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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合理,你可以做试点的先驱者,我并不反对,我只是在称述一个事实而已
我也觉得可以做一个先驱者,要么找到合适的要么不取,其实现在感觉不结婚啥事没有结婚压力山大
高彩礼应该是陋习
倒插门是不是给男方彩礼?
我爹妈98年结婚都没有彩礼,他俩一个内蒙人一个河北人
双方达成一致就行
在旧社会,给了彩礼,可以对老婆:打,骂,休妻,典妻,奴役;因为给了彩礼,妇女就类似物品(买来的),唯一有人性的是不可以杀死。新中国毛主席时代废除了彩礼,让妇女反了身,男女平等。现在有些人非的沉渣泛起,要让妇女最次被奴役化;有些人是妓女化妇女,把彩礼当成妇女身体使用费,全中国人民应该坚决大力反对并斗争。
高彩礼是陋习,图个吉利数字感觉还好
可以来东北,东北市区基本上没有彩礼这一说,哪怕有也是给小两口的,没有给父母的
1分钱也是陋习,没有实际的意义,就是糟粕。
过去是习俗,现在是陋习
已经靠父母出钱买了房了 我还想攒钱买车 真的没实力出彩礼了
先给彩礼,再让女方陪嫁,一起带过来,买车。
彩礼、嫁妆、三从四德、七出,这是一套。算不算陋习无所谓,只要别臭不要脸地一边把其中一项摘出来美其名曰“传统文化”、一边把剩下的贬低成“封建糟泊”就行。
在理
是陋习,但法律没对其定性,拿它没办法。除非立法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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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这关系不大。本质上就是打着幌子的骗钱手段。少部分是因为男尊女卑思想,觉得女儿嫁人就是泼出去的水,要找回补偿。要么二者皆有。
废不废除有卵用,要给的还是照样给
那就不娶了呗,屁大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