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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乐队四个人三个半的天才你跟我说只是名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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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戈说他很有意见
但他做到了“流行”的极致,这一点也算登峰造极了
摇滚在以前就是流行
mj还不如prince
披头士只是名气大,实际上了解的人并不多。十多年前,我当时想找yesterday这首歌,都找的很费劲。很多听歌软件直接把yesterday once more放在披头士乐队下面,yesterday查无此歌。现在也是,看看披头士歌曲的播放量,就连heyjude,也没多少播放量。
十多年前不就10年左右吗,那时候网络版权还没被腾讯垄断,啥歌网上都能找到,反而是互联网初期网速不畅,想听披头士必须去实体店买
披头士不认识
听过歌,但是没看过照片,不是很正常吗
整个人类流行音乐史可以说最重要的乐队,没办法,国情不一样,迈克尔杰克逊在中国广为人知也是去世后了
90年代哪家音像店里没有迈克
披头士太超标了
毕竟卓别林电影播放量也赶不上包贝尔
[捂脸]
所以你那句MJ比不过披头士,也比不过泡和列侬是?
所以你把他俩在乐队时期的创作给不算他俩本人身上了?
很正常啊,有几个知道猫王真名的,歌都没多少听过的
猫王叫辛纳屈
上面写的是披头士吗?
披头士,虎扑都没十个人能完整念出他们的成员名字,我一直不知道他们怎么火过MJ和猫王,最火的歌曲也是翻唱的
披头士听过,歌也听过,但成员脸不认识。除非音乐爱好者,爱研究,别的看脸真不认识。
MJ是流行天王,音乐也不错,但少了些音乐性的突破。地位不会特别高,但也低不下去
mj主要他人气是逆天的
这位是我觉得的goat,麦卡特尼
士达我觉得算半个都高了主要另外三个都是个顶个的超级天才
士达我觉得算半个都高了[捂脸]主要另外三个都是个顶个的超级天才
保罗麦卡特尼 应该是在世流行音乐的GOAT了吧
同感
牙叔??先打过披头士的林戈和乔治,再考虑能不能碰一碰保罗和列侬
乔治单飞后很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