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正常的条款,就类似于主教练被解雇,俱乐部要给解约金送他走人,其实是变相把未结束的合同买断了,只是具体金额双方商量多少的差别,实质就是资方把未来应付的钱提前支付了。但是假如你提前找到工作了,新下家要给你合同支付工资,那么从你的新合同起始日开始,到原合同期限日之间这段时间原资方预付的钱,劳方就应该退还,毕竟你不能在B俱乐部干活还拿着A俱乐部的钱,是不?比如图图被拜仁解雇,拜仁全额支付了他剩下的1000+W作为买断费。本来这个夏天有新队伍邀请他加入,假如他接受了offer 那么拜仁给他的1000+W里他就需要退还一部分,只不过图图选择了婉拒offer 继续休息而已。穆里尼奥执教生涯这种事情就更多了,上课—拿解约金—下课—退还部分解约金—上课,这个循环都不知道多少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