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坑多点就多点,反正我也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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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回帖亮了
楼主如果是学生的话,以前jrs有个答案:找那男的聊一聊,发现她脚踏两条船,然后两个人都装作不知道,几年无套把所有的玩法都玩了,毕业分手
除非你俩认识的,不然不可能,别yy了,就像总有人愿意低价竞标一样,总有人想独揽的
换个思维,又不是结婚了,就当个炮友
这个也违法,属于聚众淫乱
聚众淫乱只的有组织的,没组织的就不算
只要往外发,都得踩
放电脑里然后拿去修电脑,放u盘里然后u盘不见了,这样要踩吗?
问她喜不喜欢 双龙一凤,让她找一个 一起
其实我没啥感觉,也不亏啥
[图片]
你是不是觉得jc很傻……
算个屁
刚确实说错了,3人以上算聚众,但够得上刑罚的要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
3人以上就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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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想着这是别人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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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被公安抓起来,踩缝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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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力度,看操作…
不用心疼,各种想试的可以循序渐进,猛猛蹬。
爽完了直接跑路
最近这几天上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