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喝个高兴[鼓掌]
[图片]
牛
都是成年人了,千万不要放过这种人
后悔了。但不是后悔犯错了,而是因为可能面临的后果后悔的。
河南大学对于她入党的那些流程,现在看起来可是有疏漏,希望纪委介入。
杀鸡儆猴是完全有必要的,更何况这畜生完全没有后悔的意思
没毛病!老铁!
这人品不开就是在给学校招恨
知道北海,桂林,南宁,柳州,但是你说的哪个真不是很熟悉,哈哈
罚款坐牢取消学籍三件套吧,社会影响恶劣
虽然我也很讨厌女生的做法,认为应该依法惩处,但用畜牲这种词语,仍然不妥。
确实 用她身上侮辱了畜生
28条和137条,不用看校规就可以处理了,川大请吧
138条其实也适用的。。
这个屌人把微博注销了 看来是不知悔改
好奇旷课的党员为何一直保留党藉
哥你这盐水鸡配的葱没洗干净
这叫隔水蒸鸡
[鼓掌]
这个鸡靓!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这个女的何止是要开除学籍,开除党籍,应该是要坐牢的。
张某已经涉嫌诽谤罪了,诬陷大叔的视频被观看转发无数次,超过五百次就属于情节严重,起诉的话绝对够判刑了。
但是很可惜啊,诽谤罪是亲告罪,不诉不理,大叔一家还是太心软了,是我一定告得她身败名裂
实名举报了
“串联”“串告”
被点名好几次了哈哈,估计这次也就是小打小闹打个哈哈哈过去了。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严谨点,舔狗往往压不到,只是会yy自己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