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各方都有错。学校处理过重,记过比较合适。学生违反规定,怎么会没错?私自离校,看似小事,对学校确实头等大事,关乎安全责任,中间一旦受伤或丧命,家长会觉得自己孩子调皮?他们就会咬定学校管理不到位,轻则校长免职,班主任调离岗位,学校考核不合格,重则有人被开除。我们这初中广播操比赛,学生说没穿校服,中午回家换。比赛要开始了,人还没来。班主任忙得顾不上他了,先比赛。等全校比赛结束,班主任报给政教处,已经五点多了。结果孩子离家出走了,还留了封信,说自己不是学习的料,对不起家人和老师的付出,决定离开学校,去外地打工。校领导那段时间啥都不干,就出去找人。最后,校长通过公安系统的朋友到处查监控,两个星期后在邻县找到了,已经租好房子,找了洗碗的工作。那个学期还发生两名学生周末跑水库游泳,淹死了,家长天天来校门口摆花圈。校长提出辞去职务,局里不允许,因为没人愿意接任校长,甚至有人怀疑风气有问题。这些违反校纪的事情,对学生来说好玩刺激,多年后回忆起来更觉得精彩美好,却不会想到给别人造成了多大的麻烦。特别是在垃圾青春电影的误导下,说什么不逃课不挂科的青春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