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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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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修订版里面已经没有这条了。
全国人大修改“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条款,充分吸纳民意 去年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一审稿,对“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等行为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
2审的时候已经取消了“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这个条款
大妈当然可以讲话,但大妈不能阻止别人拍照
建议可以先去了解一下中山植物园,它为什么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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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至少在南京这种行为就是对过往逝者的不尊重,就说句实话陕西那边但凡有一次这种大屠杀当地人也不会觉得这件事做得合理,真不明白陕西这么红的省份怎么能出现你这种能说出这种话的人,真是生物的多样性啊,啥都有。
首先,我画的那句有“可以”两个字?其次,“可以”修饰的是“并处”,就是说拘留之外可以同时罚款。你在谈懂法之前,先搞懂语文。
先搞懂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的区别吧
我挺好奇你在杠什么的,人家自己把自己处在漩涡之中还装傻白甜,你看看如果她是无意的会先进去再脱吗,也别和我扯什么理性问题,在对日问题上你一个人慢慢理性去吧
穿汉服拍照进去公园才换的多的是,能说明什么?对日也看什么问题,不是日本的一律就要否定。理性还有错了?不理性还说的理所当然?那你既然对日不理性,就先把身份证烧了呗,那里面可有日本技术。另外你以后不要说电话这个词,这是日本翻译,你应该说得利丰。至于动漫,动作片你是更不能与之有所关联了。
麻痹的评论区日本人有点多啊
我知道你想穿,但你别急,滚回你小日子再穿
没人想,但是这是人的权利,法律规定不能穿了???
来,我帮你画出来。请问如果在植物园穿和服属于这个行为,怎么没有拘留罚款呢?谢谢你自己上证据打自己脸啊。
或者两个字就是看不清啊,最后是园区处理的,又不是公安机关处理的,怎么,让园区拘留?法盲还嘴硬,你别管我语文是不是体育老师教的,我看你思想品德是日本人教的吧
你自己也知道要分清情况,你知不知道那里是南京,南京意味着什么还需要我跟你说明吗?
你到底想表达什么,想表达你这人有多么的理性吗
想表达这个规矩不合理呗
没人不让你穿,但人家经营场所有拒绝接待的权利,要不你穿印有广岛长崎核爆字样的东西去下靖国神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