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苏为什么不直接反了,手握重兵,谁敢挡他?谁又挡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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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之师(78级)楼主2022-08-05 17:32:55发布于浙江
扶苏为什么不直接反了,手握重兵,谁敢挡他?谁又挡得了他?神秘之师 发表在历史区 https://bbs.hupu.com/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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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哪来的兵?
蒙恬并不是扶苏心腹,也没有劝扶苏起兵,只是让扶苏证实消息来源。
要是北方军团都想起兵,扶苏不想起兵也会黄袍加身

扶苏哪来的兵?
蒙恬并不是扶苏心腹,也没有劝扶苏起兵,只是让扶苏证实消息来源。
要是北方军团都想起兵,扶苏不想起兵也会黄袍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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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这种事,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的,如果扶苏平时都要求将领忠于秦国也就是忠于秦始皇,使者来了以后,他突然要造反,别人不见得听他的。

造反这种事,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的,如果扶苏平时都要求将领忠于秦国也就是忠于秦始皇,使者来了以后,他突然要造反,别人不见得听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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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走到吐蕃的白马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秦国的忠勇的士兵们,始皇帝被坏人控制住了。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把消息从宫中传出来了,刚从咸阳来的使者告诉我,中央出了坏人。士兵们,要怎么办?打倒!!救出始皇帝陛下。现在作为始皇帝长子的我宣布,先入咸阳者,赐田十亩。都尉以上先入城者,封爵为大良造。我的士兵们,清理君王身边的奸臣,功在国家,利在自己啊。北方荒原常年的寒风让各位身心疲惫了,大家前进,让骊山脚下的温泉清洗身上的污渍吧!向着咸阳,前进!!

秦国的忠勇的士兵们,始皇帝被坏人控制住了。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把消息从宫中传出来了,刚从咸阳来的使者告诉我,中央出了坏人。士兵们,要怎么办?打倒!!救出始皇帝陛下。现在作为始皇帝长子的我宣布,先入咸阳者,赐田十亩。都尉以上先入城者,封爵为大良造。我的士兵们,清理君王身边的奸臣,功在国家,利在自己啊。北方荒原常年的寒风让各位身心疲惫了,大家前进,让骊山脚下的温泉清洗身上的污渍吧!向着咸阳,前进!!

有些事情发生之后你会觉得顺理成章,但发生之前却很难想到。清君侧是汉景帝七国之乱时期才被提出来,之前的人还就是没想到这么个冠冕堂皇了理由。

有些事情发生之后你会觉得顺理成章,但发生之前却很难想到。清君侧是汉景帝七国之乱时期才被提出来,之前的人还就是没想到这么个冠冕堂皇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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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点灯照亮我的家门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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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的性格就不是犯的人,要是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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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刘邦项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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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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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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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很难,但是其实可以不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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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哪来的兵?
蒙恬并不是扶苏心腹,也没有劝扶苏起兵,只是让扶苏证实消息来源。
要是北方军团都想起兵,扶苏不想起兵也会黄袍加身

扶苏哪来的兵?
蒙恬并不是扶苏心腹,也没有劝扶苏起兵,只是让扶苏证实消息来源。
要是北方军团都想起兵,扶苏不想起兵也会黄袍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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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的性格就不是犯的人,要是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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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才看到别人写的一篇文章…写得真的很棒
扁舟秦汉系列之秦帝国的灭亡(十六)
说到秦帝国大家都熟悉这样的故事,秦始皇明明指定扶苏为接班人,结果被万恶的赵高李斯和胡亥窃取了帝国。这帮阴险的坏人窃取了帝国后,一不做二不休,居然还要矫诏杀死善良的公子扶苏和跟随他的忠诚的蒙氏兄弟。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扶苏手握三十万重兵,居然不听蒙氏的合理警告,一点防范和反抗意识都没有,乖乖的自杀了。贵为上郡侯的扶苏都自杀了,蒙氏兄弟的身份只能算文武管家,当然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难怪众多穿越爱好者如此痛心疾首,扶苏啊扶苏,您也太仁厚太善良了吧,你这简直就是秦代的傻白甜啊。我恨不得穿越到你的身边,以我初中以上的智商,足以略施小计,当头棒喝唤醒你。只要我破了你的傻白甜圣母大功,到时候咱再与蒙恬一联手,手握三十万大军,不就可以拨乱反正,诛除赵高李斯胡亥,延续我大秦帝国的伟业了?是不是扯远了,咱先不理会沙丘之变的记载到底有多少真实性,咱先来看看,公子扶苏为什么乖乖自杀呢?我们很容易从个人性格的软弱或者强硬,善良或者卑鄙等角度去入手探寻。而这样的探寻,大约都会演变为故事会一样的故事。可如果我们搞清楚了一些关键性东西,比如所谓三十万大军的组成成分,也许这个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了。要搞清楚这三十万大军的构成,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个张家山汉简记载的经典案例——“毋忧案”。这是汉高祖刘邦时期的案子,湖北荆州一带上报,有个名叫毋忧的当地少数民族男子因为逃兵役被抓了。按照法律规定,逃兵是重罪,要被腰斩,所以毋忧立即鸣冤叫屈:我是少数民族,根据帝国法律,我的部落头领每年都为我代交56钱,交了这笔钱,我就不用再服徭役了,所以我本来就不该被征兵,哪来的当逃兵呢?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当时有两种意见:一些人认为毋忧应该被腰斩,另一些人认为毋忧应该被判无罪,地方法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案子被报到最高法,最高法回复——毋忧应该被腰斩。现代学者们读到这个案子以后,也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个冤案。毋忧根据国家政策就不应该被征调,中央腰斩毋忧的意思是,领导虽然调你调错了,但你既然被征发就不能逃,所以要被腰斩。根据现代法律精神,这是冤案。还有一种看法是这个案子并不冤,因为领导这一次征调是“发屯”,也就是军事行动,和徭役不是一回事,是毋忧自己搞错了。案子虽然是汉帝国初期的案子,但当时的基层制度和秦帝国时期的很多制度是有很大惯性和延续性的。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这样的案件在秦帝国时期,也很普遍。被腰斩的毋忧到底冤不冤呢?帝国最高法(廷尉)给的答案很明确,毋忧就是逃兵,就该被腰斩。根据现有的出土秦简汉简,从明面上的规矩来看,毋忧死的确实不冤。因为郡尉确实是“发屯”,是军事调发,走的军事法律,你毋忧拿来说的什么头领帮你交过代役钱,那是徭役法,是民事法律,民事法律怎么能和军事法律混为一谈呢?可如果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县里直接就可以断案了,干嘛还要费这么大的劲,影响自己的考评,上报最高法说案子有争议呢?原因就在于,其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实际运作中帝国的军事征调和民事徭役,早就混为一谈了。我们肯定很疑惑,这军事征调和徭役征调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大着呢,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一个帝国给吃给穿,一个全得自己掏腰包。回顾下第十一节一封家书,我们介绍了一对为帝国尽忠的士兵,怎么样被路费和吃穿问题折腾得痛不欲生。这封家书刚出土的时候,学界就有着很大的疑问,堂堂大秦士兵,那都是拖着八百米长弩的威武之师,怎么可能打仗的时候,帝国吃穿都不包呢?历史爱好者们宁愿相信,这也许是两个士兵个人生活奢侈,又或者爱好赌博导致欠钱的吧。可惜进一步的众多出土秦简,打碎了我们的幻想:内史言:西工室司寇、隐官践更多贫不能自给(粮)。议:令县遣司寇入禾,其县毋(无)禾当贷者, 告作所县偿及贷。内史言:蒙卒从破赵军,长挽粟徒壹夫身贫毋(无)粮, 贷县官者,死军,为长司寇和隐官都是指犯了事但罪比较轻,只需强制劳动还可以居家的百姓,他们服役要自备粮食,没有就向帝国贷款。“长挽粟徒”就是说的为帝国军队提供后勤的民夫,他们也要自备粮食,没有也要像帝国贷款。“长挽粟徒”就是说的为帝国军队提供后勤的民夫,他们也要自备粮食,没有也要像帝国贷款。很显然,帝国是为人民子弟兵提供吃穿的,前提是你得算成人民子弟兵了,要是是贱民或者民夫,嘿嘿。所以毋忧案就很好理解了,军分区领导说我是发屯,是军事调动,要不怎么找到免徭的你?想诬蔑我违规拉我下水?啊呸。毋忧很委屈,谁不知道我这种没爵的,被征调肯定算提供后勤的“民夫”,走徭役自备干粮,你这分明是掩盖犯错拿我脑袋背锅,冤枉啊。回顾下第十一节就知道,帝国征调打仗的部队,往往十有八九都算“民夫”。帝国部队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大体有屯戍、更戍、冗戍、罚戍、赀戍、谪戍和徒隶等很多种。我们尽可能用最浅显的方式来解释这些不同组成:我们通常以为的帝国军队是指的正规部队常备军,属于屯戍,帝国提供军事行动期间的一切吃穿开支。但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人数少,二个是要分批。国家哪有那么多粮衣给所有人呢,常备军一般都要二级以上爵位,二世时曾经征发全国所有常备军进首都,总数才五万。就算首都人民爵级高,常备军数量多,也不过二万吧,还要去掉守卫京城的大几千人,能去上郡的大约也就一万多。而且,常备军帝国虽然管吃管穿,但没有薪水,他们平时维持生活还得靠种田,所以只能轮流上岗。帝国军事行动的负担主体,是更戍和冗戍,都属于平民服徭役,算民夫。帝国平民徭役累加,有的说每年三个月,有的说每年四个月,不管到底几个月,他们的服役方式都是以月为单位轮换。比如一年要服徭三个月,那我一个月在上郡当“民夫”,然后走回首都家里种地,两个月后我提前出发,再在指定日子前赶到军营报到。这种常规的轮流更替服徭役的方式,就属于更戍,当然一月一换不满足帝国的所有军事需求场景,就有变通的冗戍。冗戍就是长期服役的意思,有些是长期战事要求你先服役,再用后面该服徭的日子去抵扣,第十一节中的两个士兵就是这种情况。还有些是代人服役,有些有钱的不愿意来回花这么长时间去服役,可以通过帝国调配,花钱买那些穷苦点的人代服役。现在我们就懂了,这所谓三十万只是编制的总数,实际在军营轮岗的只有三分之一或更少,其他人都在家里或者赶来的路上。当然部队构成远不止正规军和平民,还有很多很多其他成分:比如以徭役方式去前线驻守的,路费粮食衣服等等全部自费,每三四个月就得来一回,一整就是十来年,几个受得了这么折腾啊?赶上收成不好,没吃的了怎么办?向帝国借款买粮食呗,没钱还咋办?接着服役干活还呗,这就是赀戍,服役还债的意思。还有,第十一节我们介绍过,帝国军营里法律森严,说要罚你那随便找两条就要罚你,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罚金甲盾等财物,有钱还好,没钱那就只好干活还,成了上面说的赀戍;还有一些重罪的或者身份低贱的人违规了,直接就是罚戍边多少年,这就是罚戍。
连徭役都自己自费,上面两种形式的戍边就不用问了。
前面说的几种兵源构成,怎么着都还算“人”的范畴,但是我们别忘了,帝国除了“人”,还有些“人形工具”,这就是所谓的谪戍和徒隶。
徒隶就是刑徒(城旦、鬼薪、白粲等)和国家奴隶(男的叫隶臣,女的叫隶臣妾)的统称。
而谪戍对象是身份地位低贱的人,比如说行商的商人,比如说入赘者。
这些人未必都很穷,也未必有犯罪,但帝国出于种种考虑,予以他们歧视性待遇,随时听候帝国调遣。
徒隶和谪戍对象等兵源最大的特点就是“可持续性”。
帝国的秩序遵循绝对的身份政治,贵族的地位可以很轻易的长期延续,而罪犯与贱民的地位,也会传之子孙。
所以这些贱民和刑徒不仅自己可以为帝国提供劳力,还可以通过生育后代源源不断的提供帝国需要的劳力。
这里面有点特殊的就是徒隶,作为没有土地的“人形工具”,帝国反而要提供衣食,看上去待遇和正规军一样,帝国不是亏了?
其实他们对于帝国的边防有着很大的作用,因为他们可以永久的劳作,而且负责着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工事营造:
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
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馀里。
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巉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
扶苏和蒙恬的这三十万部队除了开始的军事任务和防御任务外,最主要的任务其实是修长城和修道路。
这种大型工程劳作,正规军是不可能去干的,服徭役的平民每月一换也不适合干这类持续性的工程。
根据出土秦简我们知道,这类工程的劳作和相应的运输工作都是优先使用长期服役的刑徒和贱民来完成的。
而且进一步,这些刑徒和贱民都是举家劳作的,根据帝国律令,身高超过1米2,七岁以上的男女,就有义务为帝国劳作。
所以,扶苏和蒙恬的这所谓三十万部队,正规军只是少数,更多的是混合了平民与刑徒,算上了所有男人、女人和小孩。
最关键的是,兵营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数着日子到点了赶紧逃离的炼狱!
他们和主管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感情与依附可言,对于主管领导的命运,他们大约只会毫无兴趣,漠不关心。
后世历史中,手握数以十万计的职业半职业士兵的王爷或者将领,与帝国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的情况确实不算少见。
然而,士兵之所以愿意跟着将领或者国家走,是因为他们当兵那是一种福利,一种获得财富与身份的捷径。
只有士兵们存在利害考量,才会存在和王爷、将领或者国家、皇帝的人身依附关系,才会考虑跟谁走不跟谁走。
战国时代和秦帝国的部队,绝大部分根本就不是职业士兵,而是前面介绍的大杂烩。
就凭帝国这样的“部队”,扶苏和蒙恬拿什么去反抗中央的使者呢?
这个时代,无论你多牛,无论你是白起、廉颇、晋鄙还是李牧,无论上面的命令是真命令还是伪命,你都没有抗衡的资本。
扶苏和蒙恬只是头上带了两顶官帽子而已,想让几十万时刻等着离开这鬼地方回家的人跟随你与中央长期对抗,未免太异想天开。
对于扶苏来说,真要想不开,那就只有受到无尽的肉体折磨和精神羞辱后再死去,现在允许你自杀,已经算是一种福利了。

上周才看到别人写的一篇文章…写得真的很棒
扁舟秦汉系列之秦帝国的灭亡(十六)
说到秦帝国大家都熟悉这样的故事,秦始皇明明指定扶苏为接班人,结果被万恶的赵高李斯和胡亥窃取了帝国。这帮阴险的坏人窃取了帝国后,一不做二不休,居然还要矫诏杀死善良的公子扶苏和跟随他的忠诚的蒙氏兄弟。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扶苏手握三十万重兵,居然不听蒙氏的合理警告,一点防范和反抗意识都没有,乖乖的自杀了。贵为上郡侯的扶苏都自杀了,蒙氏兄弟的身份只能算文武管家,当然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难怪众多穿越爱好者如此痛心疾首,扶苏啊扶苏,您也太仁厚太善良了吧,你这简直就是秦代的傻白甜啊。我恨不得穿越到你的身边,以我初中以上的智商,足以略施小计,当头棒喝唤醒你。只要我破了你的傻白甜圣母大功,到时候咱再与蒙恬一联手,手握三十万大军,不就可以拨乱反正,诛除赵高李斯胡亥,延续我大秦帝国的伟业了?是不是扯远了,咱先不理会沙丘之变的记载到底有多少真实性,咱先来看看,公子扶苏为什么乖乖自杀呢?我们很容易从个人性格的软弱或者强硬,善良或者卑鄙等角度去入手探寻。而这样的探寻,大约都会演变为故事会一样的故事。可如果我们搞清楚了一些关键性东西,比如所谓三十万大军的组成成分,也许这个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了。要搞清楚这三十万大军的构成,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个张家山汉简记载的经典案例——“毋忧案”。这是汉高祖刘邦时期的案子,湖北荆州一带上报,有个名叫毋忧的当地少数民族男子因为逃兵役被抓了。按照法律规定,逃兵是重罪,要被腰斩,所以毋忧立即鸣冤叫屈:我是少数民族,根据帝国法律,我的部落头领每年都为我代交56钱,交了这笔钱,我就不用再服徭役了,所以我本来就不该被征兵,哪来的当逃兵呢?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当时有两种意见:一些人认为毋忧应该被腰斩,另一些人认为毋忧应该被判无罪,地方法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案子被报到最高法,最高法回复——毋忧应该被腰斩。现代学者们读到这个案子以后,也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个冤案。毋忧根据国家政策就不应该被征调,中央腰斩毋忧的意思是,领导虽然调你调错了,但你既然被征发就不能逃,所以要被腰斩。根据现代法律精神,这是冤案。还有一种看法是这个案子并不冤,因为领导这一次征调是“发屯”,也就是军事行动,和徭役不是一回事,是毋忧自己搞错了。案子虽然是汉帝国初期的案子,但当时的基层制度和秦帝国时期的很多制度是有很大惯性和延续性的。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这样的案件在秦帝国时期,也很普遍。被腰斩的毋忧到底冤不冤呢?帝国最高法(廷尉)给的答案很明确,毋忧就是逃兵,就该被腰斩。根据现有的出土秦简汉简,从明面上的规矩来看,毋忧死的确实不冤。因为郡尉确实是“发屯”,是军事调发,走的军事法律,你毋忧拿来说的什么头领帮你交过代役钱,那是徭役法,是民事法律,民事法律怎么能和军事法律混为一谈呢?可如果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县里直接就可以断案了,干嘛还要费这么大的劲,影响自己的考评,上报最高法说案子有争议呢?原因就在于,其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实际运作中帝国的军事征调和民事徭役,早就混为一谈了。我们肯定很疑惑,这军事征调和徭役征调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大着呢,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一个帝国给吃给穿,一个全得自己掏腰包。回顾下第十一节一封家书,我们介绍了一对为帝国尽忠的士兵,怎么样被路费和吃穿问题折腾得痛不欲生。这封家书刚出土的时候,学界就有着很大的疑问,堂堂大秦士兵,那都是拖着八百米长弩的威武之师,怎么可能打仗的时候,帝国吃穿都不包呢?历史爱好者们宁愿相信,这也许是两个士兵个人生活奢侈,又或者爱好赌博导致欠钱的吧。可惜进一步的众多出土秦简,打碎了我们的幻想:内史言:西工室司寇、隐官践更多贫不能自给(粮)。议:令县遣司寇入禾,其县毋(无)禾当贷者, 告作所县偿及贷。内史言:蒙卒从破赵军,长挽粟徒壹夫身贫毋(无)粮, 贷县官者,死军,为长司寇和隐官都是指犯了事但罪比较轻,只需强制劳动还可以居家的百姓,他们服役要自备粮食,没有就向帝国贷款。“长挽粟徒”就是说的为帝国军队提供后勤的民夫,他们也要自备粮食,没有也要像帝国贷款。“长挽粟徒”就是说的为帝国军队提供后勤的民夫,他们也要自备粮食,没有也要像帝国贷款。很显然,帝国是为人民子弟兵提供吃穿的,前提是你得算成人民子弟兵了,要是是贱民或者民夫,嘿嘿。所以毋忧案就很好理解了,军分区领导说我是发屯,是军事调动,要不怎么找到免徭的你?想诬蔑我违规拉我下水?啊呸。毋忧很委屈,谁不知道我这种没爵的,被征调肯定算提供后勤的“民夫”,走徭役自备干粮,你这分明是掩盖犯错拿我脑袋背锅,冤枉啊。回顾下第十一节就知道,帝国征调打仗的部队,往往十有八九都算“民夫”。帝国部队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大体有屯戍、更戍、冗戍、罚戍、赀戍、谪戍和徒隶等很多种。我们尽可能用最浅显的方式来解释这些不同组成:我们通常以为的帝国军队是指的正规部队常备军,属于屯戍,帝国提供军事行动期间的一切吃穿开支。但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人数少,二个是要分批。国家哪有那么多粮衣给所有人呢,常备军一般都要二级以上爵位,二世时曾经征发全国所有常备军进首都,总数才五万。就算首都人民爵级高,常备军数量多,也不过二万吧,还要去掉守卫京城的大几千人,能去上郡的大约也就一万多。而且,常备军帝国虽然管吃管穿,但没有薪水,他们平时维持生活还得靠种田,所以只能轮流上岗。帝国军事行动的负担主体,是更戍和冗戍,都属于平民服徭役,算民夫。帝国平民徭役累加,有的说每年三个月,有的说每年四个月,不管到底几个月,他们的服役方式都是以月为单位轮换。比如一年要服徭三个月,那我一个月在上郡当“民夫”,然后走回首都家里种地,两个月后我提前出发,再在指定日子前赶到军营报到。这种常规的轮流更替服徭役的方式,就属于更戍,当然一月一换不满足帝国的所有军事需求场景,就有变通的冗戍。冗戍就是长期服役的意思,有些是长期战事要求你先服役,再用后面该服徭的日子去抵扣,第十一节中的两个士兵就是这种情况。还有些是代人服役,有些有钱的不愿意来回花这么长时间去服役,可以通过帝国调配,花钱买那些穷苦点的人代服役。现在我们就懂了,这所谓三十万只是编制的总数,实际在军营轮岗的只有三分之一或更少,其他人都在家里或者赶来的路上。当然部队构成远不止正规军和平民,还有很多很多其他成分:比如以徭役方式去前线驻守的,路费粮食衣服等等全部自费,每三四个月就得来一回,一整就是十来年,几个受得了这么折腾啊?赶上收成不好,没吃的了怎么办?向帝国借款买粮食呗,没钱还咋办?接着服役干活还呗,这就是赀戍,服役还债的意思。还有,第十一节我们介绍过,帝国军营里法律森严,说要罚你那随便找两条就要罚你,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罚金甲盾等财物,有钱还好,没钱那就只好干活还,成了上面说的赀戍;还有一些重罪的或者身份低贱的人违规了,直接就是罚戍边多少年,这就是罚戍。
连徭役都自己自费,上面两种形式的戍边就不用问了。
前面说的几种兵源构成,怎么着都还算“人”的范畴,但是我们别忘了,帝国除了“人”,还有些“人形工具”,这就是所谓的谪戍和徒隶。
徒隶就是刑徒(城旦、鬼薪、白粲等)和国家奴隶(男的叫隶臣,女的叫隶臣妾)的统称。
而谪戍对象是身份地位低贱的人,比如说行商的商人,比如说入赘者。
这些人未必都很穷,也未必有犯罪,但帝国出于种种考虑,予以他们歧视性待遇,随时听候帝国调遣。
徒隶和谪戍对象等兵源最大的特点就是“可持续性”。
帝国的秩序遵循绝对的身份政治,贵族的地位可以很轻易的长期延续,而罪犯与贱民的地位,也会传之子孙。
所以这些贱民和刑徒不仅自己可以为帝国提供劳力,还可以通过生育后代源源不断的提供帝国需要的劳力。
这里面有点特殊的就是徒隶,作为没有土地的“人形工具”,帝国反而要提供衣食,看上去待遇和正规军一样,帝国不是亏了?
其实他们对于帝国的边防有着很大的作用,因为他们可以永久的劳作,而且负责着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工事营造:
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
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馀里。
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巉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
扶苏和蒙恬的这三十万部队除了开始的军事任务和防御任务外,最主要的任务其实是修长城和修道路。
这种大型工程劳作,正规军是不可能去干的,服徭役的平民每月一换也不适合干这类持续性的工程。
根据出土秦简我们知道,这类工程的劳作和相应的运输工作都是优先使用长期服役的刑徒和贱民来完成的。
而且进一步,这些刑徒和贱民都是举家劳作的,根据帝国律令,身高超过1米2,七岁以上的男女,就有义务为帝国劳作。
所以,扶苏和蒙恬的这所谓三十万部队,正规军只是少数,更多的是混合了平民与刑徒,算上了所有男人、女人和小孩。
最关键的是,兵营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数着日子到点了赶紧逃离的炼狱!
他们和主管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感情与依附可言,对于主管领导的命运,他们大约只会毫无兴趣,漠不关心。
后世历史中,手握数以十万计的职业半职业士兵的王爷或者将领,与帝国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的情况确实不算少见。
然而,士兵之所以愿意跟着将领或者国家走,是因为他们当兵那是一种福利,一种获得财富与身份的捷径。
只有士兵们存在利害考量,才会存在和王爷、将领或者国家、皇帝的人身依附关系,才会考虑跟谁走不跟谁走。
战国时代和秦帝国的部队,绝大部分根本就不是职业士兵,而是前面介绍的大杂烩。
就凭帝国这样的“部队”,扶苏和蒙恬拿什么去反抗中央的使者呢?
这个时代,无论你多牛,无论你是白起、廉颇、晋鄙还是李牧,无论上面的命令是真命令还是伪命,你都没有抗衡的资本。
扶苏和蒙恬只是头上带了两顶官帽子而已,想让几十万时刻等着离开这鬼地方回家的人跟随你与中央长期对抗,未免太异想天开。
对于扶苏来说,真要想不开,那就只有受到无尽的肉体折磨和精神羞辱后再死去,现在允许你自杀,已经算是一种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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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把现在的理念描绘当年的人,二桃杀三士这种在现代给是给反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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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重兵?他就是蒙恬监管的一个落魄王子,跟囚犯没啥区别,协助修城赎罪的。里面或许有始皇帝的最后一点舐犊之情---把他与世隔绝起来,避免他被儒棍方士进一步误导,期望他能在修长城的实务中知错而返。毕竟这是个长子,虽然母亲出身卑贱,但是起码第一个成年的儿子。

而蒙恬兄弟是秦始皇发小,14岁就跟着了,比诸王子亲密的多,

甚至蒙恬可以直接按秦律把扶苏斩了送咸阳弃市或者车裂,秦始皇只会叫好。

扶苏所有的好名声都只存在于一句或有或无的“扶苏以说谏故”。

手握重兵?他就是蒙恬监管的一个落魄王子,跟囚犯没啥区别,协助修城赎罪的。里面或许有始皇帝的最后一点舐犊之情---把他与世隔绝起来,避免他被儒棍方士进一步误导,期望他能在修长城的实务中知错而返。毕竟这是个长子,虽然母亲出身卑贱,但是起码第一个成年的儿子。

而蒙恬兄弟是秦始皇发小,14岁就跟着了,比诸王子亲密的多,

甚至蒙恬可以直接按秦律把扶苏斩了送咸阳弃市或者车裂,秦始皇只会叫好。

扶苏所有的好名声都只存在于一句或有或无的“扶苏以说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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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才看到别人写的一篇文章…写得真的很棒扁舟秦汉系列之秦帝国的灭亡(十六)说到秦帝国大家都熟悉这样的故事,秦始皇明明指定扶苏为接班人,结果被万恶的赵高李斯和胡亥窃取了帝国。这帮阴险的坏人窃取了帝国后,一不做二不休,居然还要矫诏杀死善良的公子扶苏和跟随他的忠诚的蒙氏兄弟。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扶苏手握三十万重兵,居然不听蒙氏的合理警告,一点防范和反抗意识都没有,乖乖的自杀了。贵为上郡侯的扶苏都自杀了,蒙氏兄弟的身份只能算文武管家,当然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难怪众多穿越爱好者如此痛心疾首,扶苏啊扶苏,您也太仁厚太善良了吧,你这简直就是秦代的傻白甜啊。我恨不得穿越到你的身边,以我初中以上的智商,足以略施小计,当头棒喝唤醒你。只要我破了你的傻白甜圣母大功,到时候咱再与蒙恬一联手,手握三十万大军,不就可以拨乱反正,诛除赵高李斯胡亥,延续我大秦帝国的伟业了?是不是扯远了,咱先不理会沙丘之变的记载到底有多少真实性,咱先来看看,公子扶苏为什么乖乖自杀呢?我们很容易从个人性格的软弱或者强硬,善良或者卑鄙等角度去入手探寻。而这样的探寻,大约都会演变为故事会一样的故事。可如果我们搞清楚了一些关键性东西,比如所谓三十万大军的组成成分,也许这个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了。要搞清楚这三十万大军的构成,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个张家山汉简记载的经典案例——“毋忧案”。这是汉高祖刘邦时期的案子,湖北荆州一带上报,有个名叫毋忧的当地少数民族男子因为逃兵役被抓了。按照法律规定,逃兵是重罪,要被腰斩,所以毋忧立即鸣冤叫屈:我是少数民族,根据帝国法律,我的部落头领每年都为我代交56钱,交了这笔钱,我就不用再服徭役了,所以我本来就不该被征兵,哪来的当逃兵呢?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当时有两种意见:一些人认为毋忧应该被腰斩,另一些人认为毋忧应该被判无罪,地方法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案子被报到最高法,最高法回复——毋忧应该被腰斩。现代学者们读到这个案子以后,也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个冤案。毋忧根据国家政策就不应该被征调,中央腰斩毋忧的意思是,领导虽然调你调错了,但你既然被征发就不能逃,所以要被腰斩。根据现代法律精神,这是冤案。还有一种看法是这个案子并不冤,因为领导这一次征调是“发屯”,也就是军事行动,和徭役不是一回事,是毋忧自己搞错了。案子虽然是汉帝国初期的案子,但当时的基层制度和秦帝国时期的很多制度是有很大惯性和延续性的。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这样的案件在秦帝国时期,也很普遍。被腰斩的毋忧到底冤不冤呢?帝国最高法(廷尉)给的答案很明确,毋忧就是逃兵,就该被腰斩。根据现有的出土秦简汉简,从明面上的规矩来看,毋忧死的确实不冤。因为郡尉确实是“发屯”,是军事调发,走的军事法律,你毋忧拿来说的什么头领帮你交过代役钱,那是徭役法,是民事法律,民事法律怎么能和军事法律混为一谈呢?可如果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县里直接就可以断案了,干嘛还要费这么大的劲,影响自己的考评,上报最高法说案子有争议呢?原因就在于,其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实际运作中帝国的军事征调和民事徭役,早就混为一谈了。我们肯定很疑惑,这军事征调和徭役征调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大着呢,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一个帝国给吃给穿,一个全得自己掏腰包。回顾下第十一节一封家书,我们介绍了一对为帝国尽忠的士兵,怎么样被路费和吃穿问题折腾得痛不欲生。这封家书刚出土的时候,学界就有着很大的疑问,堂堂大秦士兵,那都是拖着八百米长弩的威武之师,怎么可能打仗的时候,帝国吃穿都不包呢?历史爱好者们宁愿相信,这也许是两个士兵个人生活奢侈,又或者爱好赌博导致欠钱的吧。可惜进一步的众多出土秦简,打碎了我们的幻想:内史言:西工室司寇、隐官践更多贫不能自给(粮)。议:令县遣司寇入禾,其县毋(无)禾当贷者, 告作所县偿及贷。内史言:蒙卒从破赵军,长挽粟徒壹夫身贫毋(无)粮, 贷县官者,死军,为长司寇和隐官都是指犯了事但罪比较轻,只需强制劳动还可以居家的百姓,他们服役要自备粮食,没有就向帝国贷款。“长挽粟徒”就是说的为帝国军队提供后勤的民夫,他们也要自备粮食,没有也要像帝国贷款。“长挽粟徒”就是说的为帝国军队提供后勤的民夫,他们也要自备粮食,没有也要像帝国贷款。很显然,帝国是为人民子弟兵提供吃穿的,前提是你得算成人民子弟兵了,要是是贱民或者民夫,嘿嘿。所以毋忧案就很好理解了,军分区领导说我是发屯,是军事调动,要不怎么找到免徭的你?想诬蔑我违规拉我下水?啊呸。毋忧很委屈,谁不知道我这种没爵的,被征调肯定算提供后勤的“民夫”,走徭役自备干粮,你这分明是掩盖犯错拿我脑袋背锅,冤枉啊。回顾下第十一节就知道,帝国征调打仗的部队,往往十有八九都算“民夫”。帝国部队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大体有屯戍、更戍、冗戍、罚戍、赀戍、谪戍和徒隶等很多种。我们尽可能用最浅显的方式来解释这些不同组成:我们通常以为的帝国军队是指的正规部队常备军,属于屯戍,帝国提供军事行动期间的一切吃穿开支。但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人数少,二个是要分批。国家哪有那么多粮衣给所有人呢,常备军一般都要二级以上爵位,二世时曾经征发全国所有常备军进首都,总数才五万。就算首都人民爵级高,常备军数量多,也不过二万吧,还要去掉守卫京城的大几千人,能去上郡的大约也就一万多。而且,常备军帝国虽然管吃管穿,但没有薪水,他们平时维持生活还得靠种田,所以只能轮流上岗。帝国军事行动的负担主体,是更戍和冗戍,都属于平民服徭役,算民夫。帝国平民徭役累加,有的说每年三个月,有的说每年四个月,不管到底几个月,他们的服役方式都是以月为单位轮换。比如一年要服徭三个月,那我一个月在上郡当“民夫”,然后走回首都家里种地,两个月后我提前出发,再在指定日子前赶到军营报到。这种常规的轮流更替服徭役的方式,就属于更戍,当然一月一换不满足帝国的所有军事需求场景,就有变通的冗戍。冗戍就是长期服役的意思,有些是长期战事要求你先服役,再用后面该服徭的日子去抵扣,第十一节中的两个士兵就是这种情况。还有些是代人服役,有些有钱的不愿意来回花这么长时间去服役,可以通过帝国调配,花钱买那些穷苦点的人代服役。现在我们就懂了,这所谓三十万只是编制的总数,实际在军营轮岗的只有三分之一或更少,其他人都在家里或者赶来的路上。当然部队构成远不止正规军和平民,还有很多很多其他成分:比如以徭役方式去前线驻守的,路费粮食衣服等等全部自费,每三四个月就得来一回,一整就是十来年,几个受得了这么折腾啊?赶上收成不好,没吃的了怎么办?向帝国借款买粮食呗,没钱还咋办?接着服役干活还呗,这就是赀戍,服役还债的意思。还有,第十一节我们介绍过,帝国军营里法律森严,说要罚你那随便找两条就要罚你,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罚金甲盾等财物,有钱还好,没钱那就只好干活还,成了上面说的赀戍;还有一些重罪的或者身份低贱的人违规了,直接就是罚戍边多少年,这就是罚戍。连徭役都自己自费,上面两种形式的戍边就不用问了。前面说的几种兵源构成,怎么着都还算“人”的范畴,但是我们别忘了,帝国除了“人”,还有些“人形工具”,这就是所谓的谪戍和徒隶。徒隶就是刑徒(城旦、鬼薪、白粲等)和国家奴隶(男的叫隶臣,女的叫隶臣妾)的统称。而谪戍对象是身份地位低贱的人,比如说行商的商人,比如说入赘者。这些人未必都很穷,也未必有犯罪,但帝国出于种种考虑,予以他们歧视性待遇,随时听候帝国调遣。徒隶和谪戍对象等兵源最大的特点就是“可持续性”。帝国的秩序遵循绝对的身份政治,贵族的地位可以很轻易的长期延续,而罪犯与贱民的地位,也会传之子孙。所以这些贱民和刑徒不仅自己可以为帝国提供劳力,还可以通过生育后代源源不断的提供帝国需要的劳力。这里面有点特殊的就是徒隶,作为没有土地的“人形工具”,帝国反而要提供衣食,看上去待遇和正规军一样,帝国不是亏了?其实他们对于帝国的边防有着很大的作用,因为他们可以永久的劳作,而且负责着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工事营造: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馀里。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巉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扶苏和蒙恬的这三十万部队除了开始的军事任务和防御任务外,最主要的任务其实是修长城和修道路。这种大型工程劳作,正规军是不可能去干的,服徭役的平民每月一换也不适合干这类持续性的工程。根据出土秦简我们知道,这类工程的劳作和相应的运输工作都是优先使用长期服役的刑徒和贱民来完成的。而且进一步,这些刑徒和贱民都是举家劳作的,根据帝国律令,身高超过1米2,七岁以上的男女,就有义务为帝国劳作。所以,扶苏和蒙恬的这所谓三十万部队,正规军只是少数,更多的是混合了平民与刑徒,算上了所有男人、女人和小孩。最关键的是,兵营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数着日子到点了赶紧逃离的炼狱!他们和主管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感情与依附可言,对于主管领导的命运,他们大约只会毫无兴趣,漠不关心。后世历史中,手握数以十万计的职业半职业士兵的王爷或者将领,与帝国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的情况确实不算少见。然而,士兵之所以愿意跟着将领或者国家走,是因为他们当兵那是一种福利,一种获得财富与身份的捷径。只有士兵们存在利害考量,才会存在和王爷、将领或者国家、皇帝的人身依附关系,才会考虑跟谁走不跟谁走。战国时代和秦帝国的部队,绝大部分根本就不是职业士兵,而是前面介绍的大杂烩。就凭帝国这样的“部队”,扶苏和蒙恬拿什么去反抗中央的使者呢?这个时代,无论你多牛,无论你是白起、廉颇、晋鄙还是李牧,无论上面的命令是真命令还是伪命,你都没有抗衡的资本。扶苏和蒙恬只是头上带了两顶官帽子而已,想让几十万时刻等着离开这鬼地方回家的人跟随你与中央长期对抗,未免太异想天开。对于扶苏来说,真要想不开,那就只有受到无尽的肉体折磨和精神羞辱后再死去,现在允许你自杀,已经算是一种福利了。

上周才看到别人写的一篇文章…写得真的很棒
扁舟秦汉系列之秦帝国的灭亡(十六)
说到秦帝国大家都熟悉这样的故事,秦始皇明明指定扶苏为接班人,结果被万恶的赵高李斯和胡亥窃取了帝国。这帮阴险的坏人窃取了帝国后,一不做二不休,居然还要矫诏杀死善良的公子扶苏和跟随他的忠诚的蒙氏兄弟。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扶苏手握三十万重兵,居然不听蒙氏的合理警告,一点防范和反抗意识都没有,乖乖的自杀了。贵为上郡侯的扶苏都自杀了,蒙氏兄弟的身份只能算文武管家,当然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难怪众多穿越爱好者如此痛心疾首,扶苏啊扶苏,您也太仁厚太善良了吧,你这简直就是秦代的傻白甜啊。我恨不得穿越到你的身边,以我初中以上的智商,足以略施小计,当头棒喝唤醒你。只要我破了你的傻白甜圣母大功,到时候咱再与蒙恬一联手,手握三十万大军,不就可以拨乱反正,诛除赵高李斯胡亥,延续我大秦帝国的伟业了?是不是扯远了,咱先不理会沙丘之变的记载到底有多少真实性,咱先来看看,公子扶苏为什么乖乖自杀呢?我们很容易从个人性格的软弱或者强硬,善良或者卑鄙等角度去入手探寻。而这样的探寻,大约都会演变为故事会一样的故事。可如果我们搞清楚了一些关键性东西,比如所谓三十万大军的组成成分,也许这个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了。要搞清楚这三十万大军的构成,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个张家山汉简记载的经典案例——“毋忧案”。这是汉高祖刘邦时期的案子,湖北荆州一带上报,有个名叫毋忧的当地少数民族男子因为逃兵役被抓了。按照法律规定,逃兵是重罪,要被腰斩,所以毋忧立即鸣冤叫屈:我是少数民族,根据帝国法律,我的部落头领每年都为我代交56钱,交了这笔钱,我就不用再服徭役了,所以我本来就不该被征兵,哪来的当逃兵呢?地方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当时有两种意见:一些人认为毋忧应该被腰斩,另一些人认为毋忧应该被判无罪,地方法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案子被报到最高法,最高法回复——毋忧应该被腰斩。现代学者们读到这个案子以后,也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个冤案。毋忧根据国家政策就不应该被征调,中央腰斩毋忧的意思是,领导虽然调你调错了,但你既然被征发就不能逃,所以要被腰斩。根据现代法律精神,这是冤案。还有一种看法是这个案子并不冤,因为领导这一次征调是“发屯”,也就是军事行动,和徭役不是一回事,是毋忧自己搞错了。案子虽然是汉帝国初期的案子,但当时的基层制度和秦帝国时期的很多制度是有很大惯性和延续性的。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这样的案件在秦帝国时期,也很普遍。被腰斩的毋忧到底冤不冤呢?帝国最高法(廷尉)给的答案很明确,毋忧就是逃兵,就该被腰斩。根据现有的出土秦简汉简,从明面上的规矩来看,毋忧死的确实不冤。因为郡尉确实是“发屯”,是军事调发,走的军事法律,你毋忧拿来说的什么头领帮你交过代役钱,那是徭役法,是民事法律,民事法律怎么能和军事法律混为一谈呢?可如果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县里直接就可以断案了,干嘛还要费这么大的劲,影响自己的考评,上报最高法说案子有争议呢?原因就在于,其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实际运作中帝国的军事征调和民事徭役,早就混为一谈了。我们肯定很疑惑,这军事征调和徭役征调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大着呢,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一个帝国给吃给穿,一个全得自己掏腰包。回顾下第十一节一封家书,我们介绍了一对为帝国尽忠的士兵,怎么样被路费和吃穿问题折腾得痛不欲生。这封家书刚出土的时候,学界就有着很大的疑问,堂堂大秦士兵,那都是拖着八百米长弩的威武之师,怎么可能打仗的时候,帝国吃穿都不包呢?历史爱好者们宁愿相信,这也许是两个士兵个人生活奢侈,又或者爱好赌博导致欠钱的吧。可惜进一步的众多出土秦简,打碎了我们的幻想:内史言:西工室司寇、隐官践更多贫不能自给(粮)。议:令县遣司寇入禾,其县毋(无)禾当贷者, 告作所县偿及贷。内史言:蒙卒从破赵军,长挽粟徒壹夫身贫毋(无)粮, 贷县官者,死军,为长司寇和隐官都是指犯了事但罪比较轻,只需强制劳动还可以居家的百姓,他们服役要自备粮食,没有就向帝国贷款。“长挽粟徒”就是说的为帝国军队提供后勤的民夫,他们也要自备粮食,没有也要像帝国贷款。“长挽粟徒”就是说的为帝国军队提供后勤的民夫,他们也要自备粮食,没有也要像帝国贷款。很显然,帝国是为人民子弟兵提供吃穿的,前提是你得算成人民子弟兵了,要是是贱民或者民夫,嘿嘿。所以毋忧案就很好理解了,军分区领导说我是发屯,是军事调动,要不怎么找到免徭的你?想诬蔑我违规拉我下水?啊呸。毋忧很委屈,谁不知道我这种没爵的,被征调肯定算提供后勤的“民夫”,走徭役自备干粮,你这分明是掩盖犯错拿我脑袋背锅,冤枉啊。回顾下第十一节就知道,帝国征调打仗的部队,往往十有八九都算“民夫”。帝国部队组成成分非常复杂,大体有屯戍、更戍、冗戍、罚戍、赀戍、谪戍和徒隶等很多种。我们尽可能用最浅显的方式来解释这些不同组成:我们通常以为的帝国军队是指的正规部队常备军,属于屯戍,帝国提供军事行动期间的一切吃穿开支。但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人数少,二个是要分批。国家哪有那么多粮衣给所有人呢,常备军一般都要二级以上爵位,二世时曾经征发全国所有常备军进首都,总数才五万。就算首都人民爵级高,常备军数量多,也不过二万吧,还要去掉守卫京城的大几千人,能去上郡的大约也就一万多。而且,常备军帝国虽然管吃管穿,但没有薪水,他们平时维持生活还得靠种田,所以只能轮流上岗。帝国军事行动的负担主体,是更戍和冗戍,都属于平民服徭役,算民夫。帝国平民徭役累加,有的说每年三个月,有的说每年四个月,不管到底几个月,他们的服役方式都是以月为单位轮换。比如一年要服徭三个月,那我一个月在上郡当“民夫”,然后走回首都家里种地,两个月后我提前出发,再在指定日子前赶到军营报到。这种常规的轮流更替服徭役的方式,就属于更戍,当然一月一换不满足帝国的所有军事需求场景,就有变通的冗戍。冗戍就是长期服役的意思,有些是长期战事要求你先服役,再用后面该服徭的日子去抵扣,第十一节中的两个士兵就是这种情况。还有些是代人服役,有些有钱的不愿意来回花这么长时间去服役,可以通过帝国调配,花钱买那些穷苦点的人代服役。现在我们就懂了,这所谓三十万只是编制的总数,实际在军营轮岗的只有三分之一或更少,其他人都在家里或者赶来的路上。当然部队构成远不止正规军和平民,还有很多很多其他成分:比如以徭役方式去前线驻守的,路费粮食衣服等等全部自费,每三四个月就得来一回,一整就是十来年,几个受得了这么折腾啊?赶上收成不好,没吃的了怎么办?向帝国借款买粮食呗,没钱还咋办?接着服役干活还呗,这就是赀戍,服役还债的意思。还有,第十一节我们介绍过,帝国军营里法律森严,说要罚你那随便找两条就要罚你,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罚金甲盾等财物,有钱还好,没钱那就只好干活还,成了上面说的赀戍;还有一些重罪的或者身份低贱的人违规了,直接就是罚戍边多少年,这就是罚戍。
连徭役都自己自费,上面两种形式的戍边就不用问了。
前面说的几种兵源构成,怎么着都还算“人”的范畴,但是我们别忘了,帝国除了“人”,还有些“人形工具”,这就是所谓的谪戍和徒隶。
徒隶就是刑徒(城旦、鬼薪、白粲等)和国家奴隶(男的叫隶臣,女的叫隶臣妾)的统称。
而谪戍对象是身份地位低贱的人,比如说行商的商人,比如说入赘者。
这些人未必都很穷,也未必有犯罪,但帝国出于种种考虑,予以他们歧视性待遇,随时听候帝国调遣。
徒隶和谪戍对象等兵源最大的特点就是“可持续性”。
帝国的秩序遵循绝对的身份政治,贵族的地位可以很轻易的长期延续,而罪犯与贱民的地位,也会传之子孙。
所以这些贱民和刑徒不仅自己可以为帝国提供劳力,还可以通过生育后代源源不断的提供帝国需要的劳力。
这里面有点特殊的就是徒隶,作为没有土地的“人形工具”,帝国反而要提供衣食,看上去待遇和正规军一样,帝国不是亏了?
其实他们对于帝国的边防有着很大的作用,因为他们可以永久的劳作,而且负责着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工事营造:
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
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馀里。
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巉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
扶苏和蒙恬的这三十万部队除了开始的军事任务和防御任务外,最主要的任务其实是修长城和修道路。
这种大型工程劳作,正规军是不可能去干的,服徭役的平民每月一换也不适合干这类持续性的工程。
根据出土秦简我们知道,这类工程的劳作和相应的运输工作都是优先使用长期服役的刑徒和贱民来完成的。
而且进一步,这些刑徒和贱民都是举家劳作的,根据帝国律令,身高超过1米2,七岁以上的男女,就有义务为帝国劳作。
所以,扶苏和蒙恬的这所谓三十万部队,正规军只是少数,更多的是混合了平民与刑徒,算上了所有男人、女人和小孩。
最关键的是,兵营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数着日子到点了赶紧逃离的炼狱!
他们和主管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感情与依附可言,对于主管领导的命运,他们大约只会毫无兴趣,漠不关心。
后世历史中,手握数以十万计的职业半职业士兵的王爷或者将领,与帝国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的情况确实不算少见。
然而,士兵之所以愿意跟着将领或者国家走,是因为他们当兵那是一种福利,一种获得财富与身份的捷径。
只有士兵们存在利害考量,才会存在和王爷、将领或者国家、皇帝的人身依附关系,才会考虑跟谁走不跟谁走。
战国时代和秦帝国的部队,绝大部分根本就不是职业士兵,而是前面介绍的大杂烩。
就凭帝国这样的“部队”,扶苏和蒙恬拿什么去反抗中央的使者呢?
这个时代,无论你多牛,无论你是白起、廉颇、晋鄙还是李牧,无论上面的命令是真命令还是伪命,你都没有抗衡的资本。
扶苏和蒙恬只是头上带了两顶官帽子而已,想让几十万时刻等着离开这鬼地方回家的人跟随你与中央长期对抗,未免太异想天开。
对于扶苏来说,真要想不开,那就只有受到无尽的肉体折磨和精神羞辱后再死去,现在允许你自杀,已经算是一种福利了。

这文章谁写的,纯粹的扯淡,商鞅变法后,秦国就有职业军人了,秦国的百姓就是农民和军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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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儒家思想,孝道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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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秦始皇没死啊,秦始皇在位造反也太需要勇气了。。有点类似的就是巫蛊之乱,刘据什么下场大家都知道了,这种强权人物只要还健在没有老得话都说不出来,那就没有人敢忤逆他

以为秦始皇没死啊,秦始皇在位造反也太需要勇气了。。有点类似的就是巫蛊之乱,刘据什么下场大家都知道了,这种强权人物只要还健在没有老得话都说不出来,那就没有人敢忤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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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的性格就不是犯的人,要是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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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没那个实力,蒙恬并不是他的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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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司马懿之前,大伙还是挺讲道德礼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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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可以不自杀的,拖一拖,估计就可以翻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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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太实诚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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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章谁写的,纯粹的扯淡,商鞅变法后,秦国就有职业军人了,秦国的百姓就是农民和军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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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里都写很详细了 所谓职业军人就是徭役中包吃住的那一小部分 民和兵是随时转化的
和现在的职业化军队完全两码事

这文里都写很详细了 所谓职业军人就是徭役中包吃住的那一小部分 民和兵是随时转化的
和现在的职业化军队完全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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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李世民???那太子直接就是李世民了!不用去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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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直接反啊。

蒙恬和他统领的长城军团效忠的秦朝皇帝。

而不是他(连个太子都不是);在没法确定始皇帝陛下的真实情况,蒙恬和北方军团是不会跟着扶苏造反的。

没法直接反啊。

蒙恬和他统领的长城军团效忠的秦朝皇帝。

而不是他(连个太子都不是);在没法确定始皇帝陛下的真实情况,蒙恬和北方军团是不会跟着扶苏造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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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扶苏为什么不直接反了,手握重兵,谁敢挡他?谁又挡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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