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麻了…没想到这条反应这么大。首先澄清一下观点,哈登1在球鞋历史上是足以被写入史册的,我原话是这是个有趣的点,也让哈登比起利拉德更具备终身合同的条件。至于和哈登本人,他的球鞋系列和他本人关系肯定有,但没那么大。我说的是哈登球鞋系列,不是哈登。就好比AJ32、34是神鞋,和乔丹有关系吗?但一个人拥有足够有地位和故事的球鞋系列,肯定比起没什么波澜的利拉德有价值得多。我真没必要拿这么牵强的逻辑吹他本人。the ten是整个耐克的企划不错,但实质核心聚焦在AJ1上。我觉得我也说错的点在于,the ten只是开了个反击的头,后面耐克和AJ的策略就是以AJ1、AJ11疯狂饥饿营销最后引爆球鞋市场。而在导火索就是阿迪这几个爆款的销量导致最终超过Jordan brand。说到底,哈登1肯定不如当年大热的欧文3和泡椒1,但把Jordan按在地上摩擦是真的。话说我这个以前天天给哈登开会的能被打成登密我没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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