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了,法院公布的细节及证据里,一句关于下体的都没有,处女膜这个就不提了,甚至连最常见的下体撕裂都没有。而且令我最感到匪夷所思的一点是,女方左右大臂有伤,可是手腕上的伤却只有一侧,我实在想不明白男方是用了什么神奇之术控制了女方,女方又是怎样在只伤了一侧手腕的情况下反抗的强奸?
但如果将女方上半身的伤定义为事后的拖拽,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可问题来了,如果只有事后拖拽形成的伤,那强奸一说从何而来?
问题来了,法院公布的细节及证据里,一句关于下体的都没有,处女膜这个就不提了,甚至连最常见的下体撕裂都没有。而且令我最感到匪夷所思的一点是,女方左右大臂有伤,可是手腕上的伤却只有一侧,我实在想不明白男方是用了什么神奇之术控制了女方,女方又是怎样在只伤了一侧手腕的情况下反抗的强奸?
但如果将女方上半身的伤定义为事后的拖拽,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可问题来了,如果只有事后拖拽形成的伤,那强奸一说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