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
1.下述描述为我个人记忆
2.对方5人相识,可能互通证词,不可为信
3.球场应有数个摄像头,一切以摄像头摄像为真实证据
4.球场本来我一人练球,到他们来了5人后,我已向对方表明我去别处练球,然对方表示可一起打球,遂我接受了。
5.当时事情发生在打球大约15分钟左右,可能更久,查球场监控应能具体算出
6.我的防守强度从一而终,在此之前,我主防一人被我防的无法出手,切掉数球,对方全场没进一球,然无人表示我的防守强度过大,我们继续打球,以监控为证
7.本人仅在大学期间便被打碎2或3个眼镜,可前往明达眼镜查配镜记录,从来都是个人承担风险,其中不乏上千的眼镜。
8.可佩戴运动眼镜避免眼镜损坏问题,我本人就有一副。
9.篮球运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对抗性和风险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篮球运动的人,应视为接受运动可能带来的正常风险。因此,如果眼镜的损坏是在正常运动过程中,由于合理的冲撞或碰撞导致的,且其他球员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损坏是由于某球员的故意行为或超出运动正常范围的重大过失导致的,则该球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时情况描述:
本人在防守时,准备切球,此时对方双手持球在肚子前,然对方可能看出我要切球,将球向其右肩移动,此时我手已然切出,打到对方左手,随后球弹到对方脸部,我想这是一种常见情况,不过对方戴着眼镜,眼镜被打落到地面,断裂。
对方眼镜坏了之后我继续在原场地打球,我想看对方如何,约3,4分钟后,对方让我赔偿眼眶部分损失,本与我一队的队友倒戈向对方,这也正常毕竟他们相识,随后我与对方争论,我给出的理由主要为上述补充3,4,6,7,8,9,我的结论在最下面。对方坚决表示我用力过猛,给出我需要做出部分赔偿的结论。
考虑当时对方人多势众且我第一次遇到此种情况,我给了他们我的联系方式,并告诉他们如有任何疑问可走法律流程或联系我的辅导员,最后如需赔偿,一分不差,如无责任,一分不赔。
总结:我个人依据我当时的行为及我个人过往相似事件做出判断,我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任何疑问,请走法律流程。
不知我哪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鹿区兄弟姐妹指教一二!
补充:
1.下述描述为我个人记忆
2.对方5人相识,可能互通证词,不可为信
3.球场应有数个摄像头,一切以摄像头摄像为真实证据
4.球场本来我一人练球,到他们来了5人后,我已向对方表明我去别处练球,然对方表示可一起打球,遂我接受了。
5.当时事情发生在打球大约15分钟左右,可能更久,查球场监控应能具体算出
6.我的防守强度从一而终,在此之前,我主防一人被我防的无法出手,切掉数球,对方全场没进一球,然无人表示我的防守强度过大,我们继续打球,以监控为证
7.本人仅在大学期间便被打碎2或3个眼镜,可前往明达眼镜查配镜记录,从来都是个人承担风险,其中不乏上千的眼镜。
8.可佩戴运动眼镜避免眼镜损坏问题,我本人就有一副。
9.篮球运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对抗性和风险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篮球运动的人,应视为接受运动可能带来的正常风险。因此,如果眼镜的损坏是在正常运动过程中,由于合理的冲撞或碰撞导致的,且其他球员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损坏是由于某球员的故意行为或超出运动正常范围的重大过失导致的,则该球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时情况描述:
本人在防守时,准备切球,此时对方双手持球在肚子前,然对方可能看出我要切球,将球向其右肩移动,此时我手已然切出,打到对方左手,随后球弹到对方脸部,我想这是一种常见情况,不过对方戴着眼镜,眼镜被打落到地面,断裂。
对方眼镜坏了之后我继续在原场地打球,我想看对方如何,约3,4分钟后,对方让我赔偿眼眶部分损失,本与我一队的队友倒戈向对方,这也正常毕竟他们相识,随后我与对方争论,我给出的理由主要为上述补充3,4,6,7,8,9,我的结论在最下面。对方坚决表示我用力过猛,给出我需要做出部分赔偿的结论。
考虑当时对方人多势众且我第一次遇到此种情况,我给了他们我的联系方式,并告诉他们如有任何疑问可走法律流程或联系我的辅导员,最后如需赔偿,一分不差,如无责任,一分不赔。
总结:我个人依据我当时的行为及我个人过往相似事件做出判断,我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任何疑问,请走法律流程。
不知我哪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鹿区兄弟姐妹指教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