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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这么多人是要打太原吗
文的不行就来武的
张伟。。。。跃跃欲试。。。。
可能罗翔老师在学生群里布置了个大作业
罗翔:把老谭拉进公司群,给他安排个打杂的来赚外快还债吧!谭sir:张三拉了200人来救我!!
。。。你这就纯属胡扯了,罗翔再怎么牛逼也就是个网红律师,国家的法律是不可能被某个人或某些人影响的,否则这不乱套了?每次人大召开的时候,多少业界的kol上报了多少建议,到最后采纳的又有几个?顶多说他有建议的权利,具体是否采纳或者如何采纳,国家会从社会、民生等多个维度考量,罗翔根本无法直接或间接影响法律的修改。
法律修改 补充往往需要先学术讨论,这时候就是相关大学教授主导的。
说句不好听的,现在的电视台都是穷疯了
身边很多人买电视台版权发视频然后给电视台抽成的,层层外包下来自己只能拿百分之10左右,该整治一下了
类似于小亮,一堆的人脉
更正一下《狐脉》
我太原招惹谁了……
货拉拉时间曝光度也高,怎么就没200个律师去挑战一下长沙母检法呢
那个事情,被告不让自己找律师。
200多人?这阵仗是不是太大了
谭警官这个事属于典型案件 之前没有类似的
李桑,你也不想你的女人因你而死吧
山本~我日你先人
有这个规定就是因为法律覆盖的范围比道德小,一些事情违反道德但是不违法,又会对社会产生很恶劣的影响,这种时候公序良俗就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例如当初好像有个小三遗产案,男主立了遗嘱将自己死后属于他的财产全部给小三,这个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但是违反了公序良俗法院判这个遗嘱无效。
那是民法本身要求民事行为要符合公序良俗,所以法院是“依法”判这遗嘱无效。而这里电视节目的版权归属和收视率、节目人员热度能有什么关系?丁是丁,卯是卯。之前其他案子法院已经认定版权归电视台了
准备把对面律师团队送进去?
是不是搞反了?山本对男人有兴趣?
这公司是激起民愤了吧,哈哈哈哈,连精英阶层都看不下去了
你说的很棒,不过我想表达的还有些更现实的问题,学者型律师和专职律师的一个明显差别在于喜欢将学术研究的思路带入具体案件,这在不同层级的法院产生的效果可能是大相径庭的,而且说句不好听的,大多学者型律师带着一种清高,总体而言就是不接地气,非常容易容易造成基层法官反感。
因为个人喜好偏袒一方,而不是本着法律原则,这应该是法官的问题。说白了,法官以为自己手握裁定权,属于人上人,自大惯了。