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不是快递女,是地铁女
[图片]
你说的是鞋子反光片那事儿还是川大那事?
就鞋面那个,都多久了?还在调解。
四大家族:确实,我是自己自愿来中国派出所自首的。这几个国家现在想弄个人回来问题不大的,只不过这烂番茄臭鸟蛋值不值得国家出面
她也配和那些人比?
这事儿是误会呀,误把鞋面反光当成偷拍
对啊,这个通告只是证明了店主没有性侵女童,但没法证明【这个女的明知道性侵不存在还说性侵】。因为女童下体的“潮红”何时形成医学上也不明确,而她不是医务工作者。也就是至少目前的证据,依然只能停留在误会、误解+夸大其词而不是诽谤的程度,虽然这个误会比较大。
某人主张的事情被证明是假的,不代表这个人就是诽谤、诬陷、传播虚假信息、虚假诉讼等。可以有太多情况,误会(误解)、夸大其词、玩笑、实质性相同相近、专业层面认定标准不同等等。
追风小叶被诽谤,毫无尊严地被围观被侮辱那么半天,后来证明完全子虚乌有的事情。
他就想要个道歉,不要高额赔偿,就这么简单个事,
有监控吗,有认证吗,鞋子上证明没摄像头吧,这不完事了?
那俩女的不该道歉?她们不该为影响别人的人生道歉?
人家出国躲两三年谁还想起这件事?三四年就回来了
这样不会限制入境消费吗?
首先法律追溯期可不止三年 过海关可是要看身份证的 立即自动提醒这个是逃犯 其次 在国外 一个女的拿着大笔现金 先活过三年再说 还有 你这个张嘴就来的本事是祖传的还是在哪学的 这么熟练
多谢jr教育,挨打立正
女的道义上道歉需要,但确实不构成法律上的诽谤
我来说说这个这个问题。你和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a说b干了某坏事,最后证明b没干】就算a诽谤、诬陷b。但并不是这样的,首先可以是误会。误会理解么,这件事看起来像这个,但其实不是。举两个例子好了
https://
www.sohu.com/a/789453728_121983648
www.sohu.com/a/779020360_116237
这两件事你能说报警的人诽谤、诬陷么?显然不能,因为当时的情况看上去确实像拐卖小孩、偷车,这种怀疑是有依据的,不是无中生有。
同理,地铁鞋子反光片误认为偷拍还有之前一个清华腚姐事件(学弟的包不慎碰到她的屁股,她误认为学弟故意摸她屁股)都属于误会。当然,没有调查清楚就散播到网上,确实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男方的名誉,但法律上就是不构成诬陷、诽谤之类。法律这个认定要有比较严密的逻辑的,不是日常口语里随便说说。
所以说臭鸡蛋不值得,不是不能引渡
600W你试试去美帝 去 欧洲能抗多久。过去总不能开uber,洗盘子吧?
干嘛非去美帝欧洲,去小日本不香嘛。。
rmb六百万,美元多少?移民费用多少?受不受歧视?安全有没有国内好?
不知道小日本有没有这种条件
无限接近于零。她在国内都没有被刑事立案,谈何引渡
那女人竟然跑国外去了?
哥伦比亚
你觉得她在国内还待得下去吗
叠个玉玉症buff 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