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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回帖亮了
终于看到一个好消息了
晚到的正义,太便宜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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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应该是这世上一等一罪大恶极丧尽天良的营生了吧……在大多数人的道德观里,贩卖人口尤其是儿童,可是比杀人越货还要恶劣。
这妖婆放在闹市活剐了都不解恨!
[图片]
卖的第一个孩子是自己亲生孩子
她当庭上诉了,害得二审多苟活几天
都快死的人了。判的太晚了
人贩判死刑,算是很体面的惩罚了。在古代,要游街示众,千刀万剐。大便宜了。
既然都死刑了,能不能让受害人家属砍几刀??
轻了
这已经二审了
相由心生
这是一审,之前一审过一次证据事实不充分被发回重新一审的
不是证据事实不充分,而是二审审理过程中发现了新案情,就是说还有其他受害者。应该是这货为了苟延残喘,故意隐瞒,然后在二审时候又爆出来,这样就能多活一阵子。
啊?我记得一审当时就是死刑吧? 她当庭上诉,现在是一审发回重审?那她还得上诉,拖延时间,多活几天。
这种垃圾就该凌迟,喵的
这是恶魔啊。
并不是“事实不清”,而是发现漏罪,供出新的受害者,发现新的证据。这人极聪明(或者说律师有高人),一次吐出来一点,充分拖延时间。你且看,等二审,她还会交代更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