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爷爷奶奶生了3个儿子,老大(我爸)几年前因病先走一步,老二和老三健在。平时爷爷奶奶偏爱老三多一些,在给东西或给钱的时候,总是老三多一些,但不公开透明。一个多月前,80多岁的爷爷也因为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离世,留下一些财产和有些糊涂的奶奶。财产有一套140平安置房+30万存款,加起来约价值200万。结果就是这200万的财产闹得我们大家庭鸡飞狗跳,反目成仇。
有几件奇葩事件,要交代一下:
事件1:35年前,老二把自己的农村房以6千元价格卖给爷爷。5年前,因为要拆迁,老二又提出以6000元的价格把房子买回来,还说让老人免费住了30年,当时拆迁赔款可是有25万以上呐。其他两家肯定不同意,爆发了争吵,但最终爷爷私下和老二达成协议,以1.2万成交,远低于市场价和赔款价值,同时挂靠在老二的户口本获得上述安置房一套。这件事实际上是老二占了大便宜,但基本翻篇了。
事件2:老大一个儿子,老二一个儿子,爷爷奶奶曾各出借2万元,帮助孙子操办婚事,后来又说不用还了,算资助。老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均未结婚,不曾获得借款或者叫资助款。老三这时就要求先拿走4万元,相当于一儿一女各2万,用于以后的儿女婚事。我认为不妥,首先要搞清楚这笔款项的性质,到底是借款还是结婚的贺礼。如果是借款,那么应该按户来分摊,每家2万,现在就可以拿走;如果是结婚的贺礼,那么每人2万加起来4万也合理,但应该结婚前夕再拿,而不是现在。谁都知道人口多就占便宜,老三不能一边把便宜占了,一边又要提前拿。如果真要提前,计较起来,曾孙一辈的是不是也要两万(老大老二家有,老三家没有)。
事件3:关于三婶,这是个狠人。十多年前,跟三叔在家吵架,结果拿刀砍了她老公,至其肱二头肌处手筋断裂。早前因向爷爷索要钱财不成,打了爷爷几巴掌,之后三四年时间都不进老人家的门,直到爷爷病危昏迷。现在开始对老太太献殷勤,因为她知道老太太最偏爱老三,有望得到更多或所有遗产。我爸去世后,奶奶按本地传统做法,请人做法事、念经烧纸等,花了1万多。前几天吵架,她连这笔钱都说的出口,意图奶奶折算给她家。真恨不得抽她两巴掌,叫她去死,给她多烧点。
各方观点:
如果是法定分配,根据民法典以上全部财产属爷爷奶奶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50%给奶奶,再由奶奶和老大老二老三平均分配。也就是奶奶得62.5%,其他三家各得12.5%。
老大家认为应该正常伺候老太太,尽到赡养义务,为老太太养老送终。但也不想吃亏,目前应有12.5%的份额,最终应该是三分之一。现有的存款可以全部存在老太太名下,3家共同保管支取。
老二家认为存款不能全部放在老太太手里,老太太已经出现脑子糊涂的情况,加上本身就有偏爱容易被老三骗走。以后不仅没的分钱,还要倒贴出来养老送终。
老三家认为存款应该全部交给老太太,由她自己支配。
奶奶认为存款应该全部交给她自己,由她支配。
作为大孙子,我也劝过奶奶,不要全部存款放在她那儿,存在风险,希望她好好考虑清楚。如果奶奶确实想把财产给老三,那我也接受,爷爷是突然去世没留下遗嘱,应按法定分配,爷爷那边留下来的12.5%还是要给到老大和老二的。等奶奶百年以后,老三得拿出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或公证书,否则还是得按法定来。
现在因为存款怎么保管,大家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每次商量都以吵架结束。如果一直拖着,最终很有可能存款都被老三拿走。我也想过既然协商不好,那就走法律途径。抖音直播间问了律师,律师给出的意见是协商,协商不成得起诉我奶奶,立马就有一大群人在骂我不肖子孙。可是明明是我们家的权益被侵犯了呀。
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怎么收场?希望有见识的JRS给点意见,谢谢!
背景:爷爷奶奶生了3个儿子,老大(我爸)几年前因病先走一步,老二和老三健在。平时爷爷奶奶偏爱老三多一些,在给东西或给钱的时候,总是老三多一些,但不公开透明。一个多月前,80多岁的爷爷也因为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离世,留下一些财产和有些糊涂的奶奶。财产有一套140平安置房+30万存款,加起来约价值200万。结果就是这200万的财产闹得我们大家庭鸡飞狗跳,反目成仇。
有几件奇葩事件,要交代一下:
事件1:35年前,老二把自己的农村房以6千元价格卖给爷爷。5年前,因为要拆迁,老二又提出以6000元的价格把房子买回来,还说让老人免费住了30年,当时拆迁赔款可是有25万以上呐。其他两家肯定不同意,爆发了争吵,但最终爷爷私下和老二达成协议,以1.2万成交,远低于市场价和赔款价值,同时挂靠在老二的户口本获得上述安置房一套。这件事实际上是老二占了大便宜,但基本翻篇了。
事件2:老大一个儿子,老二一个儿子,爷爷奶奶曾各出借2万元,帮助孙子操办婚事,后来又说不用还了,算资助。老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均未结婚,不曾获得借款或者叫资助款。老三这时就要求先拿走4万元,相当于一儿一女各2万,用于以后的儿女婚事。我认为不妥,首先要搞清楚这笔款项的性质,到底是借款还是结婚的贺礼。如果是借款,那么应该按户来分摊,每家2万,现在就可以拿走;如果是结婚的贺礼,那么每人2万加起来4万也合理,但应该结婚前夕再拿,而不是现在。谁都知道人口多就占便宜,老三不能一边把便宜占了,一边又要提前拿。如果真要提前,计较起来,曾孙一辈的是不是也要两万(老大老二家有,老三家没有)。
事件3:关于三婶,这是个狠人。十多年前,跟三叔在家吵架,结果拿刀砍了她老公,至其肱二头肌处手筋断裂。早前因向爷爷索要钱财不成,打了爷爷几巴掌,之后三四年时间都不进老人家的门,直到爷爷病危昏迷。现在开始对老太太献殷勤,因为她知道老太太最偏爱老三,有望得到更多或所有遗产。我爸去世后,奶奶按本地传统做法,请人做法事、念经烧纸等,花了1万多。前几天吵架,她连这笔钱都说的出口,意图奶奶折算给她家。真恨不得抽她两巴掌,叫她去死,给她多烧点。
各方观点:
如果是法定分配,根据民法典以上全部财产属爷爷奶奶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50%给奶奶,再由奶奶和老大老二老三平均分配。也就是奶奶得62.5%,其他三家各得12.5%。
老大家认为应该正常伺候老太太,尽到赡养义务,为老太太养老送终。但也不想吃亏,目前应有12.5%的份额,最终应该是三分之一。现有的存款可以全部存在老太太名下,3家共同保管支取。
老二家认为存款不能全部放在老太太手里,老太太已经出现脑子糊涂的情况,加上本身就有偏爱容易被老三骗走。以后不仅没的分钱,还要倒贴出来养老送终。
老三家认为存款应该全部交给老太太,由她自己支配。
奶奶认为存款应该全部交给她自己,由她支配。
作为大孙子,我也劝过奶奶,不要全部存款放在她那儿,存在风险,希望她好好考虑清楚。如果奶奶确实想把财产给老三,那我也接受,爷爷是突然去世没留下遗嘱,应按法定分配,爷爷那边留下来的12.5%还是要给到老大和老二的。等奶奶百年以后,老三得拿出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或公证书,否则还是得按法定来。
现在因为存款怎么保管,大家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每次商量都以吵架结束。如果一直拖着,最终很有可能存款都被老三拿走。我也想过既然协商不好,那就走法律途径。抖音直播间问了律师,律师给出的意见是协商,协商不成得起诉我奶奶,立马就有一大群人在骂我不肖子孙。可是明明是我们家的权益被侵犯了呀。
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怎么收场?希望有见识的JRS给点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