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勒 2024-12-28
我“跳”过一次“水”,至今我仍不敢相信自己干过那种事儿。我跳水了,为此我都恨我自己。过去的记忆,有时会突然浮现在我脑海里,再次让我自我讨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一些踢过的比赛、比赛中的时刻或当年做动作的动机的回忆,会自然模糊、消退,但那次“跳水”,仍然像一把刀子一样刺痛我,让我难受。我当时到底怎么想的?
我可以给您介绍一些当时的背景:很绝望。情况是:2000年欧洲杯,英格兰小组提前被淘汰。那是我作为英格兰国脚打的最后一届大赛,也是我在国家队的最后一场。对于我职业生涯中国家队这块来说,这是一种多么可悲的结束方式啊!2-3输给罗马尼亚的第64分钟,我可悲地慢动作“跳水”了。裁判没有上当,对我出了牌。那场是小组赛,我们(输球后)出局了。
为什么现在说起这个?没啥具体原因,就是一次我跟我TA的“老板”随便聊天时,我碰巧讲到我也跳过水、也有过尴尬时,提到那次让我自作自受的错误,而他立刻在油管上搜出了它。我们的聊天,也充满了快活的空气。接下来,他建议我在专栏里,写一篇关于足球特有道德标准的文章。换句话说,我只能怪自己(提到这事)。
我不知道你们大家是怎样,反正我对于自己被攻击时,第一反应是打回去。这可能是我作为运动员的好斗本能。在这种情况下,当同事们给我发来我当年试图骗过当值主裁乌尔斯-迈尔却失败——事实就是这样——的截图时,我试图捡回自己丢的脸。“看,有接触!”我在自己寂静的办公室里对着空气叫道。罗马尼亚中卫菲利佩斯库是不是碰到我了?
但是,没有,我连自己都不能骗过去。
我又看了一遍这段视频,自个儿都觉得恶心。我重新看了它,试图一边看一边还原自己的想法,就像我在《Match of the Day》节目里可能会做出的那种分析一样。
比赛背景是,英格兰队一度2-1领先——上半场我罚进了一个点球,是的,我真心觉得有必要指出这一点——然后下半场开场仅3分钟,我们就被人家2-2追平。其实我们只需要一平,就可以从A组出线,但接下来是攻还是守上,我们进退失据,罗马尼亚有了动力,我们则心不在焉,一些事情就要发生了。
我们在右边获得界外球,加里-内维尔把球掷入肋部。对方头球顶出后,球权到了我脚下。当时我不是在球门的正前方,离门肯定有30多码了。
我的接球和转身都做得不错,但当我从接球点带球前进了大约5码后,菲利佩斯库和另一名(罗马尼亚)后卫过来夹防我。突然间,我陷入重围了。
以前看起来不错的位置,现在看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了。我试图在防我的两个人之间扭动摆脱,而同时,一次糟糕的球碰脚,让皮球超出了我的控制范围。我就像一个装满土豆的袋子一样倒了下去,只是还不如一袋土豆倒得那么优雅。我没骗到任何人,反吃黄牌一张。
回放镜头让我更讨厌自己。看这里,你可以看到菲利佩斯库正伸腿要扩大防守范围,但如果我说了算的话,我得说,我可能希望这轱辘儿掐了别播。
但他最后收腿了。我还是演砸了,最后看起来像个傻瓜。
这是我能跟您说的最合适、最诚实的描述。妈耶,那太可怕了、太令人震惊了。当然没有接触。那是一次我的“跳水”,尴尬得很。我希望自己没那么干过。
我们这些专业评论员分析比赛时,经常会谈球员做动作那一刻是怎么想的。最好、最强的球员,在比赛任何时刻都有一种“第六感”,而我们真正谈的是那最短暂的一瞬间。如果说当年在沙勒罗瓦,我脑子里有这么一个思考过程——也许会有一点点吧——那就是:“好吧,别人都这么干,尤其是在国家队比赛里。为什么我就不能试一次,让球队占点便宜呢?”
先说明白,在我职业球员生涯中,我为俱乐部和国家队出场超过750次,那是我唯一的“跳水”。我说的是真心话,以后也会这么说。当年我就烦“跳水”,现在依旧烦它,这就是为什么这次专栏写这篇文,让我脊背发凉的原因。它把我带回到了感觉不舒服的地方,但它让我再次思考足球奇怪的荣誉准则,以及哪些事是可以接受,哪些事是不能的。
作为一名球员,你在场上能干出来的最糟糕事情,是什么?我想,故意朝对方吐口水是最大的禁忌,禁忌度排在故意伤害别人之前。这让你觉得有点奇怪么?踢折别人一条腿,可能让人躺上好几个月,而一口痰,抬抬手也就擦掉了。但是,朝人吐痰说明这个人很没有礼貌、很轻视别人、很有侵略性。这行为很恶心,对对方完全没有任何的尊重。这太不是个人了。
在身体对抗方面,足球运动已经发生了变化,以后还会继续变化。在我踢球那个时代,膝盖抬高顶人是不可接受的,但连人带球一起放翻却并不被认为是错。事实上,人们还认为那样做很可取。赛前谈话中,你经常会被告知“给对手点颜色看看”,这是定调要早早铲球的委婉说法,因为比赛刚开始时,裁判可能不太倾向于出牌。
在我踢的位置上,就是要跟对方防守球员不断发生小冲突,因为他们会尽最大努力限制你,而你可以凭此获得些许优势。通常会上手,有一些拉、推、抓的动作,而且当时场上的镜头要比现在少很多,也没有VAR,经常还会有咬人、挠人、戳人、踢人甚至更糟的小动作。一旦被裁判抓住,你可以合理地申辩。这也是故意给对方制造问题的做法,但被视为是公平的游戏,是你能做也要忍受的一部分。
我禁忌清单上的第三项,就是“跳水”,尽管在这里,我承认“跳水”可能已经成了一种文化现象。在其他联赛,在其他国家,跳水引发的争议可能还比较小。我们为英超的“诚实感”而自豪,但有趣的点在于,我们跟其他联赛在这一观点上的差距有多小。你越想,越会分不清是非对错。我只知道,反正我自己是无法忍受跳水。
当我说我自己跳过一次水时,并不是自吹自擂。我记忆就是这样。但我也知道,作为一名足球运动员,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跑动能力的退化,我的优势之一就是制造任意球。作为前锋,你要去找接触。你要鼓励自己这么做,甚至强迫自己这么做。所以,我“跳水”过一回,但我“倒地”过成千上万回。在我看来,我每回倒地都是合规的。
这里让我解释一下。如果你带着球快速运动,那最轻微的触碰都可能让你失去平衡,或者导致你失去重心。如果是防守队员故意碰瓷,你可以跳起来避开他,但如果接触的结果是赢得任意球、给本队带来优势,你为什么要躲着走呢?你的工作可不是给人让路。当要有身体接触时,你有权碰上去。
在场上其他区域,你可以通过赢得任意球来为本球缓解压力。这是本赛季我看到哈弗茨为阿森纳所做出的出色表现;10月份,我现场看了他们主场对巴黎圣日耳曼的欧冠比赛,看到哈弗茨有过两三次这样的操作。这让我很喜欢。他那真是非常好的中锋表现。
哈弗茨扛住了巴黎后卫威廉-帕乔(Stuart MacFarlane/Arsenal FC via Getty Images)
如果对方中卫试图抢下球权,那么你站在他面前、上自己的身体,他接下来就会撞到你。这并不是耍诈。如果你自己赢不下来球权,那就尽可能地给对方赢得球权制造困难;别让他轻松自在就顶到头球。到他面前,让他撞你。
当我还是个南安普顿的青年球员时,就被教导要观察利物浦的苏格兰传奇肯尼-达格利什,因为没人比他更善于利用身体去护球。你这样干的时间越长,对方防守队员就越沮丧,就越有可能出篓子。你可以倒地。这是你精心谋划的策略。在那一刻,你就是在积极寻求接触,但那种接触是很关键的。
“骗人”和“比赛策略”有区别吗?也许判断标准的浮动的。比赛刚开始时,比赛快结束时,都不一样。当死球时,我可以保证双方球员都会声称球权是自己的,然后争论、掷球,即使他们都很清楚事实是怎样的。每个球员都这么干,但不知怎么的,这不是骗人,而是在比赛。
然后是战术犯规。对手正在打反击,一时间你的球队阵型不整,人人都不在自己位置上,很快就到比赛结束了,所以这时你在中线附近等“好位置”上出脚犯规,挫败对手一次进攻,抬起手来甘心吃牌。这是“蓄意谋杀”,百分之百配得上“见利忘义”。犯规球员丝毫没有要赢下球权的想法,而大多数时候,我们也只能耸耸肩,接受。
我必须承认,我真的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故意跳水算舞弊,而故意犯规就不算。这是认罪就可以被接受吗?你承认自己做错了就没事了?
我们大多数人讨厌,是浮夸和虚伪。曼彻斯特德比中,当霍伊伦和沃克正面对抗时——几乎没有接触——然后沃克倒地,捂着脸,好像被大巴撞了似的,大家的反应是愤怒。这也太明目张胆了。沃克当时是试图让霍伊伦被罚下,所以这就过头了。
耍诈也是有高有低的。埃迪-豪执教初期,纽卡斯尔是刷诈的专家。波普会去接受他其实并不需要的“治疗”,纽卡的理疗师会进场,比赛会被中断一两分钟。他们现在这么干得很少了,因为他们这一招被揪出来了,但浪费时间的行为在英超一直很普遍。这是一种比较不太重要的诈术。
我在本文里,也得不出什么好的结论,但我已经按老板的要求写了,为他,也为你们大家重温了我丢脸的过往,让你们嘲笑我,并试图将其置于更广泛的讨论背景下。通过写本文,也许我会一劳永逸地摆脱我糟糕的“跳水”回忆。但是,可悲的是,我不指望它消失。那是一个伤疤、一次污点、一枚耻辱的徽章,我必须戴着它。
伙计们,我当时干的都是啥破事儿啊!
接工日期: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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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勒 2024-12-28
我“跳”过一次“水”,至今我仍不敢相信自己干过那种事儿。我跳水了,为此我都恨我自己。过去的记忆,有时会突然浮现在我脑海里,再次让我自我讨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一些踢过的比赛、比赛中的时刻或当年做动作的动机的回忆,会自然模糊、消退,但那次“跳水”,仍然像一把刀子一样刺痛我,让我难受。我当时到底怎么想的?
我可以给您介绍一些当时的背景:很绝望。情况是:2000年欧洲杯,英格兰小组提前被淘汰。那是我作为英格兰国脚打的最后一届大赛,也是我在国家队的最后一场。对于我职业生涯中国家队这块来说,这是一种多么可悲的结束方式啊!2-3输给罗马尼亚的第64分钟,我可悲地慢动作“跳水”了。裁判没有上当,对我出了牌。那场是小组赛,我们(输球后)出局了。
为什么现在说起这个?没啥具体原因,就是一次我跟我TA的“老板”随便聊天时,我碰巧讲到我也跳过水、也有过尴尬时,提到那次让我自作自受的错误,而他立刻在油管上搜出了它。我们的聊天,也充满了快活的空气。接下来,他建议我在专栏里,写一篇关于足球特有道德标准的文章。换句话说,我只能怪自己(提到这事)。
我不知道你们大家是怎样,反正我对于自己被攻击时,第一反应是打回去。这可能是我作为运动员的好斗本能。在这种情况下,当同事们给我发来我当年试图骗过当值主裁乌尔斯-迈尔却失败——事实就是这样——的截图时,我试图捡回自己丢的脸。“看,有接触!”我在自己寂静的办公室里对着空气叫道。罗马尼亚中卫菲利佩斯库是不是碰到我了?
但是,没有,我连自己都不能骗过去。
我又看了一遍这段视频,自个儿都觉得恶心。我重新看了它,试图一边看一边还原自己的想法,就像我在《Match of the Day》节目里可能会做出的那种分析一样。
比赛背景是,英格兰队一度2-1领先——上半场我罚进了一个点球,是的,我真心觉得有必要指出这一点——然后下半场开场仅3分钟,我们就被人家2-2追平。其实我们只需要一平,就可以从A组出线,但接下来是攻还是守上,我们进退失据,罗马尼亚有了动力,我们则心不在焉,一些事情就要发生了。
我们在右边获得界外球,加里-内维尔把球掷入肋部。对方头球顶出后,球权到了我脚下。当时我不是在球门的正前方,离门肯定有30多码了。
我的接球和转身都做得不错,但当我从接球点带球前进了大约5码后,菲利佩斯库和另一名(罗马尼亚)后卫过来夹防我。突然间,我陷入重围了。
以前看起来不错的位置,现在看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了。我试图在防我的两个人之间扭动摆脱,而同时,一次糟糕的球碰脚,让皮球超出了我的控制范围。我就像一个装满土豆的袋子一样倒了下去,只是还不如一袋土豆倒得那么优雅。我没骗到任何人,反吃黄牌一张。
回放镜头让我更讨厌自己。看这里,你可以看到菲利佩斯库正伸腿要扩大防守范围,但如果我说了算的话,我得说,我可能希望这轱辘儿掐了别播。
但他最后收腿了。我还是演砸了,最后看起来像个傻瓜。
这是我能跟您说的最合适、最诚实的描述。妈耶,那太可怕了、太令人震惊了。当然没有接触。那是一次我的“跳水”,尴尬得很。我希望自己没那么干过。
我们这些专业评论员分析比赛时,经常会谈球员做动作那一刻是怎么想的。最好、最强的球员,在比赛任何时刻都有一种“第六感”,而我们真正谈的是那最短暂的一瞬间。如果说当年在沙勒罗瓦,我脑子里有这么一个思考过程——也许会有一点点吧——那就是:“好吧,别人都这么干,尤其是在国家队比赛里。为什么我就不能试一次,让球队占点便宜呢?”
先说明白,在我职业球员生涯中,我为俱乐部和国家队出场超过750次,那是我唯一的“跳水”。我说的是真心话,以后也会这么说。当年我就烦“跳水”,现在依旧烦它,这就是为什么这次专栏写这篇文,让我脊背发凉的原因。它把我带回到了感觉不舒服的地方,但它让我再次思考足球奇怪的荣誉准则,以及哪些事是可以接受,哪些事是不能的。
作为一名球员,你在场上能干出来的最糟糕事情,是什么?我想,故意朝对方吐口水是最大的禁忌,禁忌度排在故意伤害别人之前。这让你觉得有点奇怪么?踢折别人一条腿,可能让人躺上好几个月,而一口痰,抬抬手也就擦掉了。但是,朝人吐痰说明这个人很没有礼貌、很轻视别人、很有侵略性。这行为很恶心,对对方完全没有任何的尊重。这太不是个人了。
在身体对抗方面,足球运动已经发生了变化,以后还会继续变化。在我踢球那个时代,膝盖抬高顶人是不可接受的,但连人带球一起放翻却并不被认为是错。事实上,人们还认为那样做很可取。赛前谈话中,你经常会被告知“给对手点颜色看看”,这是定调要早早铲球的委婉说法,因为比赛刚开始时,裁判可能不太倾向于出牌。
在我踢的位置上,就是要跟对方防守球员不断发生小冲突,因为他们会尽最大努力限制你,而你可以凭此获得些许优势。通常会上手,有一些拉、推、抓的动作,而且当时场上的镜头要比现在少很多,也没有VAR,经常还会有咬人、挠人、戳人、踢人甚至更糟的小动作。一旦被裁判抓住,你可以合理地申辩。这也是故意给对方制造问题的做法,但被视为是公平的游戏,是你能做也要忍受的一部分。
我禁忌清单上的第三项,就是“跳水”,尽管在这里,我承认“跳水”可能已经成了一种文化现象。在其他联赛,在其他国家,跳水引发的争议可能还比较小。我们为英超的“诚实感”而自豪,但有趣的点在于,我们跟其他联赛在这一观点上的差距有多小。你越想,越会分不清是非对错。我只知道,反正我自己是无法忍受跳水。
当我说我自己跳过一次水时,并不是自吹自擂。我记忆就是这样。但我也知道,作为一名足球运动员,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跑动能力的退化,我的优势之一就是制造任意球。作为前锋,你要去找接触。你要鼓励自己这么做,甚至强迫自己这么做。所以,我“跳水”过一回,但我“倒地”过成千上万回。在我看来,我每回倒地都是合规的。
这里让我解释一下。如果你带着球快速运动,那最轻微的触碰都可能让你失去平衡,或者导致你失去重心。如果是防守队员故意碰瓷,你可以跳起来避开他,但如果接触的结果是赢得任意球、给本队带来优势,你为什么要躲着走呢?你的工作可不是给人让路。当要有身体接触时,你有权碰上去。
在场上其他区域,你可以通过赢得任意球来为本球缓解压力。这是本赛季我看到哈弗茨为阿森纳所做出的出色表现;10月份,我现场看了他们主场对巴黎圣日耳曼的欧冠比赛,看到哈弗茨有过两三次这样的操作。这让我很喜欢。他那真是非常好的中锋表现。
哈弗茨扛住了巴黎后卫威廉-帕乔(Stuart MacFarlane/Arsenal FC via Getty Images)
如果对方中卫试图抢下球权,那么你站在他面前、上自己的身体,他接下来就会撞到你。这并不是耍诈。如果你自己赢不下来球权,那就尽可能地给对方赢得球权制造困难;别让他轻松自在就顶到头球。到他面前,让他撞你。
当我还是个南安普顿的青年球员时,就被教导要观察利物浦的苏格兰传奇肯尼-达格利什,因为没人比他更善于利用身体去护球。你这样干的时间越长,对方防守队员就越沮丧,就越有可能出篓子。你可以倒地。这是你精心谋划的策略。在那一刻,你就是在积极寻求接触,但那种接触是很关键的。
“骗人”和“比赛策略”有区别吗?也许判断标准的浮动的。比赛刚开始时,比赛快结束时,都不一样。当死球时,我可以保证双方球员都会声称球权是自己的,然后争论、掷球,即使他们都很清楚事实是怎样的。每个球员都这么干,但不知怎么的,这不是骗人,而是在比赛。
然后是战术犯规。对手正在打反击,一时间你的球队阵型不整,人人都不在自己位置上,很快就到比赛结束了,所以这时你在中线附近等“好位置”上出脚犯规,挫败对手一次进攻,抬起手来甘心吃牌。这是“蓄意谋杀”,百分之百配得上“见利忘义”。犯规球员丝毫没有要赢下球权的想法,而大多数时候,我们也只能耸耸肩,接受。
我必须承认,我真的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故意跳水算舞弊,而故意犯规就不算。这是认罪就可以被接受吗?你承认自己做错了就没事了?
我们大多数人讨厌,是浮夸和虚伪。曼彻斯特德比中,当霍伊伦和沃克正面对抗时——几乎没有接触——然后沃克倒地,捂着脸,好像被大巴撞了似的,大家的反应是愤怒。这也太明目张胆了。沃克当时是试图让霍伊伦被罚下,所以这就过头了。
耍诈也是有高有低的。埃迪-豪执教初期,纽卡斯尔是刷诈的专家。波普会去接受他其实并不需要的“治疗”,纽卡的理疗师会进场,比赛会被中断一两分钟。他们现在这么干得很少了,因为他们这一招被揪出来了,但浪费时间的行为在英超一直很普遍。这是一种比较不太重要的诈术。
我在本文里,也得不出什么好的结论,但我已经按老板的要求写了,为他,也为你们大家重温了我丢脸的过往,让你们嘲笑我,并试图将其置于更广泛的讨论背景下。通过写本文,也许我会一劳永逸地摆脱我糟糕的“跳水”回忆。但是,可悲的是,我不指望它消失。那是一个伤疤、一次污点、一枚耻辱的徽章,我必须戴着它。
伙计们,我当时干的都是啥破事儿啊!
接工日期: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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