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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也头疼,这种无论你怎么搞,最后也没法死刑,甚至最多也就20年,影响越大,所有潜在的未成年混混暴力分子就越会无法无天。
确实,各方面都要考虑。这是事实。
但这人不是刑诉律师么
国内也没分的那么细,刑民交叉很常见
看毛,罗翔还能封神封圣,驰名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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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看你的
龙哥扬长而去用的不合适吧?!应该是扬“肠”而去。
你是懂文化的。
确实,审判案子的肯定也想判三个畜生死刑,但是法律没有条款,不能这么去做
为什么网上搜到的龙哥案律师是个女的
我国庭审跟国外那种对抗形式的辩护不同..这种类型的案子其实律师的作用不大,大方向上案情查清楚了 只要不是太复杂 往刑法上套就行了 律师能起到的作用只有多争取点赔偿或者刑罚,大方向上不会有什么改变,这个案子死刑是不可能的,昆山的案子舆论至少有百分之70的作用,况且我国当时对正当防卫的规定确实是不完善,这个案子不一样 各个方面都很容易定性
果然是锐志复读机
这个不用想路,坐满20年都算重的
可怕的是 这些孩子出狱以后 还会用这些事情拿来炫耀 我初中同学砍人进了少管所,出来以后就成了大哥 见人就喊我砍人进过牢子
这次估计不好办,昆山案是因为有法可依,都是法条解释权范围内争,这次是直接挑战相关法条
这次不是也有法条,什么十二到多少岁来着,故意杀人就负刑事责任
改善自卫法规的推进者,龙哥,respect
也不会,毕竟判罚也有评审团,也会有舆论监督,比如这几天出来的有个13岁男孩强奸八岁女孩,这种有违伦理道德的,就不应该被用于未成年保护法,强奸这个行为就不是未成年行为,所以应该按照刑法走。我觉得就应该把这种非未成年人能做的行为,比如强奸,施暴,杀人等等,全部归类为特殊严重情节。因为他在做出这种行为的时候,他就不是未成年人的思想了。
中国没有陪审团吧
就是这个意思,
这三个知道自己不满14岁,知道自己不会重判,不会死刑,都在畅想嘛事没有吃麻麻香,就是因为这三个知道有“未成年保护法”在保护自己;
抖音里也有一个讽刺的视频:《它们三个要是没事,我回来继续折磨你》。
唉...恳求国家能再出一个法律来保护《受害的未成年》吧,
能如愿吗?
别搞错了,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是刑法的规定
只要是未成年都不适用于死刑,这是明文规定的,他们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判刑一年也算负刑事责任了
上初中时候,我们学校一个宿舍起冲突把舍友给捅没了,那个孩儿都没进去,就赔了120w
。
确实,出来三四十岁,身无分文,到时又是三个社会祸害
三个人在路边摊谈天说地,拿着二十年前坑杀不断吹嘘,吃完途中看上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想去搭讪未果,又想起来了当年杀人都没事,大不了多做几年牢,就欲行不轨之事,他们这种人渣都能重来一场,谁能让受害者重来一次,这样的事情没有严厉的处罚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出生效仿,反正又不会死,大不了十几年后还是一条好汉,甚至只有几年
国内哪有评审团,评审团是美国的体系,话说评审团才容易收到舆论和情绪影响,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都能被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