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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一定,你看这个嫡长子,一直被当作接班人培养,毕业后就开始担任高管了,五年前就已经成了集团实际掌陀人。董事会上11比0全票通过,公司上上下下都是他的人,美艳继母怎么斗,再干十年地位只会更稳。
也不一定,你看这个嫡长子,一直被当作接班人培养,毕业后就开始担任高管了,五年前就已经成了集团实际掌陀人。董事会上11比0全票通过,公司上上下下都是他的人,美艳继母怎么斗,再干十年地位只会更稳。
次子现在好像是10岁?就按10算,这样方便点。20年后,次子是30岁。从22接班,有8年,何况有继母,身边肯站队的职业经理人不会少的。现在次子太小,没人肯站队的。
次子现在好像是10岁?就按10算,这样方便点。20年后,次子是30岁。从22接班,有8年,何况有继母,身边肯站队的职业经理人不会少的。现在次子太小,没人肯站队的。
也不一定,你看这个嫡长子,一直被当作接班人培养,毕业后就开始担任高管了,五年前就已经成了集团实际掌陀人。董事会上11比0全票通过,公司上上下下都是他的人,美艳继母怎么斗,再干十年地位只会更稳。
也不一定,你看这个嫡长子,一直被当作接班人培养,毕业后就开始担任高管了,五年前就已经成了集团实际掌陀人。董事会上11比0全票通过,公司上上下下都是他的人,美艳继母怎么斗,再干十年地位只会更稳。
你看康熙就明白,老家伙命太长,太子都能被废,14子都有机会。
你看康熙就明白,老家伙命太长,太子都能被废,14子都有机会。
电视看多了吧
很正常 其实招标的时候已经有结果了 好多时候投标就是走个流程
很正常 其实招标的时候已经有结果了 好多时候投标就是走个流程
郑的原配不知道是不是周继青,他间接控股只比郑少2%。郑死后股份分割后,周继青实际就是杉杉第一大股东。
郑的原配不知道是不是周继青,他间接控股只比郑少2%。郑死后股份分割后,周继青实际就是杉杉第一大股东。
是周继青,有官媒爆料,宁波青刚投资注册的时候二人填的关系是夫妻关系
是周继青,有官媒爆料,宁波青刚投资注册的时候二人填的关系是夫妻关系
搞明白我说什么吗?不管郑永刚有多少股份。在他遗产没有分割以前,谁都无权使用他的股份投票。这种投票是无效的
搞明白我说什么吗?不管郑永刚有多少股份。在他遗产没有分割以前,谁都无权使用他的股份投票。这种投票是无效的
搞不清楚的是你吧?股权继承基本上是属于公司法管的。
原则上,需要要符合相关公司的章程。
相关股东去世前如果已经与其他股东约定了继承关系,只要不违法、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就可以承认继承关系。
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继承人原来不是公司股东的,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后妈及其子女只能拿钱退出,没法成为股东,更不用谈投票权
搞不清楚的是你吧?股权继承基本上是属于公司法管的。
原则上,需要要符合相关公司的章程。
相关股东去世前如果已经与其他股东约定了继承关系,只要不违法、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就可以承认继承关系。
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继承人原来不是公司股东的,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后妈及其子女只能拿钱退出,没法成为股东,更不用谈投票权
公开的资料显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04日成立。 2015年,郑驹开始出任杉杉控股总裁,负责投资、医疗、旅游等业务,并重点参与杉杉锂电池业务的决策管理。杉杉系核心平台杉杉控股自2018年起就由郑永刚之子郑驹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2019年9月,郑驹出任杉杉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后于2020年1月升任杉杉集团总经理(总裁)。2018年10月,郑永刚在接受《浙商》采访时谈到企业接班人问题:“我正在培养儿子(郑驹)接班。儿子从小在上海长大,现在公司任总裁,就是学习接班。我在员工大会上公开讲,公司肯定是要儿子接班的。我很传统,就是个农民,我的理念是:儿子生在我家,就该他继承。”
公开的资料显示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04日成立。
2015年,郑驹开始出任杉杉控股总裁,负责投资、医疗、旅游等业务,并重点参与杉杉锂电池业务的决策管理。
杉杉系核心平台杉杉控股自2018年起就由郑永刚之子郑驹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2019年9月,郑驹出任杉杉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后于2020年1月升任杉杉集团总经理(总裁)。
2018年10月,郑永刚在接受《浙商》采访时谈到企业接班人问题:“我正在培养儿子(郑驹)接班。儿子从小在上海长大,现在公司任总裁,就是学习接班。我在员工大会上公开讲,公司肯定是要儿子接班的。我很传统,就是个农民,我的理念是:儿子生在我家,就该他继承。”
你说这么多,也不能否认这企业一看他爹才是掌控人。网上抄点资料,自己就当论据了。
你说这么多,也不能否认这企业一看他爹才是掌控人。网上抄点资料,自己就当论据了。
搞不清楚的是你吧?股权继承基本上是属于公司法管的。原则上,需要要符合相关公司的章程。相关股东去世前如果已经与其他股东约定了继承关系,只要不违法、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就可以承认继承关系。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继承人原来不是公司股东的,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后妈及其子女只能拿钱退出,没法成为股东,更不用谈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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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楚的是你吧?股权继承基本上是属于公司法管的。
原则上,需要要符合相关公司的章程。
相关股东去世前如果已经与其他股东约定了继承关系,只要不违法、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就可以承认继承关系。
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继承人原来不是公司股东的,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后妈及其子女只能拿钱退出,没法成为股东,更不用谈投票权
搞不清楚状况的是你吧?郑永刚名下股权在没有进行遗产交割以前,使用它进行投票难道不是无效的吗?
搞不清楚状况的是你吧?郑永刚名下股权在没有进行遗产交割以前,使用它进行投票难道不是无效的吗?
你说这么多,也不能否认这企业一看他爹才是掌控人。网上抄点资料,自己就当论据了。
你说这么多,也不能否认这企业一看他爹才是掌控人。网上抄点资料,自己就当论据了。
我没说郑永刚不是实际掌控人呀。聊的难道不是郑驹对锂电等相关新业务的掌控布局吗?不拿这些资料出来,抛开时间线(8年)谈这些业务都是父辈在打理,锂电只是这两三年爆发,郑驹只是临时上马?
我没说郑永刚不是实际掌控人呀。聊的难道不是郑驹对锂电等相关新业务的掌控布局吗?不拿这些资料出来,抛开时间线(8年)谈这些业务都是父辈在打理,锂电只是这两三年爆发,郑驹只是临时上马?
山水集团高小琴?
山水集团高小琴?
无知者无畏,无遗嘱的话,夫妻50%继续
无知者无畏,无遗嘱的话,夫妻50%继续
这个前提是看前妻在离婚时有没有分得股份,以及郑老板在世时有没有给予长子一部分股分。长子能够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成为新的掌门人那肯定是得到了大多数股东的同意,加上自己手头也有相当份量的股份才行。
后妈如果能得到多数股东的支持也不用出来闹了。
而且郑老板娶这位二太太时有没有签定婚前财产协议也是未知数。就算是分的话,大机率也是分婚后的产业增值部分,而且长子跟另外三个子女也都有份继承,所以这位二太太想凭手里的股份上位应该是机率很小的事。
这个前提是看前妻在离婚时有没有分得股份,以及郑老板在世时有没有给予长子一部分股分。长子能够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成为新的掌门人那肯定是得到了大多数股东的同意,加上自己手头也有相当份量的股份才行。
后妈如果能得到多数股东的支持也不用出来闹了。
而且郑老板娶这位二太太时有没有签定婚前财产协议也是未知数。就算是分的话,大机率也是分婚后的产业增值部分,而且长子跟另外三个子女也都有份继承,所以这位二太太想凭手里的股份上位应该是机率很小的事。
高端的商战就是这么朴实无华,比如带人去公司抢公章,比如把交易大厅的闸拉了
高端的商战就是这么朴实无华,比如带人去公司抢公章,比如把交易大厅的闸拉了
我见过一次差不多的,乙方指着合同说甲方一直拖延付款,违反合同,甲方老板说合同里哪有付款日期,拿来我看看,他一个接近一米九的老帅哥突然往前一扑,一把抢过桌子对面乙方老板的合同,两把撕得稀烂,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谁见过这场面……忘了说,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代理公司。后续是甲方老流氓直接把乙方收了变成了销售团队,乙方没钱没底气,只能就范
我见过一次差不多的,乙方指着合同说甲方一直拖延付款,违反合同,甲方老板说合同里哪有付款日期,拿来我看看,他一个接近一米九的老帅哥突然往前一扑,一把抢过桌子对面乙方老板的合同,两把撕得稀烂,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谁见过这场面……忘了说,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代理公司。后续是甲方老流氓直接把乙方收了变成了销售团队,乙方没钱没底气,只能就范
我见过一次差不多的,乙方指着合同说甲方一直拖延付款,违反合同,甲方老板说合同里哪有付款日期,拿来我看看,他一个接近一米九的老帅哥突然往前一扑,一把抢过桌子对面乙方老板的合同,两把撕得稀烂,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谁见过这场面……忘了说,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代理公司。后续是甲方老流氓直接把乙方收了变成了销售团队,乙方没钱没底气,只能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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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一次差不多的,乙方指着合同说甲方一直拖延付款,违反合同,甲方老板说合同里哪有付款日期,拿来我看看,他一个接近一米九的老帅哥突然往前一扑,一把抢过桌子对面乙方老板的合同,两把撕得稀烂,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谁见过这场面……忘了说,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代理公司。后续是甲方老流氓直接把乙方收了变成了销售团队,乙方没钱没底气,只能就范
上市公司已经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选举,确认了他的董事地位,企业是社会法人组织不是个人,不是个人说了算的。上市公司说的明白,就算后妈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不会影响此次选举结构。
上市公司已经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选举,确认了他的董事地位,企业是社会法人组织不是个人,不是个人说了算的。上市公司说的明白,就算后妈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不会影响此次选举结构。
老板死前持股49%以上,排除公众股,公司基本是他一人说了算的,这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选上他大儿子为董事长,但最终还是要看股份怎么继承,如果后妈加三个孩子分到超过30%的股份,那就很危险了,可以直接提请股东大会罢免,新一轮股权之争就要开始了。
老板死前持股49%以上,排除公众股,公司基本是他一人说了算的,这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选上他大儿子为董事长,但最终还是要看股份怎么继承,如果后妈加三个孩子分到超过30%的股份,那就很危险了,可以直接提请股东大会罢免,新一轮股权之争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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