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文艺节目中心负责人5月8日在北京就《中国流行歌曲榜》南京年度颁奖晚会出现的个别不和谐“插曲”接受了有关媒体的采访,并作出如下声明: 一、《中国流行歌曲榜》的所有评选规则办法均得到公证部门的权威公证,所有参评歌手及所在唱片公司均表示将严格遵守这一规则,评选的各个程序均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各方包括公证部门的严格监督之下进行,评选结果真实、客观、公正、有效。 二、评选规则中有明确表述:在宣布获奖名单前一天告知不能参加颁奖晚会的获奖歌手,所获奖项将被取消,并由其他歌手按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升。这一原则同样被所有参评歌手及唱片公司约定认可有效。南京颁奖晚会上出现的不和谐一幕的真实情况是:颁奖晚会举行的当日———4月29日早晨,主办方得到某歌手及所在公司的最后答复是:某歌手无法参加。并同意主办方遵循上述原则所作出的决定。但仅仅过了几小时,在上述规则已经生效,颁奖晚会准备就绪之时,某歌手所在唱片公司却突然通知主办方“可以参加”,为维护规则的严肃性,保证颁奖晚会能够有序进行,同时出于对歌手本人及所在公司的尊重,主办方一方面坚决按照生效规则执行,不能更改;一方面仍然同意歌手参加颁奖晚会,领取另一奖项。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现场观众、晚会秩序、获奖歌手及所在公司的利益。但当晚的颁奖现场依然出现了某歌手的不和谐举动,造成了一定影响。我们在尊重投票结果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评选规则,因为这一规则是双方认可的,对所有歌手及所在公司均是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我们对颁奖晚会上个别不和谐举动的出现深表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