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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协议又没法律效力,签了不怕什么。只不过正常人应该不会协商出这么个协议。
自由裁量权,对于女的有利的绝对按偏向女方判
可以了,70万还能给40万来买房子,你们还要她咋做啊,有些地方可是70W给你一条毛巾。
慈禧都不签
虽然知道是段子,这协议确实也显失公平。但有个问题,婚后如果男方真的所有财产交给女的,那他大概率交不起律师费的定金
这没有任何效力,签了也没用
之前福建一个小仙女拿了男的一百万彩礼跑路 还借了男方四五十万做生意
如果是真的,这个男的是贱货。
他不知道七十万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