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 年龄与户籍:申请人需年满60周岁,且具有上海市嘉定区户籍。
2. 经济状况: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包括低保户、特困户及一般家庭但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具体判断标准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于当地平均收入60%等。
3. 健康状况:申请人需经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确认其有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二、补贴标准
1. 低保家庭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一定金额(例如1110元,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2. 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根据照护等级不同,补贴标准有所差异。例如,照护一级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88元,照护二级至四级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40元,照护五级至六级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44元。
3. 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不超过实际照护费用的60%。
三、申领方法
1. 准备材料:
• 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 低保/低收入证明(如适用)。
• 养老金收入证明(如适用)。
•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报告。
2. 提交申请:
•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就近向嘉定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 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 审核流程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嘉定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 民政局将委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申请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并根据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结果确定补贴等级和金额。
• 审批通过后,将发放《准予嘉定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如未通过审批,将发放《不予确认嘉定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并告知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4. 享受补贴:
• 申请人凭《准予嘉定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即可享受指定的居家养老服务。
• 服务机构将根据补贴标准,在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补贴金额。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材料,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和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2. 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 年龄与户籍:申请人需年满60周岁,且具有上海市嘉定区户籍。
2. 经济状况: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包括低保户、特困户及一般家庭但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具体判断标准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于当地平均收入60%等。
3. 健康状况:申请人需经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确认其有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二、补贴标准
1. 低保家庭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一定金额(例如1110元,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2. 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根据照护等级不同,补贴标准有所差异。例如,照护一级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88元,照护二级至四级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40元,照护五级至六级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44元。
3. 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不超过实际照护费用的60%。
三、申领方法
1. 准备材料:
• 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 低保/低收入证明(如适用)。
• 养老金收入证明(如适用)。
•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报告。
2. 提交申请:
•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就近向嘉定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 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 审核流程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嘉定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 民政局将委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申请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并根据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结果确定补贴等级和金额。
• 审批通过后,将发放《准予嘉定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如未通过审批,将发放《不予确认嘉定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并告知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4. 享受补贴:
• 申请人凭《准予嘉定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即可享受指定的居家养老服务。
• 服务机构将根据补贴标准,在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补贴金额。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材料,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和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2. 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