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比赛本来就会签出场条款按合同办事,现在内地要求的是举办比赛必须公布合同里面大牌出场的相关条款,并且其实就是变相强行要求所有的商业赛必须签必上场的合同。
这类合同通常都是高价,并且相应的,俱乐部一旦违约赔偿也是天价,比如阿根廷在北京那场,合同约定必须上场45分钟,据主办方的工作人员说梅西少上一分钟违约金20w美元,如果大伤上不了光是违约金就是900w。
你猜香港那个主办方为啥签低价合同并且打死都不公布具体出场条款?主办方想赚钱肯定不愿意签这种合同,签个中档次合同赌球员不受伤赚更多。
俱乐部一般来说也不太愿意,违约的赔偿金额太大了,球员不可能绝对不受伤,很多球员也会在休赛期做手术养伤,俱乐部踢商业友谊赛就是为了赚钱和推广,不是对赌。
商业比赛本来就会签出场条款按合同办事,现在内地要求的是举办比赛必须公布合同里面大牌出场的相关条款,并且其实就是变相强行要求所有的商业赛必须签必上场的合同。
这类合同通常都是高价,并且相应的,俱乐部一旦违约赔偿也是天价,比如阿根廷在北京那场,合同约定必须上场45分钟,据主办方的工作人员说梅西少上一分钟违约金20w美元,如果大伤上不了光是违约金就是9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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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一般来说也不太愿意,违约的赔偿金额太大了,球员不可能绝对不受伤,很多球员也会在休赛期做手术养伤,俱乐部踢商业友谊赛就是为了赚钱和推广,不是对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