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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接受要约邀请合同就成立了吗?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一回事吗?
“偷”是要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
借楼 杠精是真的多 有一说一 没结账口渴我先口在吧台结账这都不行了? 这就是没素质?我没结账跑了你可以这样说 ,
没付钱之前,该商品属于超市财产,您没有任何权利打开不属于您的物品然后品尝,懂法律吗?付了钱以后你爱怎么喝怎么喝,没人管你!没素质就是没素质!
你和我说的压根不是一回事,我就一句话,别人开超市的只要损失都不开心,无论生鲜区,还是被偷,相对比而言,最不爽的就是被偷,哪怕数额很小,也是气急败坏,我朋友在广州开店,2000多平米,就如你所说损耗很大,生鲜区每天损耗四五成都算好的,被偷经常,空瓶子每天收到十几个再正常不过,但是要说不爽,肯定还是被偷,哪怕那只有几十块损耗,但是并不影响经营方式,我的意思很明显,只要是损失,一毛钱那也要在意,我只是不爽你那句话,多大面积几十块不叫个事,不要在意,也没什么好辩的
是啊,如果超市对这样的个别现象管的太严,的确影响生意,所以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之前就说了。但这不代表这是正确的,是对的。你说的扶梯这个,当大家都遵守一个规则,你不遵守,不就是有问题么?当这个规定,哪怕是默认的规则,被取消或者打破,那是另外一回事。这个本来是个小事,但是你信不信,一旦放开了,大家都这么干,超市会很头疼。。。现在这么干的人不多,为了避免麻烦,超市也就不说啥了,当然,说了也没用,超市没有处罚权
现在不遵循左行右立,也没见头疼啊。社会不照样正常运转着么?
不是一回事,照你这逻辑,很多公司采购材料,到料后都在一定周期内才会付款,难道你吃饭过几天再付款也合理吗?
法律是行为底线,不是标准
你自己前面说的要约邀请,现在怎么还改口要约了?要约和要约邀请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任何经济法的课老师都会重点讲的,你这样还能弄混呢?要约和要约邀请最基本差别就是要约必须要满足合同基本要素,最起码要有标的物数量等信息,谁告诉你一个标价就可以是要约了?这些都不懂也不去了解,还偷偷把要约邀请换成要约,我看是你在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