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程橙在西安市新城区租住了×××苑任某某的房子,租期一年,合同约定,从2021年6月14日起到2022年6月13日止。房租每月1900元钱,押金3000元钱。房租共分两次交,第一次交房租时间是2021年6月11日,第二次交房租时间是同年11月14日。
双方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房客)中途擅自退租,应按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向甲方(房东)支付违约金,押金不退”。在合同末尾有个补充条款,约定“合同期内,如乙方想要转租,需要提前和房东协商,如经过房东同意,乙方可进行转租,转租成功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以及剩余房租”
一个没有契约精神的小仙女罢了
2021年6月11日,程橙在西安市新城区租住了×××苑任某某的房子,租期一年,合同约定,从2021年6月14日起到2022年6月13日止。房租每月1900元钱,押金3000元钱。房租共分两次交,第一次交房租时间是2021年6月11日,第二次交房租时间是同年11月14日。
双方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房客)中途擅自退租,应按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向甲方(房东)支付违约金,押金不退”。在合同末尾有个补充条款,约定“合同期内,如乙方想要转租,需要提前和房东协商,如经过房东同意,乙方可进行转租,转租成功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以及剩余房租”
一个没有契约精神的小仙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