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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回帖亮了
应该是先终止执行,然后去救治,救好了择日执行
死刑犯押送赴死路上 被受害人家属杀害 算故意杀人么
废话,肯定算杀人了
浪费纳税人钱财吗?
懂不懂什么叫程序……希望你是在开玩笑
出车祸死了需要赔偿吗
理论上是需要的
医院:“能自费吗”
全部回帖
先去医院?
救完就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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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救命不治好好急诊都免费吧
就好了去执行的路上在次遇到车祸呢
当然要救人,法院判决是执行死刑,死刑形式是枪毙或者注射,哪家法院判死刑是撞死?
当然算了。
刑罚权是由国家垄断的
受害人家属杀害属于私刑,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刑罚权,
只能认定是故意杀人。
执行和运输人员的执行办法肯定有工作细则的啊,只是我们接触不到罢了
你这不自己会么 我只是把你的问题夸张了一下
有个问题,如果死刑犯在路上出了车祸,恰好又碰到有人抢银行,然后把劫匪给抓到了,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吗
。。。你怼的理直气壮,实则毫无逻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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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么 你认为死刑犯未被执行死刑前依然有生命权 所以别人不能杀他 那么为啥遇到车祸就剥夺他的生命权 不救他了呢?所以你的问题答案显然意见啊 当然要先送医救治 再择日执行死刑。说句更夸张的 他在被执行死刑前 始终有被赦免/误判的理论可能性 你为啥因为他遇着车祸 就直接不要他了呢?
程序就是这样,虽然听起来很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