王关心被阉者的生死等——种种情况来综合判断,商代宫中使用宦官,大致上是可以肯定的,而对这些服役的宦官,必然也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甲骨文中可见有专管王室家务的“宰”,这宰,很可能也管宦官,也可能其中就有宦官。
周代,奴隶社会进入了鼎盛时期,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统治阶级的生活更趋于享乐,因而使用的宦官日渐增多,分工也比较明显,需要对他们加以管理;另一方面,这时周公制礼作乐,建立了一整套奴隶制度的规章制度,在这基础上,宦官制度也就开始出现。这时宦官机构的组织和职掌,散见于史籍中。如《周礼·天官》载,当时有宫正、宫伯、宫人、内宰、内小臣、阍人、寺人、内竖,他们均隶属于冢宰。其中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总领宿卫;宫伯协助宫正,同为宫中之长官;宫人职掌王六寝的整治修饰;内宰“掌书版图之法以治王内之政令”,“佐后使治内外命妇”;内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后出入则前驱,有祭祀等则相后礼,受后命馈赠诸侯,或劳问卿大夫,以及群妇御见之事;阍人“掌守王宫中门之禁”,每门五人,凡丧服、凶器、潜服(衷甲)、贼器、奇服、狂民,均不准入宫,为内外命夫、命妇出入开道,兼管洒扫等事;寺人,五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导其出入之事,有错则予以纠正;内竖,十人,“掌内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为内人跸。即他们的职掌范围仅限于在宫苑之内整顿秩序,门卫,侍候皇室舆服、起居、饮食等事。据《续通典》称,这时六寝六宫之阉寺内竖,不过几十人;而内小臣中能力较强,表现较好,得称为上士的,只有四人。这些人中并不全是阉人,但到后世,这些职务均由阉人负责,所以一般均将他们列到宦官之列。
宫内具体负责有关膳食、祭祀等用品的下层阉人,则和从事各种杂役的宫女、奚(没有技术、能力较差的女奴隶)一起劳作。如:
酒人:阉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掌祭祀庆典中有关酒的事。
浆人:阉五人,女浆十五人,奚一百五十人。掌有关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等事。
笾人:阉一人,女笾十人,奚二十人。掌四笾之事。
醢人:阉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掌四豆之事。
醯人:阉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掌祭祀之齐、菹。
盐人:阉二人,女盐二十人,奚四十人。掌祭祀时有关盐之政令。
幂人:阉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掌祭祀之巾幂。
内司服:阉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掌王后、嫔等衣服,是宫中裁缝官之长。
缝人:阉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掌缝制之事。
舂人:阉二人,女舂二人,奚五人。掌祭祀用之米。
饎人:阉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掌祭祀王与后等之食。
槀人:槀,同犒。阉八人,女槀每阉二人,奚五人。掌祭祀内外朝之食。
守祧:阉八人,女祧每庙二人,奚四人。掌守祖庙。
这些记载有的比较含混,内容不一定都可信,但从中亦可窥见当时宦官制度大致的情况,后代的宦官制度,正是在此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礼崩乐坏”,王权下移,使用宦官已不再是天子的特权,各国诸侯亦多有使用宦官的。如齐有寺人貂,晋有寺人披,鲁有寺人橑柤,宋有寺人柳,卫有寺人罗,曹有竖侯儒,楚有管苏,秦有景监等。据《册府元龟·内臣部·总序》载:“晋、宋、齐、楚、鲁、卫诸国,皆有寺人、司宫、巷伯、太子内师、大阍、内竖等名见于载籍。”战国时赵还有了宦者令。蔺相如就是宦者令缪贤的舍人。此外,见于记载的宦官职称,还有“典冠”“典衣”“主屦”“尚宰”“尚沐”等,但人数都不多,未见有系统的建制。
秦统一六国以后,开始确定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其中也包括了宦官制度。在历代正史以及《通典》《文献通考》《册府元龟》、各朝会要及清代的《国朝宫史》等史籍以及一些野史笔记、碑刻中,对宦官制度均有详略不同的记叙,可据以知道各代宦官机构的设置及职掌情况大致如下:
秦时,创置了系统化的、比较明确的宦官机构,它们分别隶属于少府、詹事及皇太后宫卿。少府属下有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还有诸仆射、署长、中黄门。詹事属下有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又有将行为皇后卿,有中常侍。有卫尉等皇太后宫卿。这些职务有些由士人担任。
汉代承秦制,但亦有些改变,如:景帝时,改将行为大长秋,职掌同于长秋,但位置在长秋之上。成帝时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并将掌皇太后宫之长信詹事改为长信少府。以后即以宫名为官称。武帝改永巷为掖庭;又因好游宴后庭,请奏机事不得不用宦官,于是将秦之尚书令改为中书谒者令,由宦官担任。成帝时,又改为中谒者令,复用士人。加置中太仆一人掌皇太后舆马。太后卿位在外廷正卿之上,无太后时则撤。
东汉时,始置于秦而在汉时成了加官的中常侍,已改为宦者专职,人数不定,“掌侍从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置小黄门,由宦者充当,人数不定,“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宫以下众事。诸公主及皇太妃等有疾苦,则使问之”。以后,中常侍、小黄门又“兼领卿署之职”,即既侍从左右,又关通中外,并拥有下属机构。“主省中诸宦者”的黄门令,亦由中常侍兼任。宦官之职责职权由是显著增长。又将永巷与掖庭分置,掖庭令一人,宦者,掌后宫贵人采女事。下有暴室丞,负责医治患病的中妇人。皇后、贵人有罪,亦发到暴室。永巷令一人,宦者,主管宫婢侍使。而原宦者的职掌合并到黄门令。又设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丙署长七人,均宦者。“各主中宫别处”。中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宦者。“主中黄门冗从。居则宿卫,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而中黄门“掌给事禁中”、钩盾管苑囿、尚方管宫用物品之制作等具体分工仍旧。
大长秋,景帝时兼用士人,东汉时常用宦官。“职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是皇后卿。改中太仆为中宫仆,仍主驭。中宫谒者令及其下之中宫谒者三人,“主报中章”。中宫尚书五人,主中文书。改私府令丞为中宫私府令,“主中藏币帛诸物,裁衣被补浣者皆主之”。中宫永巷令掌管宫人。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一人,“主中黄门冗从”。中宫署令一人,主中宫请署天子数。下辖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复道丞主中阁道。中宫药长一人。这一系列均由宦者担任,隶属于大长秋。大长秋系列与少府系列的宦官机构,名称多有相同,因为职掌基本都是一样,只是侍奉对象有别。
太后卿在西汉时多用士人。东汉时,由于他们职位显贵,并不执掌宫闱杂务,所以仍常用士人,如李膺就曾任长乐少府。但他们的下属“职吏皆宦者”。
从东汉宦官机构之调整,可见它已全部由宦者掌握,并逐渐偏离少府辖属。中常侍、大长秋职权不断膨胀,《后汉书·宦者列传序》载,延平年间,中常侍增至十人,小黄门增至二十人,他们已经“手握王爵,口含天宪,非复掖庭永巷之职,闺牖房闼之任”,即远远越出了服役宫廷生活的轨道而干预国政了。
三国两晋时期,宦官机构呈削减之势,职权更大大削弱,曹魏规定:“其宦人为官者,不得过诸署令”,即只限于内廷各署之中。中常侍、中尚书令、皇太后卿、大长秋等汉代宦官之重要职位,这时或者已改置,或者虽仍保存,而担任的却是士人。孙吴的宦官,一般只泛称为“宦者”“黄门”,他们是服役,没有显赫的地位。刘蜀虽然保留了中常侍、黄门令丞等宦官专任的官职,但其权势与汉代相比,已不如远甚。晋时,宫卿均由士人担任,散见于《晋书》中的有关宦官的记载,多只泛称为“宦者”“黄门”“阉官”等,官称明确的,只有“寺人监”“黄门令”,这都只是内廷署令,所以两晋时宦官人数虽然不少,但都是在内廷供杂役而已。
十六国是少数民族割据政权,他们基本上是接受了汉晋王朝的政治制度,其中也包括了宦官制度,由宦者担任的中黄门、中谒者令、中常侍等名称,可散见于史籍。但由于这些政权存在时间比较短,这些制度未得到稳定。
南朝时王朝更迭频繁,宦官机构无由发展,如萧梁时,以大长秋“主诸宦者,以司宫闱之职。统黄门、中署、奚官、暴室、华林等署”,即宦官机构已全部合并到大长秋属下。其中奚官署是新设。《通典》载:“齐、梁、陈、隋,有奚官署令。掌守宫人、使药、疾病、罪罚、丧葬等事。”此时宫禁多由军队负责,并非宦官专职,亦未见宦官管理皇室财务。
北魏是宦官势力发展最迅速的朝代之一,《魏书·官氏志》载,天赐年间,已经置内官员二十人“迭直左右”,其职掌与侍中、常侍相似。太和年间制定内官品级,有中侍中、中常侍、中尹、中黄门令、中谒者大夫、大长秋等共一二十种。这是宦官地位提高、人数增多、机构扩充的反映。还有内侍长四人,职掌顾问应对。这时的宦官品级比较高,可以高至二品,还可以直接出任朝职、军职和地方官职,握有实权,而且其普遍程度超过了汉、唐、明三代,使宦官职掌在干预政治中走得更远。
北齐官制多沿北魏,宦官机构有中侍中省和长秋寺。中侍中省是齐所设,“掌出入门阁”,设中侍中二人,中常侍、中给事中各四人;又有中尚药、典御及丞,并中谒者仆射,各二人。中尚食局有典御及丞各二人,监四人。内谒者局有统、丞各一人。长秋寺系大长秋演变而来,设卿、中尹各一人,均用宦者。下设丞、功曹等佐吏,掌诸宫阁,领掖庭、各署等之令,即集中管理了内廷的各种事务。北周宦官机构变化的特点,最明显的是官职名称的变化,如设司内上士、小司内中士、巷伯中士等,这些名称主要来自《周礼》。其次是地位下降,在把官吏等级从上到下分为十八命时,宦官中地位最高的司内上士,也仅为三命。
隋设内侍省,置内侍、内常侍各二人,内给事四人,内谒者监六人,内寺伯二人,内谒者十二人,寺人六人,伺非八人,并用宦者。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其中内侍即前之长秋,内常侍即原中常侍。宫闱局系隋置,有令、丞,令掌宫内门阁之禁及出纳神主,并内给使名帐、粮廪事。隋炀帝时,改内侍省为长秋监,置令一人,正四品。少令一人,从五品,丞二人,正七品,并用士人。改内常侍为内承奉,五品。改内给事为内承直,从五品,并用宦者。而所领只有掖庭、宫闱、奚官等三署,而且兼用士人。这样,内侍省虽得以集中管理了全部有关宦官的事务,但权势职掌却受到了制约。
唐代,宦官的组织机构是内侍省。太宗曾诏令内侍省不立三品官,最高的职位是内侍,阶第四,不任以国事,只负责门阁守御、庭内扫除、禀食。故内侍省设内侍四员,从四品上。掌在内侍奉、出入宫掖宣传之事。内常侍六人,正五品下。掌通判省事。凡皇后亲蚕,则升坛执仪。皇后大驾出入,则为之夹引。内给事八人,从五品下。掌承旨劳问,分判省事。内谒者监六人,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内谒者十二人,从八品下。掌诸亲命妇朝集时班位之安排。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负责纠察宫内不法。寺人六人,从七品下。掌皇后出入时执御刀冗从。
内侍省总辖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五局。开元二十七年(739),原隶属东宫的内坊,改为太子内坊局,亦归属内侍省。
掖庭局: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令掌宫人簿帐、女工之事。丞掌判局事。有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负责教习宫人书、算、众艺。监作四人,从九品下,掌监督习作,管理工役。
宫闱局: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令掌侍奉宫闱,出入管钥。丞掌判局事。有内阍人二十人,掌承传诸门,出纳管钥。内掌扇十六人,掌中宫伞扇。那些无官品,负责登记各门进物出纳之数的内给使,亦归属于此。
奚官局: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令掌奚隶、工役、宫官品命、宫人医药丧葬等事,由丞协助。
内仆局: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令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由丞协助。凡中宫有出入,则令居左、丞居右,而夹引之。有驾士二百人。
内府局: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令掌中藏宝货给纳名数,及供灯烛、汤沐、张设,由丞协助。
太子内坊局:其职级高于其他局,设令二人,从五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令掌东宫阁门之禁令及宫人衣廪赐予之出入,由丞协助。有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宫内仪式导引,通传劳问,以及纠劾违法犯纪。
此外,属中书省的内教坊,亦由宦官充使,练习雅乐。
这样,内侍省总管了包括中宫、东宫在内的宦官事务,而且全部职务自下而上均由宦官担任,即已形成了宦官独立的机构,不再受外廷部门的管辖,这就在客观上加强了宦官内部的凝聚力,并从制度上为他们抱成集团提供了条件。
唐初,宦官人数不多,但至中宗神龙年中,宦官已有三千余人,超授七品以上员外官者千余人。不过,达到三品,可以衣朱紫者尚少。玄宗时,各宫加上皇子、皇孙聚居的院落,宫嫔已达到四万余人,因而宦官人数大增。这时“中官稍称旨者,即授三品左右监门将军”,于是品官黄衣以上三千人,衣朱紫者达到千余人。到了元和十五年(820),高品白身之数,达到四千六百一十八人。
随着组织机构的变动,人数的增加,权力的扩大和品级的提高,唐代宦官已成了一股不容忽略的干政力量。
五代十国时的宦官,多是唐所残留,内侍省亦被沿用为最基本的宦官机构,但这时的诸司使兼用士人。后唐增置了内勾使,负责掌管全国钱谷簿书。还需要一提的,是南汉的宦官。南汉是十国之一,僻处岭南一隅,人口不过百万,但宦官却有两万人,其占人口总数比例之高,在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这时的朝臣宦官居多,“诸使名多至二百”,宦官可以任位极人臣、官居正一品的太师。
宋代,初有内中高品班院,后演变为入内内侍省;内班院后演变为内侍省,此后二省成为定制,直到宋高宗时,才将内侍省也并入入内内侍省。两省的分设,是宋代宦官机构的一个特点。
入内内侍省又号后省,负责“通侍禁中,役服亵近者”,比较接近后妃帝王。内侍省又号前省,负责“拱侍殿中、备洒扫之职、役使杂品”。入内内侍省设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均六品。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均从八品。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均正九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均从九品。内侍省设左班都知、副都知、右班都知、副都知、押从八品。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均正九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均从九品。自供奉官至黄门,以一百八十人为定员。凡内侍初补,为小黄门;经恩迁补,则为内侍黄门。后省官缺以前省官补。其官称则有内客省使等使;政和二年(1112),又易为通侍大夫等大夫;又分内侍官为十二阶,并改其名,如以供奉官易内东头供奉官,左侍禁易内西头供奉官,等等。
省下属的主要机构有:
御药院:设勾当官四人,由入内内侍担任。“掌按验方书,修合药剂,以待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
内东门司:设勾当官四人,由入内内侍担任,“掌宫禁人物出入,周知其名数而讥察之”。
合同凭由司:设监官二人,“掌禁中宣索之物,给其要验,凡特旨赐予,班,均六品。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均皆具名数凭由,付有司准给”。
管勾往来国信所:设管勾官二人,以都知、押班担任。“掌契丹使介交聘之事。”
后苑:设人数不定的勾当官,由内侍担任。“掌苑囿、池沼、台殿种蓺杂饰,以备游幸。”
造作所:监官三人,由内侍担任。“掌造作禁中及皇属婚娶之名物。”
龙图、天章、宝文阁:设勾当四人,以入内内侍担任,“掌藏祖宗文章,图籍及符瑞宝玩之物,而安像设以崇奉之”。
军头引见司:设勾当官五人,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阁门宣赞以上舍人担任,“掌供奉便殿禁卫诸军入见之事,及马步两直军员之名”。
翰林院:设勾当官一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任。“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凡执伎以事上者皆在焉。”
但实际上,宦官通过接受差遣所领的实际工作,范围要更广,而任职机构也并非限于前后两省,如东宫官属左右春坊承受官,由内侍担任。工部之军器所,秘书省下之三馆书院、国史院,殿中省下之尚衣等库,太常寺下的大晟府,宗正寺下的玉牒所及太庙等令,光禄寺下的御厨及供备库等库,卫尉寺下的军器四库、仪鸾司,太仆寺下的司、院、库,司农寺下的四园苑,少府监下的文思等院,将作监下的司、所、库,皇城司等衙署,均兼用朝臣与宦官。
辽、金、元是少数民族政权,其衙署设置情况,与前朝有很大差异,宦官机构亦是如此。由于相关记载不多,我们只能窥见其概貌。
辽代,宫廷有内省、内侍省、上京内省司、东京内省司。内省有内使、副省使。内侍省诸官有黄门令,内谒者,押班,内侍左、右厢押班,契丹、汉儿、渤海内侍都知,左、右承宣使。下属有内库,设都提点。尚衣库,设使。汤药局,设都提点,勾当汤药。在宦官传中,还可见有御院通进、监门卫大将军、观察使等职名。东京内省司设内省使、副使、判官。据《辽史·地理志》载:东京大内不置宫嫔,所以他们的职责,实际上只是留守。上京内省司情况未见载,可能与东京内省司情况相同。
金代初期,宦者只管掖庭、宫闱之事,其后职责亦渐广。宦官系列衙署分属于殿前都点检司、宣徽院和卫尉司,各部门长官基本上都是士人。其下亦有可能兼用士人。
属殿前都点检司的,如近侍局,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侍从,承敕令,转进奏帖。直长,正八品。近侍局最初选用官员很严格,“宦者少与焉”,后来则兼用宦者,海陵王时的梁珫,即任近侍局使。
属宣徽院的有御药院,设提点,从五品。直长,正八品。掌进御汤药,由亲信内侍担任。内藏库,设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内府珍宝财物,率随库都监等供奉其事,有直长。宫闱局,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宫中阁门之禁,率随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直长,正八品。内直一百七十人。内侍局,设令二人,从八品,掌正位阁门之禁。东门都监、同监。诸随殿位承应都监、同监,掌各位承应及门禁管钥。这些殿位有五十多处。宫苑司设令,从六品,掌宫廷修整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有直长。还有内侍寄禄官,用以提升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其中中常侍正五品。给事中从五品。内殿通直正六品。黄门郎从六品。内谒者七品。最低的是内侍高班,从八品。
属卫尉司的,有卫尉司,设中卫尉,从三品,掌总理中宫事务,副尉从四品。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给事局设使,正七品,副使,八品。其内谒者兼司宝二人,由内直担任。掖庭局设令,正九品,由内直担任,掌皇后宫事务。丞,从九品,亦由内直担任。下有宫令、食官、饮官、医官、主藏、主廪,分别由宣徽院下属各有关司、局、署兼。
元代,天子前后左右皆世家大臣及其子弟,即使是在掌内廷近侍之事,与唐、宋世内侍省相似的侍正府中,尚冠、尚衣、尚鞶、尚沐、尚饰兼尚辇、奉御掌簿等专职侍候皇帝生活的二十四员奉御,亦由四怯薛之速古儿赤担任,所以没有单独的宦官衙署,而且在各部门中,除个别外,宦官也只能担任副职。这情况直到元中叶以后,才有所改变。对此,下面可予以具体例证。
中政院,始置于元贞二年(1296),设院使七人,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事,汤沐之邑。至顺三年(1332),才以宦者铁木思哈里兀答儿黑狗者阔阔出并为院使。
仪鸾局,始置于至元十一年(1274),设轮值怯薛大使四人,正五品。掌殿廷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户。延祐七年(1320),增设大使二人时,才以宦官担任。
长信寺,始置于大德五年(1301),设卿四人,正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领大斡耳朶怯怜口诸事。至大四年(1311),增设卿、少卿各一人时,才由宦官担任新增的少卿。
太府监,始置于中统四年(1263),设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领左、右藏等库,掌钱帛出纳之数。直到大德九年(1305),改为院时,院判才参用宦官。
中尚监,至元十五年(1278)设,有监卿八人,正三品。太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监丞二人,正五品。掌大斡耳朶位下怯怜口诸务,及领资成库氊作,供内府陈设账房帟幕车舆雨衣之用。也是至大四年(1311)才“参用宦者三人”。这三人任何职,未见载,但从延祐二年(1315)加授宦者中尚卿续元晖昭文馆大学士来看,这三人中,可能有任卿或太监的。
秘书监,至元九年(1272)置,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设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监丞二人,从五品。但即使是监丞,亦全部由大臣奏荐,选世家名臣子弟担任。直到延祐元年(1314),才参用宦者二人。
在元世祖时即由宦官主管的部门,只有两个,一个是内藏库;另一个是御带库。内藏库至元十九年(1282)始置于大都,设提点四人,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缎匹、纳失失纱罗、绒锦、南绵、香货诸物,“以宦者领之”。御带库系至元二十八年(1291)置,设提点三人,从五品。提点连同下属官员,“俱以中官为之”。御带库属章佩监,章佩少监李邦宁,就曾任御带库提点。此外,李邦宁虽曾以礼部尚书提点太医院事,但也是成宗即位以后,才升为太医院使的。
宦官在其中供职的部门,尚有:侍正府,掌内廷近侍之事。典饮局,掌制酒供内府及祭祀、宴飨宾客赏赐之用。承徽寺,掌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长宁寺,掌英宗速哥八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宁徽寺,隶八不沙皇后位下。章佩监,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徽政院,为皇太后置。资正院,为完者忽都皇后置,后正宫皇后崩,册立完者忽都为皇后,改置崇政院,以后遂相沿。
明代,宦官用事持续二百多年,基本上与皇朝相始终。这时宦官人数多,机构庞杂,职掌范围广阔至囊括一切有关宫廷的事务,并直接介入军事、政治、财政、司法领域,这在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明初,宦官不过百人,但增加得很快,所以管理也在迅速加强。明初宦官之隶属,史籍记载不一,《万历野获编》谓“俱为吏部所领……至永乐始归其事于内”。《叶钊传》谓“悉隶礼部”。从《周礼》冢宰统阉人的先例,以及洪武二年(1369)定内侍官制时,给吏部诏谕中曾引《周礼》,并指明“驭之(宦官)之道,但当使之畏法,不可使之有功”;洪武四年(1371),“命吏部定内监等官秩品”来看,归吏部管的可能性较大。不过这一段时间很短,而且很可能只是形式上如此。因为洪武五年(1372)以后,内官系列的组织、人员、品级屡有变动,但未再见与吏部有任何关系。至洪武末年颁《祖训》时,内府衙门已正式定为十二监、四司、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从此直到明末,除东、西厂的设立和外派人员越来越多以外,机构与职掌均未有重大的变化。所以归其事于内,亦非“始于永乐”。
明代宦官在宫中的独立机构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它们和外廷政府一样,各有职掌范围和系列的等级职衔。
十二监是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宫、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洪武时,各监各有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人数不定,从六品。其后有些变动。
司礼监是宦官系列中的总领,有提督、掌印太监各一人;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内书堂掌司、六科廊掌司,典簿均无定员。提督负责督理皇城内外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堂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培训宦官中、高级人才的内书堂,储书籍名画的库,宦官的档案,汉、番、道各经厂,亦均由他总辖。掌印负责内外奏章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负责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传宣谕旨。秉笔太监中最得宠的,还兼管东厂。收发一切本章、谕旨、御札等的文书房,负责选婚与选驸马等事的礼仪房、中书房、御前作、宫内教书,亦由掌印或秉笔分别兼管。即司礼监总管了内廷宦官事务,各衙门要题奏任何事,均得先关白司礼掌印、秉笔、随堂太监;其他衙门的宦官,见了他们,亦要叩头称上司。掌司则各掌所司。典簿典记奏章及各出纳号簿。司礼监还有外差,包括守备南京、天寿山、凤阳、湖广承天府,镇守武当山、苏杭织造,以及皇城、京城内外各门。
内官监:掌印太监一人,总理、管理、命书、典簿、掌书、写字、监工人数不定。负责管理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等十作,米、盐、营造、皇坛等库,以及营造宫室、陵墓、铜锡妆奁器用并冰窖等事。
御用监:掌印太监一人,里外监把总二人,典簿、掌司、写字、监工人数不定。负责制造御前所用各种木器,以及象牙、紫檀等赏玩的物品。下辖制造兜罗绒及诸绦绶的绦作。
司设监:人员设置与内官监同,负责卤簿、仪仗、帷幙等事。
御马监: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人。腾骧四卫营各设监官、掌司、典簿、写字、拿马等员。象房设掌司等员。由于御马监掌管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里外相关,所以实权较大,内臣派出时,稍与军事有关的,都带御马监衔。一些较重要的差遣,亦往往派御马监太监承担。下辖里草栏草场、中府草场、天师庵草场,各设掌场太监一人。
神宫监:掌印太监一人,佥事、掌司、管理人员数额不定。负责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
尚膳监:掌印太监一人,提督光禄太监、总理各一人。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及各牛羊等房厂监工人数不定,负责御膳及宫内食用、筵宴等事。但《酌中志》载,御膳实际上长期由司礼监掌印、秉笔掌东厂者二三人按月轮流办理。
尚宝监: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人数不定。掌管宝玺、敕符、印信的使用与登记。
印绶监:官职设置与尚宝监同,掌管古今通集库并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等事,以及南京解到的文武诰轴。
直殿监:官职设置与尚宝、印绶监同。负责各殿及廊庑洒扫之事,工作最劳苦,也没有大厅公署。
尚衣监:掌印太监一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人数不定。负责有关御用冠冕、袍服、靴袜等事。
都知监:掌印太监一人,权力不大,佥书、掌司、长随、奉御人数不定,负责随驾前导警跸。都知监是下下衙门,监中宦官生活清苦而难以升转。
四司指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洪武时,每司各有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其后有些变动。
惜薪司:掌印太监一人,总理、佥书、掌道、掌司、写字、监工及所辖外、北、南、新南、新西等厂的佥书、监工人数均不定。负责宫中、二十四衙门和山陵等处使用的柴炭。
钟鼓司:掌印太监一人,佥书、司房、学艺官人数不定。负责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各种杂戏。钟鼓司在内廷中地位最低,被称为东衙门。
宝钞司:掌印太监一人,佥书、管理、监工人数不定。负责制造粗细草纸。
混堂司:掌印太监一人,佥书、监工人数不定。负责沐浴之事。
八局指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等局。洪武时每局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其后有所变动。
兵仗局:掌印太监一人,提督军器库太监一人,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人数不定。兵仗局负责制造军器,下属有火药司,又制造宫中用的小金属器具如铁锁、针剪等,以及做法事时的钟鼓等,故又称小御用监。
银作局:掌印太监一人,管理、佥书、写字、监工人数不定。负责制造金银器具、首饰。
浣衣局:掌印太监一人,佥书、监工人数不定。凡宫人年老、有罪退废,都发到这里居住,以免泄露宫内之事。二十四衙门中,只有浣衣局不在皇城内,而在德胜门以西。
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各设掌印太监一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人数均不定。它们分别负责宫内使及藩王之国时旗尉的帽靴,以及驸马的冠靴;制作宫中衣服;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提供宫内食用的酒、醋、糖、酱、面、豆之类,以及宫用蔬菜瓜果。
在二十四衙门外,宦官的机构还有:
内府供用库、司钥库,均设掌印太监一人,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均无定员。前者供应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白蜡、沉香等;后者负责守贮制钱以给赏赐。
内承运库:掌印太监一人,近侍、佥书太监十余人,掌司、写字、监工人数不定。内承运库下辖里库、外库,凡金银珠宝等,均由它收掌。南京供应机房太监一人,系本库外差。
十库:即甲、乙、丙、丁、戊、承运、广盈、广惠、广积、赃罚库,各有掌库一人,贴库、佥书人数不定,分别储存宫用的各种物资。赃罚库则收贮没收入官的财物。
御药、酒、茶、甜食等房,分别负责制造和供应各种药品、食品。
牲口房、猫儿房,分别负责收养珍禽异兽和猫。
刻漏房、灵台,分别掌管报时和观测天象。
更鼓房:由有罪内官负责打更。
盔甲厂、安民厂,分别制造各种冷、热兵器。
南海子,即上林苑,有总督太监及提督太监,掌管苑园事务。
安乐堂、净乐堂、内安乐堂,各有掌司数十人,分别管内官、宫人之治病、死后焚化等事。
宝和、和远、顺宁、福德、福吉、宝延等皇店,有提督太监一人,经营各处客商贩来杂货。
还有系列御前近侍,如乾清宫管事、打卯牌子、御前牌子……
在地方的则有镇守太监、市舶太监、各仓场监督太监、诸陵神宫监太监,以及人数不少,随时外派的采办、粮税、矿、关等使,各部队的监军。
除公务系列外,宦官内部另有附属于宦官私人的系列,所谓“各家私臣”,如掌家,职掌一家之事。管家,办理食物,出入银两。上房,掌管箱柜锁钥。掌班、领班,负责钤束东、西两班答应官人。司房,负责打发批文书、誊写应奏文书。其下还有分别负责管帽、管衣靴、茶房、厨房、打听官、看庄宅等琐事的。这些“私臣”有时也由匠役充当。人数亦有具体规定。成化中,掌印太监六十人,其余五十五人。左、右少监四十人,监丞三十人,典簿二十五人。其中以司礼监的“私臣”待遇最高,配备最整齐。其余各经厂、六科廊等处,各按资格递减。
总之,明代宦官系列机构、职掌名目之繁多,令人眼花缭乱,不可胜记。而宦官也就像蚂蚁一样,爬满从中央朝廷到地方重要权力机构的大小山头,其人数之多,有说十万,有说七万,这些可能有夸大之嫌。但从武宗时一次便收净身男子三千多人,万历元年至六年(1573—1578),又两次新增宦官共达六千多人来看,宦官有数万人,当是可信的。
清代入关以前未有宦官制度,天命六年(1621),清太祖努尔哈赤下谕:“凡尔诸贝勒家所蓄奴厮,宜乘幼时宫之。”这时,这些用于服侍女主的阉奴虽然带有宦官的性质,但人数少而分散,并未形成阶层,亦无特别的管理制度和机构,所以世祖遗诏中说:“祖宗创业未尝任用中官。”
清定都北京后,沿用明代宦官制度而归入内务府管理。顺治十一年(1654),裁内务府,将二十四衙门改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司设监、尚方司、惜薪司、钟鼓司、兵仗局、织染局共十三衙门。康熙帝即位,把十三衙门全部革去,以三旗包衣仍立内务府,置总管大臣,“收阉官之权,归之旗下”③。康熙十六年(1677),设敬事堂,又称宫殿监办事处,由内务府管辖,置总管、副总管等,专管宫内一切事务,奉行谕旨,及承行总管内务府各衙门一切文移。凡事俱以《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为准。从此敬事房成了清代唯一的宦官机构,康熙还亲自书写了堂额。康熙六十一年(1722),定敬事房设五品总管一名、五品太监三名、六品太监二名。从此清朝太监才有了官职。
雍正元年(1723),定内务府为三品衙门,下属之敬事房大总管为四品,副总管六品,随侍等处首领七品,宫殿等处首领八品。雍正四年(1726),定敬事房四品大总管为宫殿监督领侍,从四品大总管为宫殿监正侍,六品副总管为宫殿监副侍,七品首领为执守侍,八品首领为侍监。从此敬事房称宫殿监,有官职之太监均有加衔。雍正八年(1730),又改为太监官职不分正从,自四品至八品,共五等,其升迁降调,均由内务府移咨吏部。乾隆七年(1742),明确太监官职以四品为极限。乾隆十六年(1751),定太监额为三千三百名。乾隆三十四年(1769)修成《国朝宫史》,在“宫制”一章中,对太监名额、职官、职掌,又作了新的修订。据《国朝宫史》和后来的《则例》,太监部门的名称、职官、职掌仍然不少,但其人数及职、责、权,均远逊于明代。其部门主要有:
敬事房:宫殿监督领侍一人,宫殿监正侍二人,均四品。负责遵上谕办理宫内一切事务,应行礼仪;承行内务府各衙门来往文移;主管宫中太监的钱粮和人员升降调补赏罚;视察坐更、各门启闭、关防、火烛;掌管皇帝之交媾侍寝;记录皇子、公主出生情况,后妃之父的姓名、官职、帝后妃之死亡情况等,以备修玉牒用。敬事房下辖读清字房。
乾清宫:七、八品首领各二人。负责谨藏列祖实录、圣训,收贮赏用物品,御前坐更等。
乾清门:八品首领二人。负责御门听政之陈设,稽查大小臣工出入,呈报值宿名单,及门之启闭、洒扫、坐更等事。
交泰殿:八品首领二人。负责供奉御宝,收贮勋臣档案,记自鸣钟时刻,坐更等。
懋勤殿:七品首领二人。负责御用文具、书籍,记载内起居注,御前坐更。
养心殿内兼吉祥门、如意门:五品宫殿监副侍总管一人,七品执守侍首领二人。负责近御随侍,收藏内库钱粮,收贮古玩书画陈设,御前坐更等事。
四执事和四执事库:各设七品首领一人,分别负责上用冠服甲胄及铺设寝宫等事;四执事首领下辖奏事处,负责传宣谕旨、引领召对人员、承接题奏事件及随侍、御前坐更等事。
东暖殿兼永祥门、西暖殿兼增瑞门:各有七品执守侍首领一人,八品侍监首领一人。各自负责本处陈设、启闭、关防、坐更,并承应皇后差事。
景仁等东西十二宫:各有八品侍监首领二人,各自负责本宫的事。
尚乘轿:设八品侍监首领二人,负责承应请轿随侍及御前坐更等事。
御茶房、御膳房、御药房、御书房、古董房等房,各有七或八品首领一人,分别负责有关茶果、膳食、医药、古书字书、古董等事。其中御膳房是宫中主要部门,仁宗曾明白谕令:“茶膳房系办理御用口味之地,尤关紧要。”故御膳房掌案一人,其衔仅次于大总管,在清末时为三品。
南书房:负责内廷行走。
鸟枪处:七品首领一人,兼管弓箭处,分别负责上用鸟枪、弓箭。
鹰房、狗房、养牲处等,各有八品首领一或二人,分别饲养各种动物。
热火、柴炭、烧炕、造办四处,各有八品首领二人,分别负责有关取暖、柴薪、造办各种物件。
此外,还有皇太后、太妃、太嫔、皇子、公主等位下,各门,御花园,斋宫、雍和宫等寺宫,圆明园等园,避暑山庄等行宫,以及属内务府的掌仪司等:属礼部,负责有关僧道事的万善殿;属工部的门神库等;属太常寺的太庙等;属陵寝内务府的各陵寝,均各有额定品级的首领太监管理各种事务。
这些部门的职掌品级,有清一代大致沿用不变,但呈历代缩减的趋势。据李光介绍:乾隆时,宫监部门有一百二十七处,太监二千八百六十六人;嘉庆时一百零二处,二千六百三十八人;光绪时六十三处,一千九百八十九人;宣统退位后,只剩四五十处,八九百人。其中变动最显著的,仅是清末高级太监品级的提高。光绪时,李莲英提至二品,赐红顶戴、黄龙马褂。宣统大婚时,长寿宫大总管张谦和、二总管阮进寿、督领侍张德安,均提为二品。但毕竟是有违祖制的,所以连李莲英也不敢真的穿二品顶戴,经常只穿三品服。
从春秋战国开始,历代宦官均在不同程度上干预军政大事,有些宦官的职掌,已经远远越出宫苑的范围和侍奉皇室生活的轨道,因而亦拥有了属于宦官系列之外的职衔和职掌,这些情况,分别见于第四章各有关节,此处不加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