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以前我在工地上班都是骑摩托车去,有一次早上有点下雨,前面有个大姐骑车摔倒了,周围都没什么人,我就把车停路边把她扶起来,可能是摔疼了,一时半会没缓过来,我就把她扶马路边的路沿上坐着,还把她车扶起来推过去,当时那个大姐还说没事,她缓一下就行了,让我去忙自己的事去,结果中午快下班的时候接到电话,是交警,说我肇事逃逸,要我去交警队处理,我莫名其妙的,后面到了那看到一个男的,还一身酒气,我还没开口,就说“小伙子,撞倒人了也别跑啊,我老婆现在走路都还痛”我马上反驳道我没撞,是看到她倒了才去扶的,那个大姐也在旁边坐着,说这里痛那里痛,要去医院检查,我顿时就来火了,和他们吵起来,后面交警拉开我,让我去做笔录,做得很详细,我反正就如实说了,倒霉的是那段路才修好摄像头的杆子都才架起来,其他的摄像头又远,证明不了当时的情况,妈的,百口莫辩,还好我一个朋友的爸爸就在交警队上班,我打电话把这个事告诉了他,他让我别急,他等会去现场看一下,反正一个中午都在交警队呆着,也没心情吃饭,最后他回来,把一个视频发给了接案的交警,我也看了那是别人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上拍下来的,后面就叫我签个字就可以回去了,最后我问我朋友才知道,他爸以前就是当刑警的,他找到了那个时间段前后路过那个路口的同一辆车,其他地方摄像头拍到了那车的车牌,打电话给了车主,再找到车主把记录仪上的视频拍下来的,车主也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还好有行车记录拍下来了,虽然也没有什么损失,但这事告诉我,以后要做好事也要在有人看到和有摄像头的地方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