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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记得不是一刀,是好多刀,网吧赔偿虽然有点怨,但我国基本上这种案件都是这样判的,我估计法律主要是考虑一个网吧20万赔偿不是什么大数,在限度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有点类似人道主义赔偿的意思,但确实也是网吧有那么一点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另外我怎么记得这个案子凶手好像砍错人了?
这不是说凶手是人格分裂吗,这是他随机找的,人格分裂还有明确的目标?
到底是谁的责任?到底是谁的错,很明显是国家的错,杀了人不用偿命,天理何在呀?一句精神病,这叫什么话呀?对不对?
应该送精神病院了。
精神病院也治不好,直接无期徒刑算了
以前看过好像是老板侄子
后续好像有点影响,心里有点问题了。
好像有点影响,心里有点问题了。
这个真没法弄,送精神病院治疗一段好了你就得让他出来,我岳母家有个亲戚就是这样,有一次还打了我岳母一耳光,你都不知道呢上来就一下,平时在村子里疯疯癫癫闲逛!大家都烦她也没啥招,竟惹事
犯罪了应该直接枪毙
太倒霉了,操蛋
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这种精神病人的遗产转继承的不符合公序良俗的都应该修改,而且这些不仅仅不符合习俗了,更会引起重大社会案件
恢复连坐,视为监护人犯罪就行了。
其实精神病应该也按正常处理,杀人就该偿命,那为什么醉酒杀人就要判,一样的道理,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杀人就是杀人了,论迹不论心
这些精神病直接不能直接判死刑吗,还留着害人?
遇到精神病,好端端的一个人没了
精神病要是杀人死刑立马就好了
没人敢包夜了是真的
旁边的哥们儿估计这辈子都有阴影
这尼玛换谁都想不通,好好的一个人,就被一个神经病杀了,还不用负任何责任,放出来神经病没有监护,难免还会继续害人,就离谱
记得15年左右,山东有个学医的女生,跟同学出校门去买东西,走在大街上就被一个壮汉捅了,壮汉捅完就待在原地,他在那条街上很出名,精神病人,家里也不管,就让他在街上溜达,随后被抓走了,可惜了那个女孩儿,学习很好,家里省吃俭用供她出来上大学,拿了几次奖学金,白白折了姓名,据说壮汉家也很穷,没什么能赔的
网吧有点倒霉啊…赔那么多…
开门做生意,就有这种风险
警察在拍照 旁边白衣服还要戴耳机继续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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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上高地了 总不能不推水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