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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哥是狗饲养员,这事儿是上个月的事儿了,现在狗饲养员和狗主人互相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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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承担连带责任
卡斯罗?全部得死
放任这种有很强攻击性和伤害能力的大狗在户外自由活动,甚至是好几条,属于是明知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对他人人身安全的伤害,依然放任这个行为发生,符合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义了
看成被追咬5小时,吓我一跳
想起来年初有一次老婆带儿子去附近一个路边公园玩,公园旁边有户人家也养着一群大型犬。我儿子平时挺喜欢小动物,对小动物没有戒心。我过去后发现那里有几条大狗,我都特别小心,不敢离儿子太远。现在想想也有点后怕。
这不送狗主人进去坐几天???他妈的
几天? 我觉得要判刑
以后见到这种狗直接砍死就对了,也不需要跑赔偿,“它要咬我,没牵绳,烈性犬”
全部都会吃枪子
我觉得,狗子致人重伤,狗主人应该判刑,不然这种事情还会上演。
我来反串爱狗人士:这些狗明显是要和这母子玩耍啊
是的,应该判刑,三年起步
想起那个击毙流浪狗然后被开除的保安,多一点那样的保安,就少一点这样的案子
难得街上看到赣州主题帖。。。
据说到现在还没落实赔偿
狗赶紧炖了。。。人重判
不得不说,女的确实弱啊,狗还没开始攻击,她先倒了,看的着急
你特么站着说话不腰疼,是你是不是直接把狗打死?
害怕到腿软了,再加上抱着小孩
她小孩都抱不利索,半滴溜着,拖泥带水,看着真难受啊
没人牵的野狗统统灭绝
唉 女的也得硬气起来啊 狗这种东西欺软怕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