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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侮辱,对于执法单位和各级政府的行政诉讼并不少,败诉的也有。只是不涉及的群众不知道罢了。本案来看深圳交警执法瑕疵还是比较明显的,输得一点不冤。
最大的问题。还是15天内举证的遗漏。
属于单方面吊打,坐在他对面的律师估计连当他学生的资格都不具备。
这比现在电视剧好看多了
那个女法官就是他的学生,庭审结束之后王教授还去和她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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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女法官挺多呀。
高学历的不会 半桶水到处显摆一个是因为执法疏忽,导致判罚偏离了真相一个是错误执法,无法可依,判罚公正正确,纠正了过错,原被告都认可
这有什么好侮辱的,这场官司输了,对完善深圳交警执法程序,甚至对深圳市政府工作都有很大好处。政府部门一年要花多少钱找法律顾问,花多少人力物力做巡察工作,找几个问题都得花多少钱。现在道个歉,花几百块,就让顶尖的教授帮你找出来了一大堆法律漏洞和程序缺失,后面整改一下,补一下手续,以后规范执法不就完了
我也有执法证,但是我真的不太懂呀
首富都无力
本质是执法程序有问题,核心是禁摩,估计结果就是更严厉的禁摩条例出台,而不是摩托车你可以随便骑了
出台更好,有法可依!
没办法,大部分行政单位的律师都是低预算外聘,毕竟都以为没几个会动真格的,甚至有些所谓的律师就是给内部人士增加履历的虚职,参与庭审的大概率以为来做拉拉队的,碰到硬茬就露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