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从劳资的角度说一下杰伦格林的续约,抛开球员能力、球队对发展的顾虑等等不谈,这个续约相当有设计感,未来也可能会成为别的球队对待“格林式”球员的解法和模板。
最妙的点在于年限,2+1球员选项,虽然从直观上看这像是一份2年的短约,但无论从鸟权还是续约解锁的角度,都可被视为3年合同对待,且实际这个球员选项也大概率不会被执行(后面细说)。
1、如果格林拉了:最简单的情形,球员大概率会执行完三年,那对球队来说,不论是2年的3600万还是1年的3600万,基于工资帽即将大涨的前提,这份合同不难处理,且不保准有些球队会喜欢刮一刮这样“谢谢惠”的球员。(说的就是你,活塞)
2、如果格林上乔下科了:如果格林在27夏天之前打出顶薪表现且留在队中,就会出现一个吊诡的情景:格林只有6年球龄,不满足指定老将延长条款,若跳出合同依然是6年球龄,只能拿25%工资帽顶薪,长约火箭血赚;如果想要30%顶薪(即满足7年球龄),则需完成合同的第三年后与球队续约,火箭还是白嫖了第三年童工合同。两相比较,这种情况下更合理的选择应该还是打完这份合同然后签30%顶薪。
3、如果格林成长为一名普通的首发球员:本来没想到这一层,所以当时觉得球员选项看起来像个摆设,后面受“亚当AND蚂蚁”的启发,也就是27年夏天格林没有上乔下科但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首发球员,不论是和球队商讨之后跳出选项重签长约,还是将此作为筹码争取更大的合同,可能会是这个球员选项为数不多的意义。
格林单年比申京高,申京合同长,格林有机会更早拿到更多的钱,申京可以在更恰当的时候拿到更多的钱。这下,都能好好打球了吧?
总结来说,很妙,真的很妙,虽然还会有很多人对于合同金额大小等等有不同的见解,但这份“看三年又看三年”式的合同,对于未来其他球队对待类“格林式”的球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解法。
简单从劳资的角度说一下杰伦格林的续约,抛开球员能力、球队对发展的顾虑等等不谈,这个续约相当有设计感,未来也可能会成为别的球队对待“格林式”球员的解法和模板。
最妙的点在于年限,2+1球员选项,虽然从直观上看这像是一份2年的短约,但无论从鸟权还是续约解锁的角度,都可被视为3年合同对待,且实际这个球员选项也大概率不会被执行(后面细说)。
1、如果格林拉了:最简单的情形,球员大概率会执行完三年,那对球队来说,不论是2年的3600万还是1年的3600万,基于工资帽即将大涨的前提,这份合同不难处理,且不保准有些球队会喜欢刮一刮这样“谢谢惠”的球员。(说的就是你,活塞)
2、如果格林上乔下科了:如果格林在27夏天之前打出顶薪表现且留在队中,就会出现一个吊诡的情景:格林只有6年球龄,不满足指定老将延长条款,若跳出合同依然是6年球龄,只能拿25%工资帽顶薪,长约火箭血赚;如果想要30%顶薪(即满足7年球龄),则需完成合同的第三年后与球队续约,火箭还是白嫖了第三年童工合同。两相比较,这种情况下更合理的选择应该还是打完这份合同然后签30%顶薪。
3、如果格林成长为一名普通的首发球员:本来没想到这一层,所以当时觉得球员选项看起来像个摆设,后面受“亚当AND蚂蚁”的启发,也就是27年夏天格林没有上乔下科但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首发球员,不论是和球队商讨之后跳出选项重签长约,还是将此作为筹码争取更大的合同,可能会是这个球员选项为数不多的意义。
格林单年比申京高,申京合同长,格林有机会更早拿到更多的钱,申京可以在更恰当的时候拿到更多的钱。这下,都能好好打球了吧?
总结来说,很妙,真的很妙,虽然还会有很多人对于合同金额大小等等有不同的见解,但这份“看三年又看三年”式的合同,对于未来其他球队对待类“格林式”的球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