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穿衣自由拼什麼禁止哦,那條法律規定,法律都沒不允許你們在難過什麼哦
你咋不穿丁字裤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這意味著個人有權自主選擇自己的著裝方式,不受他人非法干涉不允許別人川和服這就是非法干涉,同樣的,我穿什麼是我的自由,你要求我穿丁字褲妳就是在非法干涉。平常都是道貌岸然,依法的時候又不講法。別老說美國雙標了,你們有過之而無不及
这社会不光有法律调整公民行为,还有公序良俗。
給你一個中指,這是我不禮貌,我沒有功德沒有禮貌,然後呢,你就會打我?限製我?以此不允許我去公共場所缺限制我人身自由?拜託,沒感覺哪裡不對勁嗎,你們真是被洗腦了
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准穿和服,但有个说法叫公序良俗。退一万步说,允许你穿,也没不允许我怼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