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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短的时间就做出让人烧死然后少赔钱的决定, 我觉得应该还不至于. 应该就是完全没考虑对方生死, 就是简单的不希望火灾被人发现.
过失致人死亡也成立,电池也是他带进去的
确实, 过失致人重伤.
很奇怪,为什么卖电池的人不用入刑,这么大安全隐患的产品,妥妥毫无责任
卖菜刀的人也没有啊
谁放电瓶车,才是谁主责,这标题就是带节奏的
只看标题不看内容
这种宿舍门关了就打不开了?
好问题,你来我这,我给你做个实验
卧槽,那特么是烟,是火,是封闭空间!
噎死了难道卖食物的要入刑?
你这,那就别卖刀了,别卖有任何安全隐患的东西了
亮你的人都没看文字么?室友不仅带电瓶到室内充电而且发生火灾把别人关屋内。不知道算不算谋杀。
不算谋杀也该给他算个危害公共安全,把电瓶带宿舍不就相当于往人堆里搁一个定时炸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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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是刑事,民事赔偿是民事,不矛盾。顺带把学校也告了,管理有大问题
这种人就应该把他捅死
那他多余去拿灭火器,到门口一股火和烟扑面而来,很多人第一反应也是关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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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牛逼咯,反正第一时间我是叫上所有在房子里的人,门口一个都没关,生命最重要,我不说空话,前几年隔壁房子的汽车漏油爆炸发生火灾就是这么做
你拿室友当监管者了啊,搁这下板子
你更是看个标题就评论
你app没有提醒的吗
手机静音,再说大半夜的拔的
不是,你好歹看个文字啊
这备注没仔细看啊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