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回帖
各方建议,唯独不包括球员建议么?...................
其实保护青训没问题,问题是不能无限制保护,比如说刘传兴,解决方式很简单,就是引入匹配制度,艾顿就是例子,A类合同到期之后,球员就是受限制自由球员,啥叫受限制?就是母队匹配权的限制,市场决定球员价格,外面队报100万,母队匹配不,匹配100万无条件续约母队,母队不匹配,价高队拿走球员,但是报价不是瞎报价,或者故意抬价,因为要给培养费,报价均薪的十倍,100万年薪,就1000万培养费,这样就杜绝了瞎报价,瞎抬价的情况,万一母队不匹配,不跟进了,稀里糊涂落锤成交了,就必须签人拿培养费。这是解决刘传兴问题的方式,作为母队,你不能一方面给球员底薪,一方面无限拔高培养费,这是矛盾的。
至于艾伦和周琦,说好办也好办,不好办也不好办,就是采取母队高薪制和强制转会制(类似于变种博斯曼法案),取消D类续约权,设立超级顶薪续约权,球员累计5年D类合同结束后,母队必须用120%当时D类合同最大金额续约,累计10年的D类合同结束后,比例改成续约当时的D类顶薪金额140%,例子是600万是顶薪,5年可以720万最高每年续约,10年就是840万最高每年,这叫超级顶薪,超出的120万和240万部分不计入工资帽,鼓励球员留在母队挣大钱。那母队就觉得累计5年D类合同的球员,就值600万,参考第一条,等于母队放弃超级续约权,哪个球队愿意给超级续约权,球员就去哪个球队,培养费参考第一条,720万就是7200万的转会费被。没有球队匹配,没有球队报价,球员只能续约原球队,因为没有报价,就说明其他球队不认可该球员的价值被,很好理解。
母队不放弃超级续约权,如果想转会,可以,报价球队给出培养费为前一赛季球员薪金的20倍时,强制转会,D合同累计不到5年的600万的球员,你给一亿二,720万的球员,你给一亿四,母队必须收钱放人,并且球员与新球队签订的顶薪合同,只有当时D合同规定的80%,剩下的20%,球队也别想省,要交给CBA公司,年底分红,下一份合同恢复正常。或者双方协商,毕竟也得考虑有些母队可能是要主动卖球员的。总结一下就是,无限鼓励母队留人,而且球员留队可以拿更多的钱,不愿意的,就得降薪,球员自己想清楚,而且新球队要掏一大笔钱。
比如说现在的艾伦,辽宁队愿意提供超级顶薪,但我就要走,那就看看有没有球队愿意拿一亿二转会费,并且艾伦愿意接受新球队480万的年薪被,放着720不拿,就要480,这两条要是都能做到,那辽宁也没理由不放人啊。没有球队表态,没有球队联系辽宁队,那就没招被。
母队的选择,1.和球员签超级顶薪。2.球员非要转会,就等着收钱。
就是要断了某些母队想省钱,某些其他球队等白嫖的念头。
最后总结,就是有没有老板给你掏钱,没人掏钱你怎么走,欧洲足球,真正的好球员,那个球队能让他合同到期被免签拿走?不都是趁着还有合同或者青训关系,挣转会费么?NBA里,有价值的球员,那个球队能让球员合同白白到期走人啊,不都得趁着还剩一年合同,换点即战力选秀权啥的,你们都说NBA,欧洲足球球员流动很大,但是优秀球员,不都是以转会或者交易流动的么?NBA里一年有几个“决定一,二,三”啊,绝大多数球员不都是以交易为基础流动的么?而且还有自由球员感恩母队,先签后换的,就算要离队,也得给母队留下点啥。那哈兰德,多特可能等到哈兰德合同到期然后免费去曼城?6000万就卖了,CBA球员的曼城呢?大多数球队不还是等着白嫖么?真正肯掏钱的上海,买王哲林,福建有啥怨言么?数钱呢!
各方建议,唯独不包括球员建议么?...................
其实保护青训没问题,问题是不能无限制保护,比如说刘传兴,解决方式很简单,就是引入匹配制度,艾顿就是例子,A类合同到期之后,球员就是受限制自由球员,啥叫受限制?就是母队匹配权的限制,市场决定球员价格,外面队报100万,母队匹配不,匹配100万无条件续约母队,母队不匹配,价高队拿走球员,但是报价不是瞎报价,或者故意抬价,因为要给培养费,报价均薪的十倍,100万年薪,就1000万培养费,这样就杜绝了瞎报价,瞎抬价的情况,万一母队不匹配,不跟进了,稀里糊涂落锤成交了,就必须签人拿培养费。这是解决刘传兴问题的方式,作为母队,你不能一方面给球员底薪,一方面无限拔高培养费,这是矛盾的。
至于艾伦和周琦,说好办也好办,不好办也不好办,就是采取母队高薪制和强制转会制(类似于变种博斯曼法案),取消D类续约权,设立超级顶薪续约权,球员累计5年D类合同结束后,母队必须用120%当时D类合同最大金额续约,累计10年的D类合同结束后,比例改成续约当时的D类顶薪金额140%,例子是600万是顶薪,5年可以720万最高每年续约,10年就是840万最高每年,这叫超级顶薪,超出的120万和240万部分不计入工资帽,鼓励球员留在母队挣大钱。那母队就觉得累计5年D类合同的球员,就值600万,参考第一条,等于母队放弃超级续约权,哪个球队愿意给超级续约权,球员就去哪个球队,培养费参考第一条,720万就是7200万的转会费被。没有球队匹配,没有球队报价,球员只能续约原球队,因为没有报价,就说明其他球队不认可该球员的价值被,很好理解。
母队不放弃超级续约权,如果想转会,可以,报价球队给出培养费为前一赛季球员薪金的20倍时,强制转会,D合同累计不到5年的600万的球员,你给一亿二,720万的球员,你给一亿四,母队必须收钱放人,并且球员与新球队签订的顶薪合同,只有当时D合同规定的80%,剩下的20%,球队也别想省,要交给CBA公司,年底分红,下一份合同恢复正常。或者双方协商,毕竟也得考虑有些母队可能是要主动卖球员的。总结一下就是,无限鼓励母队留人,而且球员留队可以拿更多的钱,不愿意的,就得降薪,球员自己想清楚,而且新球队要掏一大笔钱。
比如说现在的艾伦,辽宁队愿意提供超级顶薪,但我就要走,那就看看有没有球队愿意拿一亿二转会费,并且艾伦愿意接受新球队480万的年薪被,放着720不拿,就要480,这两条要是都能做到,那辽宁也没理由不放人啊。没有球队表态,没有球队联系辽宁队,那就没招被。
母队的选择,1.和球员签超级顶薪。2.球员非要转会,就等着收钱。
就是要断了某些母队想省钱,某些其他球队等白嫖的念头。
最后总结,就是有没有老板给你掏钱,没人掏钱你怎么走,欧洲足球,真正的好球员,那个球队能让他合同到期被免签拿走?不都是趁着还有合同或者青训关系,挣转会费么?NBA里,有价值的球员,那个球队能让球员合同白白到期走人啊,不都得趁着还剩一年合同,换点即战力选秀权啥的,你们都说NBA,欧洲足球球员流动很大,但是优秀球员,不都是以转会或者交易流动的么?NBA里一年有几个“决定一,二,三”啊,绝大多数球员不都是以交易为基础流动的么?而且还有自由球员感恩母队,先签后换的,就算要离队,也得给母队留下点啥。那哈兰德,多特可能等到哈兰德合同到期然后免费去曼城?6000万就卖了,CBA球员的曼城呢?大多数球队不还是等着白嫖么?真正肯掏钱的上海,买王哲林,福建有啥怨言么?数钱呢!
建议:1一家出身的青训体系球员,完全效力过俱乐部最少10年且同时已满30岁(以进入CBA时18岁后拥有正式合同后算起),才有资格恢复完全自由身;2有海外打球实力的青训球员或者想提前结束青训10年限及30岁要求的,必须缴纳巨额天价买断培养费,以和球队签约合同大小的系数而定,可以用钱交换买卖交俱部的年限要求;3必须是18岁以前最少签约两年以上才算青训球员;4大学生可以放弃选秀,但不能算青训球员,当然球员必须最少4+2规则;5所有cba选秀球员必须最少4+优先报价匹配权;5鼓励球队球员交易流动;6除非球队主动交易或者放弃;7希望CBA联赛均次增加到52到56场起步;8鼓励3秒区对抗故意身体力量对抗,但严打黑手黑脚小动作;9恢复外援4人8节次,但一支球队只能同时签约俩个外援合同,除非替换。10新青训只适合新赛季以后,老青训划定按老规则,11提高选秀球员和老将合同待遇,继续规范下现有CBA合同体系,还有什么谁来补充下。
建议:1一家出身的青训体系球员,完全效力过俱乐部最少10年且同时已满30岁(以进入CBA时18岁后拥有正式合同后算起),才有资格恢复完全自由身;2有海外打球实力的青训球员或者想提前结束青训10年限及30岁要求的,必须缴纳巨额天价买断培养费,以和球队签约合同大小的系数而定,可以用钱交换买卖交俱部的年限要求;3必须是18岁以前最少签约两年以上才算青训球员;4大学生可以放弃选秀,但不能算青训球员,当然球员必须最少4+2规则;5所有cba选秀球员必须最少4+优先报价匹配权;5鼓励球队球员交易流动;6除非球队主动交易或者放弃;7希望CBA联赛均次增加到52到56场起步;8鼓励3秒区对抗故意身体力量对抗,但严打黑手黑脚小动作;9恢复外援4人8节次,但一支球队只能同时签约俩个外援合同,除非替换。10新青训只适合新赛季以后,老青训划定按老规则,11提高选秀球员和老将合同待遇,继续规范下现有CBA合同体系,还有什么谁来补充下。
哪里赚钱了?
哪里赚钱了?
CBA公司赚钱 俱乐部是另外一回事
CBA公司赚钱 俱乐部是另外一回事
积极听了个寂寞,就从联赛包装上,球迷喊了两年了吧,有啥改变吗?这种官话少发点吧
积极听了个寂寞,就从联赛包装上,球迷喊了两年了吧,有啥改变吗?这种官话少发点吧
联赛包装搞了呀。深圳明明弄了个领航者的新标志,搞了个新球衣。结果人家老板迷信,非要穿原来的球衣。那能怎么办呢?
联赛包装搞了呀。深圳明明弄了个领航者的新标志,搞了个新球衣。结果人家老板迷信,非要穿原来的球衣。那能怎么办呢?
上海匡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沪B2-20211235 沪ICP备2021021198号-6 Copyright ©2021 KUANGHUI All Rights Reserved. 匡慧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