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正常的拉扯是一个相互的过程吧?然而不管是赵麻石的声明还是宙斯经纪公司的通稿,都有个共通的地方:3号到18号的半个月里,宙斯都是对t1的报价表示拒绝,想要看看市场报价并表示同等价格更倾向于留在t1。这不是拉扯,这就是在吊舔狗。笑死人的是,19号上午11:40宙斯方才提出第一次逆报价,让t1三点前出回复,t1想要面谈,宙斯方转身就签了韩华,理由是韩华给了他们ddl(这一点存疑)。拿着t1的报价去向韩华抬价,感觉拿到了一个比较好的价格,一脚就把t1踹了。你见过这样的拉扯吗?也许不违法,但别人骂他们几句,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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