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看球实际上就是不能冲球星来,只能冲球队来,这种事全世界都一样。迈亚密的票在美职联客场平均票价600美元。梅西好几场伤了一样不上。商业赛像迈亚密对阵利雅得胜利,c罗伤缺。梅西也是伤了,但应该是签了必须下场的合同,最后几分钟上来划水。
商业赛冲球队去?你搞笑吧,美职联至少也是职业比赛啊,商业赛半场给你换11个不同的人都行,不冲球星,难道你冲着二队小孩呢
本来也来不了,足协不给报备
那你别看商业赛了。任何足球赛,都无法保证看到某球星的。在家看电视得了。
与其说是梅西条款不如说是霍乱条款,明确的是主办方的责任,不能像之前一样钻空子骗取经费,然后给球员泼脏水,煽动民族情绪,败坏我们的营商信用
赞同。这事太影响香港形象了。香港本来给人的印象深刻专业、开放、具有契约精神的。商业纠纷变zz问题+违规审批,现在成国际笑话了。
别说任何那么绝对,人家有合同标明,这东西不是我们创新的,不然谁来限制这些球队的明星球员
合同只能限制俱乐部。例如某球星上场时间低于xx分钟,俱乐部赔付xx元。但是依然无法保证你能看到某球星。足球就是这样。从来没有任何球赛可以保证某某现役球星上场的。除非是退役球星的表演赛。
那你就看看规章制度再说,说这些干嘛?不上场就赔钱啊,还有什么好说的
对啊。所以我说这个条款好啊。免得有人像霍二代那样合同不敢公开,不敢走法律追责,只会发小作文。
不说梅西不上场,居然说霍启刚不敢公开合同,梅粉真是三观扭曲啊,能给日本球迷看就是不给你梅粉看,你还能把事实扭曲,真有你的啊
那一句扭曲事实了?霍二代小作文说的“绝不罢休”,港府要求的“主办方公开合同”。现在3个月了,为何还不公开?为何还不告迈亚密赔款?而是面对港媒霍二代回答“无可奉告”,在两会会场答记者问“向前看”?这些所有都有新闻有视频可查。
梅西对利雅得新月70分钟伤退下场;对利雅得胜利只尝试上场几分钟;到香港公开训练(售票公开)只参加了单独训练,在正式比赛没有上场;到日本已经是受伤9天后,替补上场30分钟完全符合伤情发生—好转的进程。你球是不看的,逻辑是没有的,人家没辱你,你自取其辱是吧?
扯犊子,香港那次是没把梅西等人写进合同,不代表其他的商业比赛也不写。真当主办方和球迷傻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不把规矩写进合同,就肯定不会得到尊重。
阿根廷中国行就是这样签的,梅西最少上45分钟,少一分钟赔给主办方20w美元。但是如果梅西伤了不上,这钱也是主办方得到,球迷是得不到的。现在有新条例后,可以在卖票前落实,如果某某球星不上,给球迷赔付多少。这条款很好,很保障球迷。只可惜管不到香港。
你他么从哪看到赔20万美元的?说的他么的你去签字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