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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放弃了继承权(自己的权利可以放弃),赡养义务是一点都少不了,XXN的智商绝了
有一说一,那也得看啥闺女,这样的早撕破脸早省事。
对的
姐姐的眼泪如高浓度浓缩铀,不知道要用多少委屈为原料,才能提取出一克。
知乎老哥的文字水平那还是普遍到位的
放弃继承权要书面,不知道这种算不算书面。有没有专业律师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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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书面都无所谓,弟弟拿给父母看让他们知道就好了,直接立个遗嘱所有遗产给弟弟一样能够达到效果
笑死了,感情坑完婆家坑娘家,集两家之力满足你的一家的生活质量了
这所谓的放弃遗产继承权协议要是真签了,等以后父母真不在了,那这姐姐肯定要和弟弟打官司
公证不是必要的,只是不知道这种形式上算不算书面
不算的。没有证据证明这个信息是姐姐发的
这女的不是为了帮她老公吗?你们为什么都代入弟弟视角啊
放弃继承这题我会。一个朋友的哥哥不想扶养双亲,一样故作清高说放弃继承,还跑去找律师公证。律师说,按照民法规定,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和“分配遗产前”进行。换言之,得先有爹或娘过世了,留下遗产,发生了继承行为,先有了继承权,才能放弃这个权利。爹娘都还健在,说什么放弃继承的,是咒爹娘早点走吗?
你开哪里
他甚至还借鉴了红楼梦
放弃继承权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有用
路西法掏小像是真的搞
女人的表述总是利己的,她说她老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指不定她老公自己都不知道呢
弟弟:双喜临门,一言为定
以她的尿性,就算继承了遗产,估计也不会赡养父母。
一捐就是几十万啊,真牛逼,我朋友开个快餐店我捐个一两万就感觉很伤了。。
人家奶茶店大头是加盟费,都是十几万,2 30万的,哈哈。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叫:“今天问男朋友能不能把车过户给我”,你们可以去看一下问题日志,有意思的很。
问题日志是啥呀?
想来一招欲擒故纵,结果老弟来了个将计就计
不分男女,她老公也是个剑人,物以类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