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将物品摆放在货架上从法律的角度说算是做出了一个要约邀请,顾客从货架上取货并拿到收银台结账算是要约,收银台结账算是承诺,此时合同成立。顾客付款是履行买卖合同当中的付款义务,顾客付完款之后取得货物的所有权,超市完成交货义务,合同成立且双方义务均履行完毕。
但是顾客在没有结账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依然属于超市,此时若顾客未经同意直接喝了饮料这属于无权处分,侵犯了超市的权益。此时的结账不再是一个合同义务,而是承担财产侵权的责任。若是经过超市工作人员的同意喝了饮料,此时不属于违约,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履行方式做出改变。按照正常的交易习惯,超市的买卖合同是买家先取货但不享有所有权,买家付款后超市以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交货义务,此时买家取得所有权。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先喝饮料后付钱就变成了卖家先交货,买家取得所有权,然后买家再付款,此时结账依然是一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转自 知乎
“超市将物品摆放在货架上从法律的角度说算是做出了一个要约邀请,顾客从货架上取货并拿到收银台结账算是要约,收银台结账算是承诺,此时合同成立。顾客付款是履行买卖合同当中的付款义务,顾客付完款之后取得货物的所有权,超市完成交货义务,合同成立且双方义务均履行完毕。
但是顾客在没有结账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依然属于超市,此时若顾客未经同意直接喝了饮料这属于无权处分,侵犯了超市的权益。此时的结账不再是一个合同义务,而是承担财产侵权的责任。若是经过超市工作人员的同意喝了饮料,此时不属于违约,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履行方式做出改变。按照正常的交易习惯,超市的买卖合同是买家先取货但不享有所有权,买家付款后超市以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交货义务,此时买家取得所有权。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先喝饮料后付钱就变成了卖家先交货,买家取得所有权,然后买家再付款,此时结账依然是一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转自 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