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止双重国籍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避免特权与不平等:如果承认双重国籍,可能会成为少数人的特权,导致他们通过双重国籍享受国内外的优惠政策,从而加剧普通公民的不平等感,影响社会凝聚力。 2.防止法律冲突与司法干涉:拥有双重国籍可能引发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冲突,特别是在涉及司法管辖权时,外国法律可能会进行干涉,影响国家司法主权的行使。 3.保护海外华人华侨:在特定历史时期,中国为了打消一些国家对中国与海外华人联系的顾虑,以及保护海外华人华侨,选择了禁止双重国籍。 4.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国民身份认同的一致性,防止公民身份认定困难,为违法犯罪、逃避法律制裁提供可乘之机。 5.政治考量:中国在历史上为了与东南亚国家建立良好关系,解决“双重国籍”问题,以及保护国家政治利益,决定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的国籍法自1980年起就明确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一政策至今未发生变化,并且根据最新的信息,中国在近期内不太可能放开双重国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