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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限就是留住林葳,不然就要解散了。
别 放过林葳吧
要先有一个试用期,先一个月一签,过了试用期就转为全额保障。当然,信得过的那种可以一下子头就签长约。吉林的琼斯就属于后者。
胡说,开盲盒是1个月一签,CBA证明过的或来自NBA的谁跟你1个月一签。想啥呢,签合同是双向的
你是看不到“信得过的直接签长约”这句话吗?
林葳想去海外,他想一千种方法也留不下,出去久了,到时候同曦资金紧张就得卖优先签约权
CBA分红妥妥几千万
弱队刷子还有人买啊?人傻钱多
别买别买,巴不得都别买,让林葳好好思考一下自己的职业规划。
挣钱补母公司的想多了,也太不了解资本家了,挣钱了当然往自己腰包里装啊,母公司倒闭了申请破产个人又不用赔钱,再说了现在这地产行业的窟窿谁踏马能补得起
破产的话,个人消费要受限的。
破产的是老陈和我陈曦有啥关系
回馈母公司了,他老爹天天被人催债呢
老爹都限高N次了,谁有钱让自己限高,玩呢
听说是新疆
新疆向来诲人不倦,去那边基本玩完
我是说老陈要被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