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国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操作流程:提出申请:如果外国人作为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有未了结的事项,原告或其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不准该外国人出境。法院审查: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查,重点考虑是否不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是否能合理保障可能的胜诉方的利益,以及是否超出合理的裁量范围。采取限制措施:如果法院决定对外国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会书面通知被限制出境的人,并可以采取扣留其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办法,在案件审理终结前不得离境。通知相关机构:在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时,法院应当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和当事人国籍国驻华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