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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
我希望能长久
不能吧,本来共同财产分割复杂,分开还有顾虑
大早晨的刷到这么气人的帖子。。
你工资给你老婆管,房子也过户了,一离婚你屁都没有
插个眼看看等个后续会不会离婚收场
哎,不变过不下去了……
那快点变
领了证之后买房无所谓吧,婚后财产
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明确写了由我媳妇单独所有…… 也有公正,我放弃也所有权利,无偿赠予……
你活该
婚内不需要费用,已经过户给她了……
你活该哈哈哈啊哈哈
但是如果变更成她的名字就算过户,就变成她自己的财产了,我要放弃我的那部分!//////这是典型的胡扯。那条法律这么规定的?让他/她提供。明显违法民法典!工作人员大不过法律。别说这个,就是书面放弃继承遗产都没有法律效率,只有当处置遗产的时候,明确说放弃继承权,才有效。此前的承诺都是放屁。换个工作人员问问,就不一样了。类似夫妻俩注册公司,一方股权99%,一方1%,真正离婚,司法实践都是50%:50%。
最蠢的选择,以后吵架就会要你从她的房子滚出去,我话放这。 本来就是共同财产,这么纠结名字的女人本身就不是善茬,有你后悔的时候。
说的太对了,这种非常在意财产在谁名下的人,心思深沉,心比较横,以后有你受的。
🐢🐢🐢
为什么纠结个加名字?已经是共同财产了
我这是婚后买的,钱算是共同的吧,不过我来付首付还贷款……
你付首付你还贷款,然后钱是共同的,卧槽,你还挺仗义,默认就给你媳妇出了一份,我服了你了。
但是这种情况,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产权一人一半
媳妇不干呀,说是我买房时候没考虑她给我的惩罚……
几年后离婚净身出户了记得来虎扑发帖老哥,关注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