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人太容易因为一个帖子的描述就下定论了,这个帖子就很典型。比如:所谓“楼主的朋友”是怎么去找对方的?找了几次?去人家单位还是家里还是其他地方找的?与所谓前女友还有没有经济纠纷?谁先动手的?还是双方都动手了?有没有使用“凶器”?。。。所有这些都可能影响行为的定性,谁对谁错 谁更错这些都没法判断,就凭楼主几句简单的“找前女友被打成轻伤”就下结论构成不构成啥啥啥的,有点太“飘”了。
那我也“飘”一句,就凭楼主这个发问,我肯定“楼主的朋友”是想获取(就不用谋取了)某些自己都觉得可能不该获取的利益的,主观上是有些“恶意”了,而这,恰好是法律所不支持的(就不用反对了)。
太多人太容易因为一个帖子的描述就下定论了,这个帖子就很典型。比如:所谓“楼主的朋友”是怎么去找对方的?找了几次?去人家单位还是家里还是其他地方找的?与所谓前女友还有没有经济纠纷?谁先动手的?还是双方都动手了?有没有使用“凶器”?。。。所有这些都可能影响行为的定性,谁对谁错 谁更错这些都没法判断,就凭楼主几句简单的“找前女友被打成轻伤”就下结论构成不构成啥啥啥的,有点太“飘”了。
那我也“飘”一句,就凭楼主这个发问,我肯定“楼主的朋友”是想获取(就不用谋取了)某些自己都觉得可能不该获取的利益的,主观上是有些“恶意”了,而这,恰好是法律所不支持的(就不用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