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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四眼看着就讨人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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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的就欠打
最多无期不可能死刑
还是年轻啊 脑子一热把自己一辈子毁了
谁脑子热随身带刀阿?这就是典型的坏
预计死缓
是小孩约吧,人家根本不屑搭理他,网上的事儿还能当真呢,关了手机你TM谁啊,根本犯不着
叫了一大帮人等于不屑于搭理,你是徐聪聪?
不是洗,他是去别人的地盘,带刀估计是为了防卫
还不是洗?你和他同一样的人吧?谁他妈好人随身带刀?你要是害怕对方对你做出危害你人身安全的事,那你就把他约到派出所当着脑子叔叔的面解决问题撒,他
应该是死刑了,提前拿到预谋杀人+逃逸,这么年轻可惜了~
不可能死刑的
摩托在公眾地方,就有路人,凶手作案工具是車,還是0-100 3 秒內的快車,不是能好好選擇目標,破壞力巨大的工具,就是危害公眾了
按你这样说法那交通肇事岂不都应该判危害公共安全?香港法律这么离谱么
最要命的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这是最重要的。
我寻思在中国是不是不存在“防身”这个概念?
你防身是专门捅人的?你懂什么叫防身?
知道啥叫管制刀具不?还防卫用。。拿刀和不拿刀是两码事。拿管制刀具致死主观意识上你就是沾故意杀人了。而且还想逃逸。
不太懂,但是看视频他拿的那个算管制刀具吗?感觉就是把水果刀吧?
我不是律师,发表个人看法,我觉得如果他杀了人立马原地报警,等待警方有自首环节,基本不会死刑,属于你说的激情杀人,但是这个小孩杀人后又驾驶车辆四处损坏财物,这就是另外的情形了,可以说非常恶劣的行为了,而且还驾车逃逸,这基本上刑上加刑,很刑了,如果家里拼命砸钱能弄个死缓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了对于这个孩子。
23了还是孩子?现在的巨婴真多
不懂,只是以前看过罗翔说过有好多种判断结果。什么故意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还有什么意外致人死亡好几种,刑期也不一样。他这个好像比过失严重,又比故意轻
不懂,只是以前看过罗翔说过有好多种判断结果。什么故意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还有什么意外致人死亡好几种,刑期也不一样。他这个好像比过失严重,又比故意轻[捂脸][捂脸][捂脸]
请问你这个案例是什么案例,听你描述是被一群人围殴,属于自卫过度,这也能判成故意杀人?
对法律没得一点认识,别颅内臆想,查查法律查查案例吧
就算能出来也是几十年以后了 还能咋着 啥都磨没了
那就看他意志够不够坚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