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是知识原因,还是立场原因,竟离谱到这个地步。
主办方是和迈阿密商业合作,而梅西和迈阿密是职业合同,职业赛之外的比赛,迈阿密无权要求梅西上场,所以其他五个主办方和迈阿密签约之外,还要和梅西单独签约。而港方只和迈阿密签约,并没有联系梅西。
如果梅西上场,损害的是他自己的商业价值,不和他签约就能上场的话,那么其他主办方的钱要不要退?以后是不是不用找他,直接找球队了?也就是梅西,换别人早跳脚了。
你说梅西不尊重人,在梅西看来,是港方不尊重他啊,他还莫名其妙一脸问号呢。
至于球迷利益受损,应该找主办方索赔,如果主办方利益受损,应该找迈阿密索赔,这才是权责关系。
所以你们能正常点吗,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