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首先可以出一个戴维斯条款:当母队选中的球员在合同期间入选过两次以及两次以上的全明星或者最佳阵容的时候,当球队与该球员续约时除了可以拿到现在的母队5年顶薪之外,额外还可以往上增加8%,且这一部分不计入任何工资帽。
再出一个戴维斯-乔治条款,当球队交易走当赛季或上赛季全明星或最佳阵球员且没有换来同样的当赛季或上赛季全明星或最佳阵时,交易达成后可以额外得到一个该球员三分之一薪资左右的不计入任何工资帽的薪资特例用于补强。
再出一个超级球队条款,在现有奢侈税征收额的基础上再提升50%,以进一步遏制超级球队和巨星抱团的现象
最后再出一个莫里斯条款,当球队与球员达成口头协议之后,若球员撕毁协议,则与其它队签订的新合约的平均年薪不准高于口头协议达成的平均年薪;若球队撕毁协议,口头协议达成的薪资依然计入工资帽
我觉得首先可以出一个戴维斯条款:当母队选中的球员在合同期间入选过两次以及两次以上的全明星或者最佳阵容的时候,当球队与该球员续约时除了可以拿到现在的母队5年顶薪之外,额外还可以往上增加8%,且这一部分不计入任何工资帽。
再出一个戴维斯-乔治条款,当球队交易走当赛季或上赛季全明星或最佳阵球员且没有换来同样的当赛季或上赛季全明星或最佳阵时,交易达成后可以额外得到一个该球员三分之一薪资左右的不计入任何工资帽的薪资特例用于补强。
再出一个超级球队条款,在现有奢侈税征收额的基础上再提升50%,以进一步遏制超级球队和巨星抱团的现象
最后再出一个莫里斯条款,当球队与球员达成口头协议之后,若球员撕毁协议,则与其它队签订的新合约的平均年薪不准高于口头协议达成的平均年薪;若球队撕毁协议,口头协议达成的薪资依然计入工资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